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国内创业投资危机防范对策论文
1创业投资的相关概念
美国全美创业投资协会定义:创业投资是由职业金融家投入到新兴的、具有巨大竞争潜力的企业中的一种权益资本。世界经合组织科技政策委员会在1996年发表的一份题为《创业投资与创新》的研究报告中,对创业投资下定义:创业投资是一种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建企业或中小型企业提供股权资本的投资行为。1997年,国家创业投资机制研究课题组(原国家风险投资机制研究课题组)经过反复推敲,将“创业投资”界定为:是指向主要属于科技型的高成长性创业企业提供股权资本,并为其提供经营管理和咨询服务,以期在被投资企业发展成熟后,通过股权投资获取中长期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行为。
2创业投资中的风险
创业投资的核心特征是“高风险、高收益”,这些风险分布在与创业投资的各个阶段,受创业运作机制等相关因素的影响。
2.1与创投行业运作机制相关的风险
2.1.1政府在创业投资事业中的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创业投资的“高风险、高收益”决定了其是一个经营风险的行业。在行业发展的初期,良好的外部环境特别是政府的规范化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中可能遇到的风险,从而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国大力倡导“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创业投资行业的发展,但是却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规范化的管理办法。
2.1.2资金严重短缺,投资主体单一,抗风险能力低目前我国的创业投资资本主要来源于财政科技拨款和银行科技开发贷款,投资主体单一,社会化程度不高,导致我国的创投资本增长缓慢。创投公司在整个创业投资领域势单力薄,筹集资金的渠道很少,运作效果也欠佳,对于高风险的项目很难把握,往往容易导致运作过程中资金链断链,抗风险能力偏低[1]。
2.1.3转轨中的市场体系不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一直不完善,现在又遇到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错综复杂,还没有真正走向商品化和以市场为杠杆,从竞争中求发展的道路。主要表现在:一是技术市场发育滞后,研究者和生产者在商品化转移方面缺乏竞争,新技术转变为现实生产力的转化率不高,技术风险很大。二是产权市场不健全,创业投资赖以生存的基础,在于是否有完善的风险企业产权或股权转让的市场,我国的股票和证券市场尚不成熟,产权流动不畅。三是作为发展中国家,我国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生产要素短缺现象。四是我国的高科技市场长期被外国产品占领,使得本国的创投企业面临着巨大的技术风险和市场风险[1]。
2.1.4创业投资的法律环境不健全
我国的法律环境还很不完善,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不力,一方面挫伤了高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无疑增加了高科技在商业化过程中的市场运作风险,让创业投资机构在甄选投资项目的时候,心生忧虑。此外,现行的法律法规很难适应创业投资发展的要求[1]。
2.1.5缺乏高效的信息流网络
企业无法迅速了解和跟踪国内外高技术发展状况和最新动态,造成企业应变能力低,增加了技术风险。
2.1.6创投过程不规范,随意性大
我国的创业投资机构形式不一,名称各异,各种管理咨询公司和投资公司名目繁多,造成行业体系不完善,规范不统一,项目甄选过程不严谨,投资后往往很少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
2.2选项过程中的风险
2.2.1主观因素造成的风险
在选项过程中,可能由于投资者本身的经验或水平的局限性,或者错误判断该科技成果商品化的可能性,或者没有对项目的产业化价值和市场价值作系统考虑和量化分析,导致选择项目失误[2]。
2.2.2投资对象本身的风险
创业投资最大的投资领域是高新技术产业,高技术本身由于其前期的技术成熟度低,技术上成功的不确定性,产品生产和售后服务的不确定性,技术效果的不确定性,技术寿命的不确定性,产权市场不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不完善等,而具有很大的风险性。
2.2.3投资者和被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
创业投资涉及的多数是高科技项目,其中又以小型企业为主,在公开市场上的企业信息很少,并且信息的可靠性很难保证,这就使得投资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比其他市场更加严重,创业投资机构面临“逆向选择”的可能性增大。
2.3投资过程中的风险
2.3.1种子期的风险
种子期即企业技术发明与酝酿阶段,这一阶段的风险属于种子期风险,主要有:高新技术的技术风险,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风险,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风险。这些风险的不确定性很高,影响因素很复杂,且不易估测。种子期的风险需要创业投资机构拥有完善科学的选项体系,富有技术经验、市场经验、财务经验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2.3.2导入期的风险
导入期又称创建期,即技术创新和产品试销阶段。在这个阶段,开始进行产品的二次开发、市场定位,开始确定企业经营管理的框架,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仍然存在,同时市场风险开始显现。此时,技术风险比种子期大大降低,技术风险主要来自其技术结构缺陷,财务风险在这一阶段最为突出,因为这一阶段的资金量需求大增,另一方面,虽然商品化导入阶段可能会产生经济效应,,但效益是不确定的。一旦风险投资者发现不可克服的技术风险或者市场风险超出其自身所能接受的程度,就有可能果断退资[2]。
2.3.3成长期的风险
成长期风险,即技术发展和生产扩大阶段,这一阶段的风险主要已不是技术风险,如何既保持技术先进又尽享市场成果,成为市场与管理风险的重要来源。此阶段,已基本完成产品创新,逐步形成经济规模,并占有一定的市场,但尚需注入大量资金进行工艺创新、管理创新和开拓市场,建立起完善的营销网络、创立品牌,并形成主导型的技术产品。这一阶段的技术风险和财务风险已成为次要矛盾,市场风险成为主要矛盾。此阶段的技术风险主要是技术替代风险,它会使该产业丧失原有的技术优势而改变产业的竞争态势,该阶段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外部风险,主要是产品能否适应消费者千变万化的需求的不确定性和国内外同类产品的竞争风险;内部风险,主要是市场营销策略是否合理和企业的经营能力能否适应市场扩张的不确定性带来的风险[2]。
2.4退出过程中的风险
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是指创业投资在成熟期时的主要风险。成熟期是指技术已经成熟、产品进入大工业生产阶段。随着各种风险的大幅降低,这一阶段是创业投资的收获季节,也是创业投资退出阶段。创业投资能否顺利的退出成为最大风险。创业投资撤出的主要方式有首次公开上市(IPO)、兼收并购、股权回购、清算等。若创业资本不能适时、顺利的撤离,滞留的资本将使创业投资主体陷入投资的死循环,无法及时获得投资收益并进行新的投资。
3创业投资的风险对策分析
3.1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创业投资制度创新
3.1.1正确界定政府角色,充分发挥政府间接引导作用
在我国,创业投资一向被认为是政府的事情,国家应该成为创业投资的主体。从世界范围来看,创业投资离不开政府的支持,但是本质上说应该是一种市场行为,政府在创业投资中的职能范围应该严格限定在扶持和引导方面,而不应该直接投资经营。发达国家在创业投资方面主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1)政府补助;(2)税收优惠;(3)政府担保[1]。
3.1.2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创投资本来源渠道
拓宽资金来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是发展风险投资的首要条件。在解决风险投资资金短缺难题时,必须广开投资渠道。结合我国国情来看,我国的创业投资资本来源在政府资金的基础上,应该充分利用民间资本,吸引民间各类资本积极向风险投资领域,主要包括:(1)个人和家庭的资本;(2)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资本;(3)金融机构及契约性金融组织的资本;(4)国际风险资本[1]。
3.1.3加强法律建设,规范创业投资运作机制
完善关于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募集方式、投资限制、退出渠道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修改《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的相关条例,或者通过特别立法的形式,制定适合创业投资基金组织形式的法律法规。解决个人投资于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双重征税问题,改变公司制创业投资公司在吸引社保基金资金方面的不利地位;完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为创业投资基金提供畅通的退出渠道。修订《证券法》,制定与并购和企业回购相关的法律,规范和发展创业投资基金采用并购和股份回购方式回收资本;逐步完善投资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为创业投资基金的清算退出提供法律指导。
3.2创业投资风险的分阶段控制
3.2.1选项阶段
重点要评估风险。调查并选择信誉度高、具有权威性的评估专家和中介机构,尽量保证目标项目及企业相关信息充分、及时、准确、有效。
3.2.2投资阶段
(1)种子期:针对此时期的技术风险,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反复论证其技术的可行性、先进性和实用性等,掌握该技术最新发展动态,改善R&D条件。
(2)导入期:针对存在的财务风险,需要投资主体组成辛迪加方式联合出资;针对本时期技术风险,通过大量实验排除风险;针对市场风险,需要通过产品试销检验市场的容量和潜力。
(3)成长期:重点在于市场风险,需要积极开拓市场,进一步细分市场,增加营销投入,完善销售网络,扩大市场占有率。
3.2.3退出阶段
重点评估风险(退出方式及时间选择)。需要实施投资过程的动态评估;将受资企业分为三类:成功、一般、失败。对于成功的企业,要加快培育辅导,尽早公开上市,以获得最大利润并及时退出;对于一般的企业,要保持稳定发展,通过并购、次级转让等方式退出;对于失败的企业,要及早提出预警,协助其改变经营方向或选择破产,以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3创业投资风险的系统管理方案
3.3.1集合出资,实现风险共担
创业投资主体一般分为:长期性基金(如养老金、保险金)、风险投资公司、非银行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大企业及富裕家庭和个人等创业资本提供者。由确定或不确定的多数投资者进行“集合出资”,能够较好地保证创业企业适时、足额的资金需求,同时能共同分担成本和风险,还能够在创业公司的未来上市方面提供多方协助。
3.3.2进行分阶段投资
创业投资主体根据企业发展状况,将资金进行分阶段投入。其最初投资额比较少,随着企业逐步走上正轨,创业资本再不断跟进,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中止投资吗,通过这种策略把风险降至最低。
3.3.3实施动态评估机制
要使创业资本低风险运作,实施动态评估机制是其根本保证。投资前,能否从大量项目中筛选出,并对其进行全方位科学评估,是进行创业投资风险管理的首要环节。它包括产品技术评估、经营计划评估、市场营销评估、财务及投资报酬预测等。投资后,按照风险管理的要求,实施分段、分期的动态评估,以确定下一步是继续追加投资还是中止或退出投资。
3.3.4适度集中产业领域
今天的专业化分工越来越细,任何单个的创业投资机构都不可能涉及所有领域,只能选择优质,相对熟悉的投资领域进行投资。这样利于:一,在自己熟悉的专业投资领域,对项目的技术、产品和市场的价值有较强的洞察力,能够更准确地把握投资的方向和动机;二,在熟悉的领域进行投资可以大大降低投资活动中的交易成本和风险。
3.3.5对项目投向的组合管理
创业投资主体可以对不同阶段的多个企业进行组合投资以分散和降低总体投资风险。为避免对一个企业投入过多精力,更好地把握创业投资机构的战略发展,同时为了发挥其他股东特别是创业企业的积极性,创业投资机构主体一般不单独控股,通常只占被投资企业全部股权的10%~30%。
3.3.6财务风险的管理
资金的风险贯穿创业投资的全过程,一般可以采取以下3种策略来降低财务风险:尽量投资多个企业资金需求的不同阶段,以免造成由于资源配置的不合理带来的资金周转困难或资金的无谓闲置;在项目的组合上,将项目的投入和退出时间尽量错开,以方便资金的流动运作;在整个的资金运用中单独划出一块进行短期资金运作,在保持适度流动的同时,可获得一定的收益。
3.3.7进行创业投资的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是指风险承担者通过经济和技术手段将风险转移,它分为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保险转移是指创业投资主体通过向保险公司投保,将风险部分地转移给保险公司来承担。非保险转移指创业投资主体利用其他途径将风险转移,如合同担保等。
3.4强化投资后的管理
3.4.1建立风险控制体系
风险投资家对风险企业的监管与控制主要分为事前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决策方案、监管跟踪与事后风险评估。
3.4.2构建投资后的约束机制
约束机制是通过对被投资企业经营管理的监控使管理层尽力去增加企业价值,从而使投资者的期望收益得以实现。
3.43完善投资后的激励机制
对投资后的管理,一方面要采取科学的约束机制,另一方面也要实施积极的激励机制,即通过激励安排来激励管理层为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努力,防止牺牲投资者利益来谋求个人利益或管理集团利益。
3.4.4做好投资后的管理服务
风险公司除了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外,主要还要提供各种管理服务。在企业发展的前期,帮助企业挑选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是参与面试并提供参考意见,在资金的筹集及配套使用方面提供咨询服务。在企业发展后期,风险投资公司所拥有的关系网络有助于风险企业寻求专业服务。当企业再发展资金缺乏时,风险投资专家会考虑再投资或帮助企业寻找一个相关的投资伙伴[3]。
4结论
创业投资运作过程的不同环节都存在着风险,准确地识别和判断出这些风险为创业投资获取高收益奠定了基础。针对这些风险可以采取相应的对策,但是风险的防范需要政府、创投企业、受资企业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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