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推荐:教师个性应当
仿鲁迅先生《论“费厄泼赖”应当缓行》,是“莫急于提倡、莫极力主张”之意。
去年,一位朋友,参加教育部语文骨干教师培训班,其间,来我家做客,聊起语文教育,说他们当地教委官员,让他回去后,给全县青年语文教师做个报告。我问讲什么题目,他说,就讲青年语文教师的“个性”。我沉思半天,建议还是不讲此题,若讲,当慎重些为好——尤其在大庭广众,面对众多刚刚走上工作岗位没多久的青年语文老师时。
其一,相对其他学科教学,语文教学更复杂一些,更难把握。正是这种复杂,使得“出落”一个合格的语文教师,比“出落”一个合格的数理化教师更难。大家想想,师范大学相应专业毕业一个大学生,走进中学,成长为一个大体合格的中学数学教师、物理教师、化学教师,快的三年(一轮)就够了,就成了;而不少青年朋友教了五年语文,还徘徊在语文教学殿堂之外,仍不能“入其道”。何为大体合格?这是个模糊概念,一般来说,就是,上课,学生喜欢,考试,成绩不错,教师能独当其任,校长因此也喜欢。到底要历经多长时间,每人具体情况各有不同,领悟能力各有参差,我说不准,也不好说。据我个人观察,整体来说,修炼成大体合格的语文教师,要比修炼成大体合格的数理化及其他学科的教师,耗费时间长。
据我个人非常不成熟的意见,一个青年教师,尤其刚刚走上中学语文教学工作岗位的大学生,还是先求共性为好,缓提“个性”。青年朋友宜先静下心来,踏踏实实,多看,多思,多仿。先看看前辈先贤是如何上课的,仔仔细细地琢磨体会他们的教学思想,认认真真琢磨他们上课的一招一式,甚至在自己的课堂上一丝不苟地模仿。待个三年五载,自己对先贤前辈的思想经验已基本领会,对语文教学已经大体入门,再追求自己的“个性”,为时不晚。
一般来说,“共性”就是多数他人、前人所追求的、所做的,“个性”就是你自身所追求的、所做的。对于一个以“个性”为事业的最终目标的人,在事业的起点上,是求共性,还是求“个性”呢?自不待言。只有建立在对共性了然于胸的基础上的“个性”,才会根深叶茂,才会焕发盎然生机。
目前语文学界情况是,有青年朋友,受学界浮躁学术气氛和世间急功近利风气影响,刚走上语文教学岗位,就把追求教学“个性”当做旗帜,在还没有基本了然“语文教学自身是什么”“语文教学历史上曾有过什么”的情况下,就专欲谋新,执意求异,一味猎奇。此勇气可嘉,此精神可敬,而此做法欠妥。多少带有一种鲁莽,一种虚无。如此追求”个性”,最终结果,可能是,苦心孤诣创新,辛辛苦苦复归——回到前人原点。举例说,叶圣陶先生可谓陈矣,他的语文教学理论可谓旧矣,而概览当今教坛,实事求是说,有多少以“个性”为标榜的探索、经验、模式,是从整体上冲破了叶先生理念的?是跳出了叶先生掌心的?几千年的传统中国语文教学,可谓古矣,可谓老矣,但五四至今百年各种新的、洋的语文教学方法、实验,百花齐放,有多少不是由于背叛传统而最终成为昙花、成为前鉴与覆辙的?钱梦龙先生20多年前就风行教坛的上课方式可谓过时矣,今天想来,无非是诱诱逗逗、问问答答,一点不时髦了,(至今我仍记得20多年前读钱先生上课实录《愚公移山》时所受的感染)可今天有谁的以”个性”为标榜的上课方式,敢于超越并能够超越这种诱逗、问答呢?(当然我并非说诱逗、问答的上课方式是钱先生独创,而是说诱逗、问答在钱先生那里已然炉火纯青,已然成了他“导读”理念的重要部分。)
“个性”当然要讲,且要大讲,不过是对那些已大体合格的教师、非常优秀的教师而言。
其二,在教育教学中,“个性”是一个第二层次的附属概念,教育教学的第一层次、核心概念应是“学生所需”。学生所需与教师之“个性”,二者在教学中难免冲突。任何时候,“学生所需”都比教师的“个性”更重要。若教师“个性”凌驾于学生所需之上,冲击了学生所需,这“个性”还有存在的必要吗?
其三,今日倡言“个性”不合时宜。环顾全国,如今教育现状已然是:教师已经日益“科员(officer)化”,学校已经“工厂化”“军营化”,教学流程已经全面“操作化”“工业化”甚至“流水线化”。不信,看看教材,已细密得不透水不漏风,已经没有“个性”的“插足”“立锥”之地,看看“教参”、练习、试卷甚至教案,已经“分工协作”“批量生产”,实现了“社会化大生产”。我对此痛心疾首甚至深恶痛绝,我相信恐怕许多人都跟我一样。但,我要说,这已然是一个无可奈何的趋势,已经是一个不可能阻遏住的“必然过程”。在此种“必然”的教育现状下,由几十万人组成的中国中小学语文教师队伍,已然变成(蜕变,亦或正常?)一支浩浩荡荡、整整齐齐的“科员(officer)队伍”?与其说他们是知识分子,不如说他们是熟练的操作工人、操作员工(officer)更为恰当。因此,他们崇尚操作、崇尚简单、崇尚容易、崇尚“拿来就用、用完即弃”的“现成产品”“公共产品”(如现成的大批量的教案、作业、试卷等等),他们不渴望自我创作、不渴望激情,甚至不愿付出感情、爱心。我并无指责、贬斥之意,我只是说,这是一个让人黯然神伤的现实,却是一段无可奈何的“必然”历史!在这种现实状况下,在这个历史关口,对这支几十万人组成的浩浩荡荡的队伍,讲谈什么“个性”,确实有点不合时宜、不合“史”宜!
再从管理者角度说。一个已然“工厂化”“军营化”的学校,其校长,可以容忍一个两个甚至三个五个有突出“个性”的老师,但是断然不能容忍十个八个甚至全校整个教师队伍个个都有自我的“个性”。如果那样,他统领学校、驾驭教师的难度,将高出何止百倍!尽管,许多校长也倡言“每个教师要有个性”,但你宁愿相信那不过是一种“姿态”!若有老师“不识时务”“不识大体”“不会听话”,专心一意于自我“个性”,那可真要小心你的生存环境哟!如果有谁仍不认同我的观点,那么,请你对比一下“今日北大”与“过去北大”吧。在任何时候,大学都比中小学有更大的自由度、宽容度。也就是说,大学比中小学,在任何时候,都更提倡、更容忍有“有个性”的教师。过去北大,像辜鸿铭那样有个性、特立独行的教授,济济一园!而今日北大,特立独行的教授,还有几个?今日北大这样的高等学校,都不能容忍教师“个性”,你中小学还能怎样?
“个性”过去曾有,让人怀想;“个性”未来会有,让人向往。而“个性”,目下没有,这是“必然”。
我深感,教师个性,之于教育非常重要,之于语文教学、教师,更其重要。众兄已论述得非常圆满。我非故意“反弹琵琶”,而是吐出胸中久郁之“块垒”。
我想说的,无非是,倡“教师个性”“教育教学个性”,实在需要太多太多的“现实前提”和“历史前提”!若断然掐断这诸多“前提”,笼而统之谈什么“个性”,甚至众口一致喧哗,那本身就是一种浮泛。掐断“前提”属“四舍”,张扬“个性”是“五入”,结果当然是——历史与时代的“不准确”。如此之言,乞深长思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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