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的工作计划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有关建筑工程的工作计划,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督方面: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始终把施工安全监管放在首要位置,突出超过一定范围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管;突出各类起重机械全过程备案监管;突出各类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持证上岗监管;突出各类人员安全岗位责任制落实监管;突出各类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监管。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全力实现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健康稳定。持之以恒抓好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监管。按照区委、区政府确定的工作职责,实现监管范围内的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全部达到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为生态xx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农民工工作清欠管理方面:严格落实《淄博市建设领域农名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各项清欠管理制度等工作,开展日常清欠检查和清欠专项检查,加大对在建项目加大专用账户设立、资金拨付、工资支付公示、专户信息报送等内容执法检查。协调处理区内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投诉上访并做好登记。做好区内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信息(包括每月投诉、细则落实、表彰、处罚等)上报工作。
(三)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方面: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督,注重事后纠偏。重点检查在建工程项目开工手续办理情况,对无证开工、超出施工许可范围施工的项目,依法严格追究有关各方的责任,重点加强对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各类人员职业资格检查及职业资格注册人员执业行为检查。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努力营造稽查工作氛围;继续加强与镇办联合执法力度,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实施网格化管理模式,设定网格管理员,把工作的触角延伸到责任区的每一个角落,避免管理服务的“盲区”和“真空”;继续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适时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治理行动。
(四)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方面:进一步做好全区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监管和非政府投资项目的直接备案管理,加强对施工合同备案管理工作及合同履约监管,督促合同双方履行主体责任;创新评标监管方式、加大监管力度,规范评标专家评标行为;同时按照打造“三最城市”的要求,做到“两集中两到位”,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规范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行为,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监督,明确受理条件,依法加大对规避招标行为、围标串标等行为的检查力度;服务好市、区重点项目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手续实现新突破,加快重大项目手续进程,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和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学习先进城市的管理经验,结合现行的PPP、EPC等建设工程新型运营模式,不断探索适合我区的建设工程招投标形式。
(五)劳保统筹工作方面:以劳保金收缴为重点,严格执行文件要求,规范有序做好劳保金收缴、季度劳保拨付以及项目工伤保险用工实名制名单月度汇总、报送等工作。
(六)建筑业发展方面:进一步推进我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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