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与效率价值论文
摘 要:从个人层面来说, 刑事诉讼涉及个体的生命和自由等重要权利, 从社会层面来说, 刑事诉讼体现着公平和正义, 影响着社会大众对于法律的信任程度, 而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体现在刑事诉讼过程的方方面面。因而, 正确理解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阐述了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理念, 公平和效率的价值, 并对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关系和公平与效率之间的价值冲突问题作了简要叙述。
关键词: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效率; 公平;
一、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
谈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理念, 首当应当想到的就是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惩罚犯罪是指通过刑事诉讼程序, 在准确、及时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基础上, 对构成犯罪的被告人公正适用刑法, 以打击犯罪。对于惩罚犯罪的理解, 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 惩罚犯罪要求通过刑事诉讼程序, 这一点也就意味着必须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或方式来进行, 这一点实际上隐含了刑事诉讼对于主体的要求, 即刑事诉讼的主体只能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或是法院, 私人不能够作为刑事诉讼的主体。第二点, 惩罚犯罪必须建立案件真相的基础上, 而不能根据相关人员的主观猜测妄加评判, 这就要求相关的办案人员在案件发生后要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寻找证据以为案件的侦破提供支撑。第三点, 对犯罪人判处的刑罚必须公正、适当, 法官自由裁量权的适用亦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而不能仅仅依据主观臆断。而保障人权则意味着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正当权利。首先是无辜者不受追究, 刑罚不能够使得无罪之人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其次是要做到对犯罪人进行正当处罚, 要做到公正即罪刑相适应;最后一点是要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得以实现。值得注意的是,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的不是孤立存在的, 而是相辅相成、密切联系的, 或者说是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此外, 还应当纠正我国长期以来只重视惩罚犯罪而忽视人权保障的旧观念, 两者同等重要, 缺一不可。
二、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
刑事诉讼的公正价值体现在案件的处理结果和诉讼程序两方面, 简单来说, 就是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实体公正要做到作为定罪量刑的事实应当证据充分, 并在此基础上正确适用刑法以认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罪、有何种罪, 进一步判处相应的刑罚。但实体公正还包含一个可能被忽视的侧面, 即对于错案、冤案应当及时予以救济, 并对正当权益遭受侵害的当事人采取赔偿、补偿等措施来减轻其损失。至于程序公正, 亦具有丰富的内涵。首先是依法, 即刑事诉讼的进行必须严格依据法律规范进行, 其次是保障人权的要求, 这一点前文已经涉及故不再赘述, 继而是取证方面, 严禁采取刑讯逼供等方式来获取证据。此外, 程序公正还包括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保障诉讼程序公开等要求。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的根本目的都是实现公正, 但两者具有独立性, 就我国的司法现状而言, 在一定程度上尤其应当给予程序公正相应的重视。
三、刑事诉讼的效率价值
追求刑事诉讼的效率, 即要求在投入一定司法资源的情况下处理尽可能多的案件。必须予以强调的是, 刑事诉讼的效率必须以公正为前提, 不以案件处理结果的公正为前提而盲目追求高效率是无意义的。追求刑事诉讼的效率,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首先是应当降低诉讼成本, 这要求办案人员在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过程中尽量采取代价较低的方案, 尽量用更少的的人力、物力、财力做更多的事;其次, 追求刑事诉讼的效率具有加速诉讼进程的要求,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具体规定, 案件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审理完毕并作出裁判结果, 相关人员不应当“明日复明日”, 不应当将大量未决案件累积起来。
最后需要强调的是刑事诉讼的价值冲突问题, 如在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之间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 以刑讯逼供的方式获取的证据, 由于违反了程序上的要求, 自然难以保障实体上的公正。此外, 还有刑事诉讼的公平价值和效率价值方面的冲突。对于此问题, 必须坚持公正优于效率的观念, 公正价值在刑事诉讼中处于毋庸置疑的优先地位。倘若不顾及公平而盲目追求破案率等则有极大可能造成冤假错案, 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冤假错案的形成, 不仅仅使得真正的有罪之人逍遥法外免受刑事处罚、无辜者的正当权利受到侵害, 还会使得社会大众对于法律的信任度降低、损害法律的权威性。基于此, 刑事诉讼过程中应当在保证司法公正的前提下追求诉讼效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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