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可与雨果随笔
文章题目惊世骇俗,搬出来两位大家,想必很多人会问,这又是在搞啥名堂??嘿嘿,是的,不过我不为搞什么名堂,只是想吐露一下心声,望读者愿听也好,不愿也罢。
我自恃自己是唯物主义者,我有n多种理由证明,而最干脆的,也最具有说服力的就是一句话:“向钱看!”哈哈,多么通俗易懂,多么简单明了,就阐述了所谓的唯物主义,貌似比很多的文学著作上的千篇一律来的更醒目,更惹人深省。当然,这不过是我的自娱罢了,因为我不过是外行人,没有什么资格评说是非,搞什么“一语道破天惊”。
对于唯物主义,哲学书上成百上千页的阐述,我不多解释。我把自己当成是浩瀚沧海里的一粒沙子,存在的意义和影响的深远程度只是局限于一个小小的范围之内,风吹雨晒,飘泊不定。如果是哪位具有别样审美情趣的人发现了我,或许会像发现新大陆一样,像中国的国宝一般珍视,是啊,物以稀为贵,毕竟我们是独一无二的!
我一直把生活看作是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一个奢侈品,我觉得在有物质基础作前提的情况下,生活才会显得充实,显得有活力。所以,我一向注重与别人攀比物质条件,当然,我不会去放肆的与土豪富翁之类追求平衡,刷存在感,只是想和普通人一样,他有我也有,追求同等级的物质需求,然后上升到一种关乎生活质量与审美意识的竞赛之中。
真的,能和别人统一的物质基础,这个思维是在我的脑海里定了型的,因为我自以为相比别人来说,我差很多本属自己的东西。
从小时说起吧,一年级吧,我固然到现在是没啥印象了,但我印象深刻的是我有一次偷了同学的蜡笔。那是某个晴朗和煦的下午,红彤彤的太阳透过西边的树叶,丝丝缕缕的将亮闪闪的光芒投射到那学校的围墙上,那处是一块敞地,一片亮堂,而我们的一年级的教室,则是朝南的方位,挨着围墙。一般这个时候,都是快放学的节奏,是最后一节课,我们老师安排大扫除,安排几个人将教室里打扫一遍,然后我正巧不幸被选扫地。反正我们是分了工的,我扫一遍,其他人扫另一边,然后我现在也记不得当时怎么想的,别人是扫完了,我还有一点也扫完了,然后看见某同学桌肚里有“稀奇”的东西,于是我就拿来看看,看那色泽、卡通人物,我突然间就“爱”上它了。
记得上次借用它的时候,画的画还被老师夸奖过呢,现在就在我眼前,它的主人跑玩去了,于是我心生歹意,觊觎的心加占为己有的私欲,使我咸猪手似的将其占为己有,揣进口袋,悄然无声又掷地有声,铃也响了。大家都回到教室,拿书包回家,我扑腾腾的脸蛋热的发涨,匆匆忙忙头也不抬的钻出教室,而他翻看了他的桌肚,发现少了一样东西,我隐然间仿佛听见他说是我偷了他的东西,我耳朵里瞬时间嗡嗡了,就像电波断了信号,我也顾不及什么,一个劲的往学校门外的地方跑,那时,我拖着沉重如山的书包,拔着不知多少t的两根“圆柱”,踉踉跄跄,步履蹒跚,耗费了我几斤几两的汗,杀死了多少脑细胞,那个叫一个劲的狼狈,猥琐!
这件事就像是一场恶作剧,主演是我,导演也是我,自导自演的一串狼狈的独角戏,我不知道这是荣幸还是悲哀,是收获还是丧失。说荣幸吧,我很荣幸在那次的下个星期,他没有怪罪我什么,还是像往常一样,跟我疯耍,我甚至觉得他的记忆力慢了一个节拍,哈哈。说悲哀,我始终不敢去接受我偷了他的东西这个事实,我只认为我只是拿了他的,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在事情面前,我胆怯了,是因为我不敢告诉他我偷了他的东西,我在屏蔽后果,于是就潜藏,就这样我做了一个错误而又无法弥补的决定,收获了物质,失去了基础的原则。
起码,我很荣幸,也很自豪的说:“我是一个正直的人”!我今年看到超级演说家的李媛媛说过的一段话,大体意思是这样的吧:人一定要有一个标准,就是一定不能变坏!这是我们对社会所作出的最基本的贡献!我一直很欣赏这句话,相对于很多人而言,这是最朴实又直接的言辞,因为它所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意愿,更是众之矢的的一个衡量标准,一个道德底线,一个具有深刻象征意义的惊世骇言。
我想说,如果说每个人有占据之心,他的初衷是好的,他想自己是好的,他有进取积极向上的心态,有追求有目标有理想。但是,在利益与行为做法面前,我们很难有一个完美的抉择,因为一旦放弃,就意味着很难有机会去再次实现那个颇具完美的愿望!
如果说马可福音能带给我们心灵上的慰藉,是打开心窗与凡尘通融的一把钥匙,能给我们以祝福,来证明我们是lucky的,那么世上还有一部书,叫《悲惨世界》,我不确定它是否够悲惨,但毛骨悚然的标题却是很好的解说词,它是悲剧的象征,就是那个早上第一个要拿的那个杯具,幸运的是还有一个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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