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免俗散文随笔
自从有了微信,就有许多东西可晒了。晒衣服、晒吃食、晒风景、晒花园、晒住房,样样件件都可以在朋友圈晒晒。每天打开微信,就会有许多令人眼花缭乱的东西在晒。住在我微信圈子里的多是爱好写作的朋友,所以,他们晒的都是文章。
每每看到他们洋洋自得,昏天黑地地晒文,我的手也禁不住了。虽然知道自己文章不咋地,但我有小小冲动,思量着偶尔也在微信群里晒上一篇。选来选去,选了一篇发表在某报电子版上的散文,忐忑不安地在手机上点一下,就发出去了。
几秒钟后,妻子来微信了。就两个字:“俗气!”
看到这两个字,起初还有点不好意思,不一会我就坦然了。因为我忽然想起了阮籍的侄子阮仲容,想起他晒短裤的事情。
晋时风俗,七月七那天,人们都要把家里的书籍、衣裳搬到阳光下晒晒。当时,住在道南的阮姓很穷,住在道北的阮姓很富有。阮仲容家就住在道南,是个穷人。道北人晒的全是绫罗绸缎,阮仲容没有东西可晒,就用竹竿挑起一件粗布短裤放在院子里晒。他对人说:“我这是未能免俗啊!”
短裤和绫罗绸缎自然是不能比,就类似我的豆腐块小文和鲜美鸡汤的美文不能相比。即使它们在质量上不能比,但晒出来的权利是一样的。只不过,晒与不晒,涉及的是雅和俗的问题,不晒是雅,晒就有点俗。
单从吃饭和睡觉来分别雅人和俗人,是很难的,因为雅人和俗人都要吃饭睡觉。如果加上吃饭睡觉中的细节方面的因素,他们的区别就一目了然了。雅人做的事,是吃饭时不时地用餐巾纸压压嘴唇,在轻音乐中进餐,或者睡觉前去院子里看看月亮和嗅嗅梅花。俗人一定是抠着脚丫喝酒,抱着枕头打呼噜。
虽然做俗人自在,但我还是想做个雅人。要命的是,只要一不提防,我常会露出马脚,又让自己做一回俗人。“俗”这个字就像旧时的丫环,总跟着闺秀们形影不离,即使有特殊的时间段,丫环要和主人分开一会儿,但只要主人一回家,丫环又端着热茶出现了。丫环们虽不会琴棋书画,却会给主人铺床叠被打洗脚水。所以,做雅人就如同大家闺秀,怕伤了大雅而笑不露齿,做俗人就和丫环的热水烫脚那样的舒服。
关于在微信圈子里晒文章的事,有位作家朋友对我说,这叫做未能免俗,未能免俗好。既做不成雅人,就不会把自己折腾得好累;又不是彻彻底底地做俗人,反而可以对自己乐意的俗事,偶尔为之。晒几篇文章,有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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