诗人之死感怀美文

文章 2019-07-16 19:40:07 1个回答   ()人看过

90年代的诗坛是一个令人扼腕的年代,90年代的诗歌似乎以年轻诗人的早夭来宣告一个寒冷季节的到来。

1991年9月24日,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在一个安静的晚上,戈麦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时年24岁。戈麦短暂的一生中时时都冥想死亡,也在抒写死亡,死亡如同影子一样死死地跟着他。

十年过去了,我们并没有忘记这位过早离开我们的天才诗人。西渡曾说:“或许他是半神,他是天使。”今天我们重温他的诗歌,但愿也能获得“永生的自由”。

诗人戈麦最喜欢的一句诗是:“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他说:“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定会显现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能够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

同为北大英年早逝的诗人,海子或多或少对戈麦产生过影响,尤其是海子的卧轨给了更年轻的戈麦很大的打击。现实的处处打击和对这个时代的绝望,让戈麦的诗歌逐渐游离于生活,形成一种独特的诗风而不被当时的时代所接受。戈麦的诗没有海子那般明朗的意象,更多的是一种隐秘的抒情,比海子更倾向于死亡的抒写,可以说他的诗是一种“黑色的美丽”。

戈麦考进北大中文系是鬼使神差的,高中时选学理工,高考时报的是经济学,后来却进了北大中文系,但所有这些似乎注定了他的文学道路选择,注定了他会以全部生命来实践他的诗歌创作。

“我从没有想过,诗应当和我发生联系——直到1987年,应当说是生活自身的水强大地把我推向了创作,当我已经具备权衡一些彼此并列的道路的能力的时候,我认识到:不去写诗可能是一种损失。”

“朋友们渐渐离我远去/我逃避抒情/终将被时代抛弃”(《诗歌》)。就是这种逃避抒情的思想,排斥了诗歌创作中的偶然性,突发性因素,使得他与时代拉开了距离,慢慢培植了他的“厌世”观,在他完成自我的分裂和选择的过程中,其实已经孕育着诗人人生悲剧的必然性的种子。“无论如何,我对诗的感激要高与对生活的留恋”,这句话或多或少地体现了诗人的决绝,诗歌成了他的精神故乡。

麦田是海子的精神家园,而戈麦的精神家园是在红果园,“我手捧一把痛楚,一把山揸/把一切献给广阔的家园/献给燃烧中灼热的胸怀”(《红果园》),与现实的决裂,造成戈麦面对的是想象的失落,语言的失落,精神的失落。在红果园,精神的家园,诗人的心依然无法明亮,“家乡的红果园/心灵的创伤连成一片”(《红果园》)。

戈麦是一个把体验诗歌当成体验生命的人,有人在评论戈麦的诗时,提到了戈麦作为一个诗人的谦卑,一种对语言的谦卑,将自己降低到语言之下,让语言自己来呈现。然而在归结其中的原因时,我却觉得并不单纯的是由于戈麦本身的谦卑的个性,很大一部分在于诗人特性,一种群体性,而戈麦则表现得更为明显,他的“逃避抒情”,“痛恨重复”,“必须诚实”等思想,尤其是他的“厌世”,他对这个时代,对生活的绝望,更明确地说是对人的绝望,这必然使他将人放得很低,自觉地将自己放在语言之下,降低自我,泯灭自我。

“当我说到风/我的心头涌起一层淡淡的云/我的话语像一片苇叶/风从苇叶下面一掀而过”(《风》)。对于语言的谨慎,甚至达到了敏感的程度,然而正是这种并非常态的敏感,营造出一种如“纤细的手指敲击着/浅蓝色脆弱的玻璃”般的意境,“那些刮到树木的并不是风/而是像一样杳无踪迹的语言”,在语言过分强大的力量面前,我们读到的是一种游离于生活的思想,一个在精神家园里流浪的受伤的灵魂。

《誓言》是戈麦的一首极优秀的诗作,也是解读戈麦精神轨迹的一个重要的入口,整首诗昭示着一种重要的分裂,“好了,我现在接受全部的失败/全部的空酒瓶子和漏着小眼儿的鸡蛋/好了,我已经可以完成一次重要的分裂/仅仅一次,就可以干得异常完美”,这种对于“异常完美”的渴求与向往,使年轻的戈麦完成了一次重要的分裂,并以此抵押了自己的未来。

对于诗歌道路的选择,一次重要的分裂的完结,却是另一种人生悲剧的开始,如今的我们已很难相象那个时代里的诗人,对于诗歌这种语言的纯粹的追求,然而这种过于纯粹的追求,与现实之间的强烈反差,往往会造就一个诗人的悲剧。

从《誓言》这首诗的语言开始挖掘,我们便能很容易发现戈麦在用一种几近崩溃的词句对这个世界进行消解,将它们转入一个隐喻的空间。另一位北大诗人指出:“戈麦始终运用一种可能性意味浓郁的汉语来写作。”这体现了诗人想象的力度和高度,更重要的是体现了诗人一次次地将自己降低,让词语淹没自己,在隐秘的修饰中,让语言作为一个主体自我呈现。

伴随着决绝与分裂,选择与悲剧的开始,戈麦作为一个九十年代的诗人,一个异常脆弱的群体中的一部分,始终无法摆脱一种带血的召唤,“你是谁?为什么在众人之中选择了我/这个不能体味广大生活的人/为什么隐藏在大水之上的云端/窥视我,让我接近生命的极限”(《陌生的主》)。这种被召唤的命运让诗人陷入了痛苦的矛盾,“而他最终听从了命运的召唤/我将成为众尸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

海子在留下《面朝大海,春暖花开》那样明亮的诗歌后,依然步上了殉诗之路,而戈麦在接近生命的极限的过程中,在命运带血的召唤下,走上了他在自己的诗作《金镂玉衣》中所想象的:“而我将故去/将退踞到世间最黑暗的年代/故步自封,举目无望/我将沉入那最深的海底”。

海子和戈麦的相继离去,给90年代的诗坛带来了一股压抑的空气,诗人之死难道真的是一种命运的召唤?我们后来的人也只能站在诗人的坟墓面前,用诗人的血宣誓:

如果你们活着,只是为了证明诗篇

往往比谎言更加美丽

就让你们都死去吧

让我穿起你们的黑影,开始重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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