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的年度工作总结范文
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主基调,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主动作为,把组织收入作为中心任务,密切财税库沟通协作,加强收入预测分析,取得明显效果。在落实国家税费优惠政策的同时,配合税务部门加强重点税源、主体税种以及房屋租赁、餐饮等零星税源的征管,加大对历史遗留土地增值税、契税的清查清收力度,推进非税收入征管改革,确保应收尽收。主动介入招商项目的事前收入谋划设计,提高招商实效,培植后续财源。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支撑作用,集中财力办大事,着力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益,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全面、健康、协调发展。
全市(含平潭,下同)20XX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382.01亿元,增长19.4%,完成预算的101.2%;加上划中央收入215.37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597.39亿元,增长18.1%。支出410.73亿元(含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增长12.7%。政府性基金收入311.39亿元,下降41.4%,完成预算的61.8%;支出347.70亿元,下降39.3%。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36亿元,增长31.3%,完成预算的108.8%;支出37.50亿元,增长30.7%。
市本级20XX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149.58亿元,增长11.3%,完成预算的96.8%;加上划中央收入77.67亿元,公共财政总收入227.25亿元,增长13.7%,完成预算的98.9%。预算支出76.97亿元,完成预算的72.8%,加上省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25.54亿元,支出共计102.48亿元,增长8.1%。政府性基金收入95.86亿元,下降72.2%,完成预算的37.6%。支出115.88亿元,下降63.4%。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8.36亿元,增长31.3%,完成预算的118.2%。支出37.47亿元,增长30.7%。
20XX年,我市有效争取中央、省级在财政体制和专项资金上的倾斜支持,中央、省级共下达XX市专项补助资金68.12亿元,增长43.4%。
【促进经济转型发展】
落实财税扶持政策。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减免小微企业税收及提高营业税和增值税起征点等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负担。贯彻促进工业稳定增长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缓征工业企业和外贸流通企业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水土保持补偿费等税费。围绕“三维”项目推进,研究出台有利于大企业大项目落地的财税政策。给予企业用电、增资扩产、技术创新、融资贷款等补贴1亿元,兑现出口退税98亿元。
加快实体经济发展。拨付3.69亿元,奖励总部经济、上市企业和增产企业,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奖励产学研项目、企业技术中心、高成长企业等,培育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项目。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重大专项、科技基础研究和社会科学研究等。拨付2亿元,加快推进市级股权风险投资,培育4家种子型、创新型、成长型中小企业和2家产业基金。支持培植现代物流龙头企业,构建中心城市物流体系,支持举办全国糖酒商品交易会等重大品牌展会,发挥会展经济效应。加大对本地生产性企业的出口扶持力度,对重点企业实行“一对一”帮扶,稳定外贸出口。拨付5.90亿元,支持组建福州航空公司,发放机场、口岸和航线补贴。拨付0.35亿元,支持海峡渔业周·渔博会活动,编制海洋功能规划,推动标准渔港、远洋渔业和水产品基地建设,发展海洋经济。
提升文化旅游产业。加大对文化创意和动漫产业的投入,协助做好福州晚报印刷厂、市歌舞剧院和福州闽剧院的改制和划转工作。投入1.22元继续实施三坊七巷历史街区改造建设,并启动三坊七巷地下空间建设。拨付3亿元,启动朱紫坊、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和烟台山历史风貌区保护修复。拨付0.67亿元推进鼓岭风景区修复改造,打造“有福之州”新名片。拨付0.40亿元,支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福州旅游在央视的形象宣传。
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协同物价部门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联合审验,规范部门收费行为。落实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财税政策,对全市300多家担保机构进行清理整顿,完善中小企业担保和风险补偿机制;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导向作用,清理招标文件中针对中小企业限制性条款,降低中小企业投标费用,对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小微企业产品6%-10%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支持民生幸福工程】
促进就业再就业。支持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拨付再就业资金1.02亿元,完善弱势群体就业援助和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高交通协管员和社区服务协管员工资水平。完善小额担保贷款办法,落实财政贴息、税费减免等扶持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再就业。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拨付社保资金10.81亿元,实现全市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全覆盖。设立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增加对城乡低保、低收入群体及民政优抚对象生活、节日补贴。支持助残实事,提高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并统一城乡发放标准。拨付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金4.34亿元,完善四城区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政策。
保障米袋子、菜篮子建设。拨付1.60亿元,增加地方储备粮规模,建设省外产区粮食生产基地,扶持骨干粮食加工企业和骨干粮店,发放种粮农民农资综合补贴1.02亿元,促进粮食安全供应。推进社区便利店、农贸市场、农家店、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支持餐桌污染治理,实施肉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系统工程,组织开展农超对接试点,支持福州盐业储备仓库建设。
支持强农富农惠农。扶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推进农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建设。推进“良种工程”、农科教合作、农民科技培训,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支持土地治理等农业综合开发,保障10个新农村精品示范村建设,对全市634个行政村公益事业项目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加强农田水利基础建设,实施重点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新建、改建、修复农村小型水利设施,提高农民生产条件。
加强住房保障建设。落实保障房税费减免配套政策,拨付5.86亿元推进廉租房、公租房等社会保障房建设。拨付5.18亿元,支持实施旧屋区、棚屋区改造,推动城区拆迁安置工作,改善群众住房条件,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
【推动社会事业发展】
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统一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初中每生每年分别提高到550元、750元。对中等职业教育新生免除学费,补助标准为市属全日制、非全日制每生每年2100元、1000元。推进市属中小学校舍安全建设,完善新区布点学校,改建城区中小学校,缓解入学压力。大力发展学前教育,启动乡镇(街道)公办幼儿园建设。支持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债务化解和闽江学院本科教育评估。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比23.7%,完成省下达的考核任务。
加快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5.06亿元,增长15.6%。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均提高至260元,城镇居民医保大病统筹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比例由20%提高到30%,普通门诊统筹年度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由500元提高到600元。支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减轻群众医疗负担。增加公立医院建设补助,推动乡镇卫生院、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加大力度培养和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
实施文体惠民工程。支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保障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强文化精品创作,保障中秋晚会、首届省歌剧节等文化活动经费。加快农村综合文化站、农村广播电影电视和无线覆盖等基层文化设施建设。支持全民健身运动,修缮市体校训练场馆,支持举办市二十三届运动会,承办亚洲沙滩排球赛、环福州(永泰)国际自行车赛等重大赛事,支持筹备八城会。
【优化人居环境】
保障城市基础建设。在土地基金收入减少、融资环境趋紧的情况下,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通过合理调度资金、对接银行贷款、拓宽融资渠道等办法积极筹集建设资金,推动“五大战役”等重大项目建设。投入35.89亿元,推进三环二期、鼓山大桥等市政道路、桥梁建设,改造鳌峰大桥、五一南路等项目,提升市区道路照明,支持城市地铁以及合福、向莆、福平铁路建设。拨付5.20亿元,支持公交优先发展。投入6亿元,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拨付3.80亿元,保障城区清扫保洁、垃圾处理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支持环境综合整治。投入16.54亿元,推进城区内河综合整治。投入3.14亿元,加快电力线路缆化下地。拨付1亿元,支持交通综合整治,提升交通控制系统,完善市区交通标线、电子警察等监控设施,加大交通违法整治力度。持续推进农村家园清洁活动和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示范项目。
推进生态保护。拨付环保专项资金0.84亿元,推动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推进污染减排,支持企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闽江、敖江流域生态保护,促进“二水源”一级保护区发展,鼓励农村生态创建。拨付绿化专项资金2.43亿元,支持绿化美化香化福州,推动城市绿道和慢行系统建设。支出0.64亿元,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大荒山宜林地造林绿化,完成造林36万亩。
加强社会管理。支持建立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拨付0.75亿元保障政法部门行动技术、刑事科技装备及信息化等项目建设,支持综合警务改革,推进全市62个基层司法所业务用房建设。拨付1.03亿元,加大公共消防建设投入,保障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应急救援物资储备,支持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以及困难群众法律援助。支持行政审批和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村(社区)主干、两委成员每月固定补贴,提升社区管理服务能力。支持家政服务体系建设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试点工作。
【推进财政管理改革】
支持县域协调发展。协调解决市区企业搬迁到县(市)的税收征管与收入归属问题,调动县(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的积极性。落实市直管四县(市)财政体制,统筹拨付3.52亿元支持江阴工业区、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区等工业园区建设。拨付对口协作资金0.69亿元,帮助结对县搭建产业集聚平台,扶持产业转移和园区建设。拨付3亿元支持马尾新城建设,加快拓展城市空间。拨付1亿元支持和融入平潭开放开发。
深化预算管理。加强市直部门预算责任主体意识,提高年初预算细化率,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清理整合专项资金,统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扩大预算公开范围,新增公开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 8个市直部门开展部门预算公开试点。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国库集中支付监控系统建设,各县(市)区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6家市直单位列入公务卡改革试点。
实施绩效管理改革。从财政发展性专项中选择乡村旅游、中小企业生产性贷款补贴等8个项目1.62亿元资金,开展绩效管理全过程试点。试行绩效目标编制,104个市直部门在2013年部门预算中选择非基建类项目涉及12.53亿元资金编报绩效目标,逐步推进绩效考评与预算编制有机结合。
强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完善市直债务单位及县(市)区债务统计考评制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地方性政府债务情况。科学安排政府性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在保证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统筹偿还本金,减轻债务利息支出。建立偿债基金,研究构建政府债务风险预警机制。
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对水利、救灾、扶贫等强农惠农富农项目资金开展重点检查,全市检查119户,纠正和整改违规金额238万元。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管理,对72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出违规金额1.41亿元;开展全市会计从业人员资格及配备情况重点检查,实地检查497家单位,发现不符合配备单位136家。完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领购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管理,提高以票管费、以票促缴的实效。出台XX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推进投资评审和产权交易。拓展评审领域,主动参与项目前期决策,优化设计方案,降低项目造价;试行政府bt项目评审,评审工作贯穿招投标、合同管理、设计变更、现场监管等各个方面,实行全程监督。探索多元化产权交易模式,正式启动涉诉资产进场交易。
提高执法能力。贯彻落实“六五”财政普法工作,省、市、区财政三级联办“送法下基层”活动。实施简政放权,删除行政职权23项,其中下放县区4项,取消10项,另有9项合并到其他职权项目中。排查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366个,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内部制度建设。做好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财政窗口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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