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春娇,张志明想和你慢慢来的美文
20XX年看的《志明与春娇》,虽然这时候第二部都已经出来了一年多了,看之前一直都听到朋友的推介,但是想象不出来一部与香港禁烟主题有关的爱情能有多么唯美浪漫。
几个烟徒聚在小巷子里偷偷吸烟,你帮我点烟,我给你讲八卦,烟头忽明忽暗,谈笑间,徐徐吐出一口烟,一来二去,志明与春娇看对了眼,一点也不惊喜,在这个速食的时代,在一起无非就是一瞬间的事。
深夜,他们睡在一张大床上,春娇意识到将要发生什么事,也不矜持,说了一些暗示的话,志明只是从身后抱住她,说了一句:“有的事不用一夜之间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不知道春娇是不是在这一刻喜欢上志明的,反正我是在听到这句话后喜欢上这个香港男人的。
很多女生都因为这一句话感动,印象最深刻的也是这一幕。
为什么会心动呢?只因那句“我们又不赶时间”,很少有人能忍住自己的欲望,在骚动暧昧的夜晚,只是单纯地抱着对方睡觉,什么也不想,像是岁月漫漫,我们还有好长的路要一起陪伴着走过,不急着在一时把激情燃烧殆尽,把喜欢在搅拌机里打碎,用文火慢慢熬煮成一锅粥,在平淡的日子里撒点盐,再放一把肉末。
喜欢这种不赶时间的感觉,让一切慢慢来,爱情也如此,太热切太轰轰烈烈的爱,就像一场龙卷风,以200m/s的速度席卷呼啸而过,留下的不过是烧灼的记忆和一地断壁残垣。细水长流的爱,或许没那么多惊喜与深刻的记忆,却在细碎的日子里,成为你的手,你的脚,你的眼睛,你的东西和你的南北。
慢慢来,像中学纯真的早恋一样,一大早等候在班级门外,递给对方前一天晚上准备好的早餐,在食堂打个两素一荤,把盘里的肉夹给对方,把对方不喜欢吃的胡萝卜夹到自己碗里,在做操的时候,注视着对方站在斜前方笨拙地弯腰蹲起,偷偷傻笑,晚自习结束后,被人潮缓缓推着前进,在公交站一边手舞足蹈地描绘着未来,一边等候末班车,车站的广告牌没精打采的,暗自祈祷公交晚一点到来。梦里终于牵到对方的手,那种触感如此真实,胸腔涌起一股暗流,脸上微微发烫。
人生中的很多美总是蹲藏在放慢的脚步下,我们却踏着匆忙的步子甩开它。
喜欢早起一个小时,这时候舍友还在沉睡,轻轻顺着扶杆爬下床,倒一杯水拿一份早点来到阳台,一边伸懒腰一边打着呵欠,阳光似乎也才苏醒,睡眼惺忪的样子,浑身慵懒地倚靠在树叶上,微风吹过,不小心跌落地上,摔成一片风吹草动。手机里放着没有歌词的旋律,在被微风撩起下摆的窗帘中穿泻而过。
我们又不赶时间,为何下班还行色匆匆?花上二十分钟的时间,从公司门口走到地铁站,戴上耳机,看着落日不均匀地给周围的云层上色,穿过一个公园,看着老头老太太已经准备好狂欢了,游离在工作之外,放空一下,把白天错过的细碎的美好补回来。
人一生中心脏会跳动25亿次至30亿次,跳完了,就可以走了。这意味着,如果平时心脏跳动频率越快,则寿命越短。所以很多人会通过运动来降低心脏跳动频率,延长生命。
我想人的一生中很多东西都是有限的,一部电影,一本书,一件衣服,慢一点才可以长久一点。
喜欢的一部电影,不会在吃饭的时候或者在做家务的时候随意点开,一定得等到心情平静不躁动的时候,恰好宿舍里空无一人,关上灯,只剩下电脑屏幕和排风扇的喧嚣,从片头开始到字幕出现片尾曲播完,是一秒也舍不得快进的,全心全意投入到电影中去,品味电影中人物的情感。所以在两个小时里有了专注和感悟。
喜欢的书,总是舍不得一夜之间看完,放在床头,每天入睡前,打开床头的灯,橙黄色的光线把手指拉扯成一根根黑色的阴影,一字一句地看着,遇到喜欢词语的句子,忍不住把书盖在胸前,闭着眼默念着思索着,一章看完后,就合上书,在入睡前期待明天的章节。所以一个月里睡前有了期盼。
喜欢的一条黑色镂空连衣裙,也不会每天穿,不会刚晾干又从衣架上取下来穿,一个星期轮到它了再拿出来穿,所以不会在一两个月里因为洗的次数太多而被旧色侵袭,逐渐失去原来的模样。一个星期穿一次洗一次,所以等明年夏天还可以拿出来穿。
喜欢一个人也是这样吧,把每天当成世界末日来相爱的话恐怕没等到末日到来就把爱用尽了。慢一点点,喜欢一个人,不马上去表白,偷偷点开他的空间,从2009年翻到2015年,了解你错过的他的曾经是什么样子,在固定的场所固定的时间,精心筹划几次预谋邂逅,把每一次的擦肩而过记在心上。慢慢来,第一次表白心意,第一次约会,第一次牵手,第一次亲吻……
虽然在《志明与春娇》中,志明最后向春娇坦白了那天晚上是因为撞倒了脆弱的地方,所以不能,不管是刻意的放慢节奏还是无意的,至少那天志明抱着春娇睡觉的晚上,我相信他说的话是真心的。
有的事不用一夜之间做完,我们又不赶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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