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辨》的原文解析
作品介绍
《讳辩》讲当时的著名诗人李贺因避父亲的名讳而不能参加进士科考,像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以致前途受到影响。韩愈对此十分愤慨,于是写下这篇文章来论述此事,表达他反对将“避讳”搞得太泛滥的主张。封建时代对于君主和尊长的名字谥号等,不能直接写出或说出,必须用其他字来代替,如汉高祖名邦,改“邦”为“国”;唐太宗名世民,改“世”为“代”,改“民”为“人”,尚书六部中的“民部”,则改为“户部”,等等。刻印古书时,也要把当世应讳的字改掉或缺笔。这叫做避讳。避讳的要求很严格,违犯者会招致非议,甚或得罪。唐代著名诗人李贺,才气横溢,少年成名,但因为他的父亲名晋肃,在他准备参加进士科考试时就遭到了非议(晋、进同音),终于不能如当时其他读书人那样取得功名。韩愈曾鼓励李贺应进士试,也被人指责。面对这种陈腐的时尚,韩愈十分愤慨,《讳辩》就是为这件事而写的。韩愈不敢反对避讳,他只能巧妙地引用经典和法律依据,找出矛盾,从而反对将避讳搞得过滥。文章层层设问,一波三折,语言辛辣,说理痛快。全文没有一句从正面说出作者的主张,读者却可从中得出同作者相一致的结论。
原文
讳辨
愈与李贺书[1],劝贺举进士[2]。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也,和而唱之[3],同然一辞。皇甫湜曰[4]:“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愈曰:“然。”
律曰:“二名不偏讳[5]。”释之者曰:“谓若言‘徵’不称‘在’,言‘在’不称‘徵’是也[6]。”律曰:“不讳嫌名[7]。”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丘’与‘蓲’之类是也[8]。”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9]?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10],非周公孔子欤[11]?周公作诗不讳[12],孔子不偏讳二名[13],《春秋》不讥不讳嫌名[14],康王钊之孙,实为昭王[15]。曾参之父名晳,曾子不讳昔[16]。周之时有骐期[17],汉之时有杜度[18],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汉讳武帝名彻为通[19],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20],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21],不闻讳浒、势、秉、机也[22]。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及机[23],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24],宜何所法守也?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25],稽之以国家之典[26],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
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27]。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28],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宦者宫妾[29],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注释
[1]李贺(790—816):字长吉,唐代著名诗人,因避父讳,不能应试出身,只做过奉礼郎之类的小官。著有《昌谷集》。
[2]进士:唐代科举制度分常科和制科,常科是定期分科举行的考试,有秀才、明经、进士、明法等名目;制科是皇帝临时特设的考试。
[3]和(hè)而唱之:一唱一和。
[4]皇甫湜:字持正,元和进士。曾从韩愈学。
[5]律:此处当指唐代某项法律条文。唐代法典总称《唐律》,分十二篇五百条,其中未见“二名不偏讳”及下引“不讳嫌名”等条文。“二名不偏讳”最早见于《礼记》的《典礼上》及《檀弓下》,意为二字之名在用到其中某一字时不避讳。偏:一半。一说偏即徧(遍),全部、普遍的意思。根据《礼记》的释文,似乎不能作这样的解释。
[6]“谓若”二句: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时不连用“在”,在说“在”时不连用“徵”。意即只要不连用,就用不着避讳。如唐代律文中有“二名不偏讳”的条文,则二句为律的释文。这条释文袭用《礼记·檀弓下》正文及《礼记·曲礼上》郑玄注。
[7]嫌名:指与名字中所用字音相近的字。音近则有称名之嫌,所以叫嫌名。
[8]“谓若禹”二句:亦袭用《礼记·曲礼上》郑玄注。禹、雨,丘、蓲,都是同音字。禹即夏禹,丘为孔子名。
[9]为:是。
[10]法制:礼法制度。
[11]周公:西周初年政治家,名姬旦,周武王的弟弟,帮助武王灭殷(商),又辅佐成王,主持制定了周朝的典章制度。他和孔子都被历代统治者尊崇为“圣人”。
[12]诗:《诗经》。《诗经·周颂》中的《噫嘻》与“《雝》等篇,相传为周公所作,其中有“克昌厥后”、“骏发尔私”等句,而周公之父文王名昌,周公之兄武王名发,所以说“周公作诗不讳”。
[13]孔子不偏讳二名:孔子不避单独用的“徵”或“在”字。如:《论语·八佾》中孔子曾说“杞不足徵也……宋不足徵也”,《论语·卫灵公》中又说“某在斯”。
[14]《春秋》:春秋时鲁国的编年史书,相传经孔子删订,为儒家经典之一。讥:讥刺,非难。
[15]“康王”二句:周康王名钊,其孙继位,谥昭。《春秋》对此未提出异议。
[16]曾参(shēn):春秋时人,字子舆,孔子弟子,以孝行著称。不讳昔:《论语·泰伯》记曾子说:“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17]骐期:春秋时楚国人。
[18]杜度:东汉时人,字伯度,齐国丞相。
[19]“汉讳”句:汉武帝名刘彻,当时为避讳,将彻侯改为通侯,蒯(kuǎi)彻改为蒯通。
[20]吕后:名雉(zhì志),当时为避讳,改雉为“野鸡”。
[21]章:章奏,臣下给皇帝的报告。诏:诏书,皇帝颁发的文书命令。
[22]浒(hǔ虎)势秉机:四字与唐高祖李渊之父(名虎)、太宗李世民、世祖李昞、玄宗隆基名同音。
[23]谕:与代宗李豫的名字同音。
[24]士君子:指官僚及其他有社会地位的乡绅、读书人等。
[25]质:对照。
[26]稽:检核。国家之典:指上文所举汉代讳武帝、吕后名,唐朝章奏、诏令不避“浒势秉机”等例。
[27]止:意为到达顶点。
[28]务行:致力于实行。
[29]比:类似。
译文
我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勉励他去考进士。李贺应进士试很引人注目,同李贺争名的人出来诋毁他,说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还是以不参加进士考试为好,勉励他去考的人是不对的。听到这种议论的人不加分辨,纷纷附和,众口一声。皇甫湜对我说:“如果不辩明这件事,您和李贺都会因此获罪。”我回答说:“是的。”
《律》文说:“凡双名不专讳一个字。”解释者说:“孔子的母亲名‘徵在’孔子在说‘徵’的时候不说‘在’,说‘在’的时候不说‘徵’。”《律》文又说:“不讳声音相近的字。”解释者说:“譬如‘禹’之与‘雨’,‘丘’之与‘蓲’之类就是。”现在李贺的父亲名叫晋肃,李贺去考进士,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晋肃,儿子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
试问避讳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制订礼法制度来教化天下的,不是周公、孔子么?而周公作诗不避讳,孔子不避母亲双名中的单独一字,《春秋》中对人名相近不避讳的事例,也没有加以讥刺。周康王钊的孙子,谥号是昭王。曾参的父亲名晳,曾子不避“昔”字。周朝时有一个人叫骐期,汉朝时有一个人叫杜度,象这样的名字让他们的儿子如何避讳呢?难道为了要避父名的近音字,就连他们的姓也避了吗?还是就不避近音字了呢?汉代讳武帝名彻,遇到“彻”字就改为“通”字,但没有听说又讳车辙的辙字为别的什么字;讳吕后名雉,遇到“雉”字就改称“野鸡”,但没有听说又讳治天下的治字为别的什么字。现在臣僚上送奏章、皇帝下达诏旨,也没听说要避浒、势、秉、机这些字,只有宦官和宫女,才不敢说谕和机这些字,以为这样是犯忌的。士大夫的言论行动,究竟应该依照什么法度呢?总之,无论是考据经典、质正律文还是查核国家典章,李贺的参加进士考试,到底是可以还是不可以呢?
大凡服侍父母能象曾参那样,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象周公孔子,也可以达到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努力学周公、孔子的行事,却要在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过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么岂非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得多了吗?
解析
唐代对于君主与尊长的名字避讳强调得十分过分,成了限制人们言行的精神桎梏。李贺父名晋肃,因而不能参加进士科的考试。因“晋”、“进”同音。韩愈因劝说李贺参加考进士遭到众人的非议。这种陈腐风气,韩愈为之深恶痛绝。《讳辩》正是为此而作。他引经据典,多方设问,并运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对这种腐朽的时尚做了痛快淋漓的抨击。
引经据典。为了批驳李贺应避讳父名的说法,作者列出许多典型的例子来谈避讳君主与尊长名字的时尚没有事实根据。春秋时的周公与孔子,是人们景仰的人物,他们品德高尚,但他们并不避讳父兄之名或母亲之名;周昭王与曾参,都是贤德之人,为人称道,他们也不避先人或父亲之名。由此看来,避讳尊上名字的做法,实在是无事生非,甚至可以说是故意搬弄是非。到了汉代,汉武帝叫刘彻,只是让人避他的讳,而没有让车辙的“辙”来避他的讳;吕后叫吕雉,也只让野鸡避她的讳,而没有将其它读成“治”的字来避她的讳。按照一些人(或者风俗)的说法,李贺要避父亲名字“晋肃”之讳而不能参加进士考试,作者以此来推,周朝人骐期、汉朝人杜度的儿子就没办法取名,这就说明所谓的避讳是无稽之谈。作者运用的统治者不讲避讳的例子也很有力,如朝廷中大臣写奏章、皇上下诏书,并没有去避讳浒、势、秉、机等这些按说应该避讳的字。不仅如此,作者还用了一个假设的例子:如果父名为仁,那儿子就应该不能做人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讽刺辛辣,入木三分。这些事实论据,典型充分,不容辩驳,对那些借避讳之名来阻挠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的人,无疑是当头喝棒,使之惶然而不知所答。
多方设问。文中从多个角度来设问句,增强了语言的表达效果,引人深思,富有感染力。看,为了证明李贺理所当然能够参加进士考试,作者根据明文律令来设问,说他并没有违犯什么律条;根据父亲名为“仁”、儿子就不能做人的假设事例来设问,说明儿子避父名之讳荒唐可笑;然后对避讳的起源进行设问,根据周公、孔夫子、周昭王和曾参并不讲避讳的做法来设问,说明李贺的不避讳是有古例可循的;根据周朝骐期、汉朝杜度二人其子如讲避讳则无法取名来设问,说明避讳纯粹是人为设限,自置障碍;根据士君子为讲避讳而使立言行事无法则可以遵循来设问,说明讲避讳是一种再不可沿用的坏习俗;根据对经籍、律令的对照和对国家典章的察稽来设问,说明李贺是应该参加进士考试的;最后根据周公、孔子、曾参等人的做法与宦官、宫妾的做法来对照设问,谁轻谁重,谁正确谁错误,不言自明。
这些问句,作者只问不答,语气强烈。一连串的问句,有的答案就在其中,意味深远;有的是明知故问,让对方无法作答,令其警醒。
对比鲜明。文章中多处运用对比的手法,给人以深刻的印象。一是古今纵的对比,即将周公、孔子等人的不讲避讳与当代人一味讲避讳进行对比,说明当代人的愚昧。二是横的对比。先是用古人讲避讳与他们自相矛盾的做法进行对比,如汉武帝的名只避讳人不避讳物,吕后的名只避讳野鸡而不避讳其它。再就是当代人之间横的对比,如朝廷中大臣写奏章、皇上发诏书不讲避讳,宦官和宫女却必须讲避讳。还有,就是拿宦官、宫女讲避讳的表面尊敬与周公、孔子等人不讲避讳的真正尊敬进行对比。这些鲜明的对比,充分说明了所谓的讲避讳,实际上是一种虚伪的面具,是伪君子制造的假像,没有一点价值可言。
韩愈的这篇散文,字里行间透示出他作为正直之人的凛然正气,刚毅风骨,是对唐代讲避讳陈规陋习的挑战。韩愈为了保护人才,无所畏惧,仗义执言,逐次设疑反诘,而又不从正面阐明自己的观点,做到有理有据,有序有节,文笔犀利,劲拔雄键,撼人心魄。
【名句点击】
这篇散文的名句是:“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这是一个陈述句,语气平淡而语意深刻,似一位长者在谆谆教导做人的原则与道理:不必重形式,关键在品行。引人思考,令人警醒,
【名句运用】
康熙皇帝一生崇尚孝道,认为“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他对其祖母,母亲皆极为尊敬,他的母亲孝康章皇后去世后,几十年来,对其嫡母孝惠章皇后恭顺有加,每年亲自侍奉孝惠章皇后赴热河避暑.在其病重期间,每日前往寿宁宫探望,直至皇后驾崩.康熙皇帝对其祖母,太宗之庄妃,世祖生母孝庄文皇后更是恪尽孝道。不但每日前往慈宁宫问安,还在孝庄文皇后生病时几次步行至天坛,为其祈祷,言愿以己之寿命换祖母万寿.孝庄文皇后驾崩后,康熙悲痛万分,亲视其入殓,断发着服,庐次于慈宁宫外,正直除夕佳节,群臣请其回宫,未允.回宫后,仍然每日去慈宁宫,睹物思人.康熙皇帝,一生励精图治,政绩卓著.除却上文所提,康熙皇帝积极抵抗外国势力侵略,与俄国精确边界,两次亲征准葛尔,定鼎天下,完成了中华民族的大一统.因其文治武功,后人称为千古一帝.康熙六十一年(1722)十一月十三日驾崩于北京京郊畅春园,享年69岁,庙号圣祖,是为清朝唯一有圣字庙号的皇帝。
【散文家的故事】
韩愈不只敢于为李贺打抱不平,同陈规陋习斗,就是皇上做的事越格了,他也敢于站出来说话。
唐朝皇帝唐宪宗,是个非常迷信佛法的人,元和十四年(819)正月里,他派出一批太监与和尚,从凤翔法门寺护国真身塔内,把所传的佛祖释迦牟尼的一节指骨迎到长安皇宫里供奉,顶礼膜拜。这样大搞了三天之后,又把这节指骨送到长安的各大寺院里,依次供奉。一时间,京城内外的王公大臣们掀起了奢侈铺张的狂热活动,街头巷尾的老百姓全都议论纷纷。韩愈觉得,皇帝这样崇尚和提倡迷信活动,实在太不正常了,对于国计民生丝毫没有好处。他花时间精心写了一道奏章(即《论佛骨表》),痛切地指出佞(谄媚)佛是非常有害的事,要求皇帝立即下令制止。他并且勇敢地表示“佛有灵,能作祸祟(带给人灾祸),凡有殃咎(使受责罚、祸害),宜加臣身。”
这道奏章送上去后,唐宪宗顿时怒不可遏,几乎要下令杀了韩愈,幸亏有裴度等正直的大臣竭力救援,使唐宪宗不得不改变主意,但是仍然把韩愈驱逐出京师,由刑部侍郎贬为潮州刺史。
当时的潮州(在今广东)是南方海边的荒僻之地,与长安相距约八千里远。那一带有瘴气(热带和亚热带山林中的湿热空气),人碰上会得病,而且那时医疗条件很差,常会因此死去。被贬谪的官员是要立刻动身的。韩愈和哭哭啼啼的妻儿告别(后来他们也被驱逐出京),独自一个人启程,沿着驿道到潮州去。一路上,他悲愤不平,但是刚直不阿的品格又使他坚持自己的正确主张,尽管为反对迷信招来一场弥天大祸,他也毫不后悔。这就是韩愈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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