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及建议论文
孟州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当前孟州市农产品总体上质量有保障,消费安全可靠,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处于稳中有升、逐步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基本情况
目前,孟州市已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等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立检测站(室)8个,制定完善了36种农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市通过国家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的绿色食品6个,通过省级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农产品5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7个,总认定面积0.383万hm。
二、主要做法
(一)抓源头,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
深入开展种子、农药等农资市场集中整治活动,在多次对全市265家农资经营门店进行“拉网式”排查中,严格清理整治禁用药品,规范限用药品的使用范围和使用技术,逐门店张贴国家公布的禁限用药名单宣传页,要求经营者签订书面承诺材料,不得经营或变相经营禁用农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农药经营使用范围进行宣传和销售,违规者将严厉查处等。2011年至目前,共张贴《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通知》5000余份,印发宣传资料4.5万余份,出动执法人员2700余人次、执法车辆400余辆次,查获违规农资2134kg,查处违规农资经营案件46起。通过日常性及专项治理工作,未发现有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23种禁用高毒农药以及复配制剂的违法行为。
(二)抓生产,大力实施农业标准化
进一步完善了36个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规范了主要农产品的生产技术标准,建成了全省先进的测土配方施肥化验室,大力宣传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同时,在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等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推行生产操作档案化管理,对安全生产各个环节进行可追溯性监控,有效地保证了农产品质量安全。2015年,共组织各类标准化技术宣传培训班56场次,印制黄瓜、苦瓜、苹果、梨等蔬菜、水果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小册子5000本,并分别发放到三品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种植大户手中,全市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面积达到4.83万hm,有力地推进了全市农业标准化进程。
(三)抓认证,创建优质品牌提升农产品质量
强化农产品品牌意识,把创建农产品品牌作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举措,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鼓励市场占有率高、质量安全水平过硬、竞争能力强的农产品申报省、市名牌农产品以及农产品地理标志。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大户和农产品加工企业为产品注册商标和申请使用商品条码,全力推进“三品一标”申报工作。孟州市全义农场、孟香果蔬专业合作社、广惠果业合作社3个农产品生产基地被认定为“河南省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四)抓检测,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
一方面,突出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自检能力建设,新购置了3台农药残留快速测定仪,孟州市具有自检能力的“三品一标”蔬菜基地已达到8家。全省最大的无公害韭菜生产基地全义农场自韭菜产品上市以来,认真落实市场准出制度,坚持每天抽检产品,保障了韭菜市场安全。另一方面,有序实施县级抽样,进一步扩大农产品抽检范围,侧重做好三个突出:突出地域,重点是1.33hm以上蔬菜生产基地(包括“三品一标”基地)、市区蔬菜市场、农贸市场、马路市场、超市等;突出品种,重点是集中上市品种和大众消费品种;突出时间,重点围绕“元旦”“春节”“清明”“五一”“十一”等重大节日,提高抽检次数和抽检比例,确保农产品质量,维护人民群众消费安全。自2011年7月孟州市质检站成立以来,共抽查农产品2576批次,75种产品,9301个样品,合格率99.9%。
三、存在问题
(一)群众的安全意识不够强
目前,还存在非法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违规使用限用农药的现象。在正常的例行抽检中,还存在拒检现象。
(二)执法主体不明确,执法难度大
1.执法主体不明确。对于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的执法问题,尤其是对于市场中的流动摊位的执法问题,执法主体不明确。2.执法难度大。目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主体是农业部门,而市场主体是经贸部门,产品的销售又是工商、质检等部门主管,管理部门多,联合执法难,即使出现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也难以做到对问题产品的现场查封,延误最佳处理期,难以达到市场执法的预期目的。
(三)检测体系不健全
目前,孟州市只有市级的检测站,乡、村两级还未建立检测机构。就目前市级检测站的人员、仪器配备情况,只能对城区的大中型超市、批发市场、规模大的基地例行抽检,不要说对于乡村规模小点的基地和乡村集贸市场覆盖不到,就是针对城区和大的基地也只是抽检,覆盖面很小。
(四)时间滞后问题
1.检测的信息反馈滞后。我们现在还达不到现场检测的条件,检测车辆由于公车购买停办的原因,现在无法购买。抽样人员开始抽样时,商户已经开始销售。从抽样到抽检结果出来,最少1.5~2h,如果到基地抽样时间会更长,在这个时间段出现问题,谁负责。2.执法滞后。从结果反馈给有关部门到执法人员到现场,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个期间如果出现问题,将会出现无人负责的现象。(五)工作经费不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环节多,费用高,特别是抽样与检测,没有足够的经费保障,该环节工作根本无法正常开展。
四、意见建议
(一)加强宣传
建议政府在电视上开辟专栏,大力宣传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法律和生产知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方式,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现在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配套的管理办法还未出台,对于拒检现象,可以通过电视宣传让群众明白,拒检认定为不合格,从而杜绝此类现象的存在。
(二)明确执法主体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对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要求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处理处罚由农业部门决定,对农产品销售企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处理处罚由工商部门决定。但对于最容易出问题的流动摊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没有明确执法主体,鉴于工商部门监管有流通环节,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职责,建议政府把流动摊点的执法主体明确为工商部门。
(三)加大投入
建议政府要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扶持力度,列出专项资金,一方面,尽快建立乡级检测站,必要时明确村级监管员,完善监管网络,乡、村两级的每天检测情况,市检测站随时调阅;另一方面,要保障日常的检测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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