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生活日记随笔八篇
随笔,顾名思义:随笔一记,是散文的一个分支,是议论文的一个变体,兼有议论和抒情两种特性,通常篇幅短小,形式多样,写作者惯常用各种修辞手法曲折传达自己的见解和情感,语言灵动,婉而多讽,是言禁未开之社会较为流行的一种文体。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大学生生活日记随笔八篇,欢迎阅读!
【篇一:荒芜】
紧握的那一片荒芜,悄无声息的将时光拖走,孤秋曾有过挣扎,最终还是败给了寒冬,远方苍黄的田野,迎接着寒冷,不经意间已经白发苍苍,田埂上遍地消融的白霜,拂不去岁月的尘屑,却带走了属于田野仅有的温暖,冻结了它那脆弱的心。
冬阳暖暖的,撒下金黄色的光芒,但那只是别人眼里的风景,你我,世间过往行人,匆匆来,匆匆离开,也许在不经意间留下你的足迹,但那仅仅属于过梦,从未属于你。多少次的寻觅,回眸,丢失时光,只为找到梦,这种虚无缥缈的事物。然而,却无人回头,就这样,错着一直走,等到尽头方才罢休。
风从未怒吼过,它仅仅是将所到之处的风景尽收眼底,发出的声响,其实是风的欢笑。当然,看待不同,便有别样世界,在我们眼里,那就是风,总在冬季拿着刀,秀逗你的脸庞,挑衅你,直到你发怒。也许,在他们的世界里,这只是游戏,一种表达友好的方式。不要太在意这些繁琐的事情,生活怎样欺负你,你还不是不知道,何必计较风是否是在表达友好呢?
树叶凋零,熙熙攘攘的路人,未曾拾起过那一篇秋景。落叶归根,土壤也许才是它的最好归处。无所谓风,无所谓阳光,一张秋景图,从乡村到城市,来了一场华美的邂逅,也在冥冥中造就了一片荒芜。
【篇二:如果我变成回忆】
如果我变成回忆,终究没那么幸运,没机会白着头发,蹒跚牵着你,看晚霞落尽……漫长时光总有一天你会伤心痊愈,若有人可以,让她陪你,我不怪你……——题记
今天逛商场的时候,突然听到这首歌,听着听着,我也轻声地跟着唱,唱着唱着,就不敢再唱下去,这唯美忧伤的歌太令我恐惧。
我们的爱虽不如蔷薇那么热烈却也似茶那么清远悠长,记得当时我们年少,你爱沉默我爱笑,一开始见到你,我给你打招呼你都不理我,我还以为你是讨厌我的,后来我总是拉着你给你讲笑话,你一副小大人的模样,四肢僵硬、面容紧绷,很多时候我给你讲到一半的时候你竟然还能接出下一半,可你就是不笑,还让我郁闷了很长一段时间。
但我总是能感觉到你对我是不同的,我知道你肯定也知道我对你的好,我们就这样和和谐谐的过了几年。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你和一个漂亮女孩出双入对之后,我就伤心了,我努力想那只是偶然,可同样的情景接二连三的出现了,然后我就有几天都没给你说话。几天后,我实在受不了,就去找你,我问你,你为什么总是和那个女孩在一起,你是不是不要我了还是你从来就没喜欢过我,你眼睛赤红,烦恼的吼我:我喜欢谁你难道不明白!我看到你烦恼的模样就吓哭了,我也吼回去:你从来都没说过我怎么知道?然后你沉默了,你说对不起,然后轻轻的抱住我,说你也爱我。当时我又被你吓住了。
后来你身边再也没出现过漂亮女孩,本来嘛,你长的那么闷骚,除了我,谁还会喜欢你……
今天听着那首歌,真的惊吓住了。如果我真的只能成为你的回忆,以后的你不能有我陪着,那我该怎么办?你又会怎样?尽管我们有时候吵吵闹闹,而且每次都是我赢,但我从来都没想过我们会有分开的时候。我也知道漫长时光你会伤心痊愈,但若有人可以,我不知道我能不能容忍让她陪你,我也不知道我会不会怪你。
但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倾……
【篇三:比较人生作文】
元旦假期,本是说好跟一要好的同学聚个会,她带男朋友回家,我也恰巧走了个亲戚,虽然我回来的他还算早,她走的也挺晚,但是都没有再碰面。互留信息:我回来了,你回去了吗?
家是一定不回,太怕催婚,面对眼前的困惑,所以说走亲戚也是个借口,在逃避,我事先打电话说清缘由,因此到亲戚家他们就不会再过多的问我,聊天还是难免聊起来这个敏感的话题,但都是极力的说我父母的苦衷,说农村家里的观念,又加之跟村里一般大的人都成家,也是着急。
我也知道躲是徒劳的,结婚是必然,只是早晚的问题。人都会有迷茫的时候,不同年龄段会有不同年龄段的迷茫,他讲到我姨夫每次郁闷或者找不到方向的时候就去火车站或者汽车站看那么乞丐,回来就看着轻松多了,我听后不禁哈哈大笑。却也觉得有些道理,每个人迷茫都有发泄的方法,这个也不失为一种好的方式了。
我下意识的想到同学这次回来,她大概觉得现在找我玩会刺激到我。我刚失恋,她不敢安慰,不敢多说一句,甚至都不来找我玩。当然我没有怪罪她的意思,她也是考虑我的感受,怕触碰我痛处。又觉得站着说话不腰疼。这是我们从小到大的习惯,无时无刻都在比较着,在学校时比学习,在现在比谁嫁得好,尤其身边的人,会更加的在意。
我们很多人的不幸就来源于此,看到别人生活的好就不幸福,看到身边的同事加薪升职就恨得不得了,这样会活的很累,所以说人的生活要不要比较呢,也是要的,比如我姨夫的比较还算理智,这种跟不如自己的人比较,起码能比出自信和快乐。
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就不觉得自己有多惨了。找到了一点心里安慰。那么那些乞丐呢,他们跟谁比,可想而知,他们跟要的比他们多的同伴比,要的多心里多会骂道几句。这就是嫉妒,攀比的另一层含义我觉得是妒忌,那些乞丐对马路上衣冠楚楚的行人绝对不会去比较,他们顶多羡慕。觉得这是别人的生活。人大多都以身边的人为中心,很少以自我为中心,为更高层次的人为中心去生活。
跟自己比,俞敏洪说过,你不要管街上的人走多块,永远有人比你走的更快,也永远有人比你走的更慢,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状态下,往前走就好了,说不定慢慢就走到幸福的前面去了。
人是改不掉比较的,那么比较之后身边的人可以激励你,给你的是动力,不要觉得是压力,更不是痛苦,你就上升了一大截。请为了自己活着,但是仔细一想还有那么的亲人的目光,又不敢狂出此言。可以去比较,每天多看看自己,学着去跟昨天的自己比较,不要太在意别人的眼光;也不要局限于周边,我们可以有个梦想,向着更高层次的目标奋斗,只管走着,就不会那么累了。
【篇四:灿烂的一瞬间】
一转眼,一下子。泪雨朦胧,雨点敲打着这个世界,正像敲打着此刻的心情。风不懂云的漂泊,云不懂雨的落魄,眼不懂泪的懦弱。
人生有太多的不懂,太多的不如意。一曲《光明》云淡风轻的飘过,灵魂深处的震颤,击碎了那颗本该破碎的心。
离开了,那个本不属于自己的地方。正像从一开始就不曾来过一样,也许是已经习惯,也许是早就麻木了。
一场等待没有结果,所有的付出都是无用功。现实是残酷的,容不得人半点的思索。仿佛结局像是注定的,一场没有结果的游戏,注定是输的。
一瞬间的幻灭,像是美丽的弧线,这一刻,疼痛了,伤心了,清醒了,明白了……
成熟要付出代价的,没有什么是可以白白给你的。人生是何等的现实啊,它能教会你许多,也能改变你许多。
成败也就只是一瞬间罢了,得失全在一念之间。
【篇五:奔跑的岁月】
下班路上,一串无忧无虑的笑声随着一阵奔跑的脚步带着风从我身边吹过,发梢微动,一丝清凉,心里空落落的,不禁感叹岁月的脚程是那么快,快到我猛然清醒时眼前的景色已经改天换地了。
曾经,想当年,这样充满回忆而又一去不复返的词组从没想过也能自然的从我的嘴巴里飘出来,其实我个人是不太喜欢这样无奈的感觉的,那代表着失去,我已经失去了青春,失去了爸妈的青春,自己的青春,小伙伴们的青春,但是就像别人的说的随着年纪的增长我们的记忆却自动的选择记住了曾经青春的岁月,而且越发历久弥新的感觉,但是越是靠近自己的事情反而是越能被自己忘记。
其实我想说,记忆是美好的,但是把我当下却是更加重要,就像那年我们奔跑在校园的操场的时候,我们是记着当下的快乐的,懂得享受快乐带给我们的清新的或者浓郁的香气,真的。但是渐渐走进社会生活之后我们却被日复一日的重复工作消磨了那种享受快乐的心情,每天在不见阳光的、恒温的办公室呆着,就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管身体还是心理都是水晶般脆弱,容易受伤,与大自然打交道越发少了,每天在钢筋混泥土和汽车尾气中穿梭,欢笑中也不自觉的带着压抑的感觉。
我们商量一下,不如哪天我们出去走走怎么样,就去我们读书的学校,最好是中学时代的校园(假如它还在那儿),去看看曾经的操场是否还是那样静静的呆在那儿,和几个交心的朋友一块聊聊往事,聊聊最近的心事,也会说其实物是人非也是一种幸福。
于是我们很快就会发现,其实没什么大不了,让这些不愉快随着那奔跑的孩子带来的风飘散在空气中吧,让那些快乐感动跟随我们的脚步继续前行,随心大笑两声,身心舒畅,有什么大不了的,我们手拉手的奔向幸福的今天吧……哈哈哈……
【篇六:岁月】
迷迷糊糊的,我在这个世上活了28年了,真的感觉很茫然,经常独自感叹时间流逝的速度原来是这么快,特别是参加工作之后,每月都是做着同样的事情,一眨眼又到这个月交报表的日子了,啊,原来在这个公司已经呆了这么多年了,啊,原来她的小孩已经能走路了,我记得那时候她还和我下班后一块出去压马路呢,原来时间是按天走的。
不管你是幸福的还是悲伤的,不管你是孤单的还是喧闹的,不管你还是不是原来的你,时间都陪着你,看着你,时刻提醒着你,我们这无常的日子又过去了一天哪……有时候我会觉得自己还是小时候吵着妈妈要吃足球巧克力的那个孩子,是偶尔偷拿爸妈一两毛钱出去买小吃的不懂事的孩子,是扫一次地能得到爸爸奖励的小象卷笔刀的那个孩子。
我经常看小说,睡觉前看,上厕所看,有时候走路也看,只要有那么一丁点的闲暇时间我就会拿来看小说,我比较喜欢穿越的,不管是不是架空我都爱看,然后就会幻想自己假如能穿越回过去,我会怎么做,我会为了看天蚕变而偷偷摸摸大半夜爬起来看电视吗,我会认为自己取得年级前五名而沾沾自喜吗,我会那么不懂事吗,答案显而易见是不会。我会成为一个真正让爸妈骄傲的好女儿,而不是像现在这样碌碌无为的活在这个世上。
既然已经这样了,小说也只是小说,虚幻仅仅只是那飘渺的虚无,那我会想其实现在也不算晚认知到自己与别人的区别,但是我是真的讨厌自己知错不改的坏毛病,其实就是对自己太宽容导致的。这样的我就不会那么容易有朋友,不会那么容易成功,不会那么容易积累财富。但是我不后悔,因为在这一世我遇到了世上最好的爸妈,我爱他们,我想为了他们改变,现在起,也不会太晚,对吧?
28岁,我真正认清自己花了太多时间,太大代价,但是才28岁不是吗?什么都不会晚,只要我愿意,没有我做不到的!
【篇七:秋日漫步】
已是深秋,吵闹的知了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清脆的蛙鸣也难觅踪迹。初秋时那夏日的余毒此时亦不复存在了。呼吸那秋风中零落的气息,我的心便开始蠢蠢欲动起来。出去走走吧,出去走走吧,内心深处的呼唤如同进击的战鼓一般一遍一遍敲击我的心灵。
一个人,走在坑洼不平的小路上,每走一步,都可以感受到泥土的味道。那么的踏实,那么的令人心安。左边的稻田里满是收割后留下的稻草屑,静悄悄的躺在那里,好似迟暮的老人,享受这秋日的余晖。
小路的右边是干涸的沟渠,原先那鱼虾极易隐匿的地方,现在已被厚厚的水泥抹平了。渠里不算光秃,干焦的污泥上冒着枯黄的干草。真是令人惊叹,那一根根可以被我们不费吹灰之力就可折断的小草居然可以穿透人力不可凿的“铜墙铁壁”。屹立于飒飒秋风之中。
走着不多会,就感到疲乏了。一边感叹于自己的身体素质日益下降,一边停下脚步,闲立于一池塘边上,背对着稻田顺着明亮望去。好一处醉人的风景。远处,一排密密麻麻的杨树就像台上褶皱的幕布一般,遮住了它后面的神秘。给人一种被猫爪挠的感觉,让你着急期待那幕后之美,却又难已触摸得到。
而那树梢上的金乌好似挂在幕上的聚光灯,增亮已不是它的职责,朦胧才是它的任务。看那被它染红了的半边天不正是如此吗?收缩一下目光,再看看近处。杨树不再是密集,挺拔地站立着了。它们七倒八歪,勾肩搭背,就像喝醉酒一样。瞧,它们脸上那闪闪的红晕不是最好的证明吗?薄散的炊烟经秋风的指引,轻柔地荡过树梢。
远处的归鸦火烧火燎地朝林子里钻,偶尔传来几声喳喳的麻雀声。“嗞”的一声,一片,两片秋叶向大地旋舞,估计是那几个调皮的鸟儿不小心的吧。学着稻草屑,张开双臂,闭上眼睛,沐浴这金黄的余辉,呼吸这安详的宁静,一切烦恼顿时烟消云散。
感受到脸上的温度正在下降,我缓缓睁开双眼。东边凄清的月光正在挤压西天的红霞。两者仿佛在打一场拉锯战吧。可是金乌毕竟忙了一天了,累了。它需要休息了。悄悄的拉扯它那金黄的裙摆退出幕后。留恋与不舍,直至消失。
其色惨淡,烟霏云敛。其气凛冽,砭人肌骨。其意萧条,山川寂寥。此时的秋才是秋之为状吧。可是谁能想象一刻钟以前,整片天地还是那么的醉人。回去吧,回去吧,露珠已经上来了。是啊,冬离我们不远了。
【篇八:榕树的联想】
一直对植物有兴趣,却一直说不清是因为什么,而在我看到榕树的那一瞬间,我懂了,懂自己为什么喜欢关心植物了。
是女人的母性在起作用!
我是在一个城市里看到榕树的,在朋友的指点下,远远的望去,好大的一棵,她应该是这个城市的骄傲,这个城市也好象给了她很好的保护,而我却不免生出些悲哀。这个城市给了她干净的环境,并没有给她自由生长的土地,光洁的水泥给它划出太少的伸展空间,她生长得并不宽松。
榕树的特点是,树冠宽大,根部隆于地面,枝干臃挤,枝叶稠密,浓荫覆地,独树成林。最特别的是,枝节都生有气根,那些丛生如须的锈红色气根,悬垂着,如染发如美髯,与盛茂的树冠一起自成声势。
她永远年轻,因为她四季常青,树叶一边脱落一边生长,无枯萎姿容。而更叹为观止的是她下垂的气根,触土即生,形成幼榕,一棵主干复生无数幼干,她的气势就这样的日益的盛大着,一棵榕不日会形成树林。
而眼前这棵榕树,不足米的裸地让她从容的气根无法着地,新的幼榕无法生成,人为的限制了她的“扩大再生产”。
是苍鹰就该给它天空,是蛟龙就该给它大海。对于榕树的生长是不该限制她的天性的,如果由着她的性子长,给她天空,给她地域,长出她特有姿态,眼前的这棵榕树会更声势浩大吧!
榕树是我国比较珍贵的树种,不但赏心悦目,且可浓荫蔽日,拥有她的城市并不多,仅在福建、广东、广西、云南、江西及浙江的南部有分布,在北方盆栽的也很少,她是南方人的骄傲和受益者。
我觉得有时候,自己真的有点自作多情了,总是百看不厌窗外满山的树木,在陌生的地方,看到一棵未见过的植物,也会被那植物抻直了目光。在山溪旁,石缝里发现了花木,便担心它们如何的生存。总觉得植物没有人一样的矫情,它们不需要房子,不需要食物,不需要添加新衣,就在风雨夜昼里风餐露宿,饱满的生长着,它们凭籍着自己的力量,靠天父与地母的滋养。
所以在那一刻,在看到榕树的那一刻,我知道了我喜欢植物的原因,是藏在内心深处的母性在起作用,身为女人,身为母性,是脚踏实地的,与自己生养的生命紧紧结合在一起的。其实,所有的生命都没有什么差别,孕育生命都是为了延续生命,虽然这有时候是一种逼迫,如果屈于这样的逼迫,那么毒蝎就可能不会繁衍。
母蝎在产下幼子的时候,就会成为幼蝎的第一顿美餐,而母蝎不牺牲自己,它的后代也许不能存活。如果屈于这样的逼迫,螳螂就不会有交配,雌螳螂在交配后,为了孕育会一口口吃掉雄螳螂。人类如果屈于这种逼迫,进步也许没有现在这样的快速。
是呵,生命的诞生与生命的毁灭之间有时候距离是那样的近。面对大自然发出的种种讯息,母体总是最敏感,花朵的盛放与衰败,四季的更替,女性的反应总是比男性来得敏感和强烈。
所以,做为一个女性,我呼唤,人类别再限制生命的自由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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