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卿谏赏盗原文及翻译
原文
平原君患盗,诛之不能禁。或曰:“更赏之,足则戢矣。”虞卿曰:“不可,先王立赏罚,以劝惩善恶。衰世之政也,虽微,犹足以激其趋。故赏禁僭,罚禁滥,县衡以称之,犹惧其不平也,而况敢逆施之乎?夫民之轻禁以逞欲,如水之决,必有所自,求而塞之,斯可矣。今此之不塞,而力遏其流,至于不能制,乃不省其阙,而欲矫以逆先王之法度,是犹欲止水而去其防也,其庸有瘳乎?夫民,有欲而无厌者也,节以制之,犹或逾焉。盗而获赏,利莫大矣,利之所在,民必趋焉。趋而禁之,是贰政也;趋而不禁,人尽盗矣。是鼓乱也,不臧孰甚焉。”
平原君豁然而寤,起,再拜受教。尽散其私财,以济贫乏,申明旧章,而重购以赏获盗者。于是赵盗皆走之燕,道不拾遗,虞卿之教也。
注释
1、戢(ji):收敛。
2、僭(jian):超越本分,越轨行为。
3、县(xuan):通“悬”。
4、阙(que):通“缺”,缺口。
5、“犹或踰焉”:此句“犹或”,原误作“或犹”。据明成化本、正德本、嘉靖单行本改。
6、贰政:指变易无常的政令。
7、臧(zang):善,好。
译文
赵国盗患严重,平原君采取杀的办法也不能禁止。有人说:“改为赏盗,他富足了,盗行就收敛了。”虞卿说:“不可如此。先王建立赏罚制度是为了劝善惩恶,衰落世道的政令,即使微弱也还足以能激发人们的归附。所以奖赏能禁止越轨行为,惩罚能禁止恶行泛滥,以悬衡来称量它,还怕它不公平,而何况是倒行逆施呢?对那些盗贼如果放松了禁令而使他们的欲望得逞,如同河水决口,必定有决口的地方,找到决口而堵塞它,这就可以了。如今不堵塞决口,反面用力阻挡流水,以致不能制止,就是因为弄不清它的决口在哪里,而想矫正它,却用违背先王法度的做法,这就好象要阻止水患,却去掉了防患的措施一样,那怎么能防治呢?那些盗贼是些贪欲无厌的人,节制并阻止他,有人还要逾越。盗窃若再获赏,好处没有比这更大的了,有利的地方,百姓必定奔赴那里。人们都奔赴那里,而再禁止他们,这是变更无常的政令啊;都奔赴那里而不禁止,人们就都去当盗贼了。这是鼓动人们作乱,还有什么(比这)更不好的呢?”
平原君猛然省悟,起身再拜虞卿并接受指教,便散发了他的全部私有财产,用来救济贫穷的人,重申先王的法制,并用重金奖赏那些捕获盗贼的人。于是赵国的盗贼全跑到燕国去了。赵国社会安定,路不拾遗,这是虞卿指教的结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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