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工作总结范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落实兵团、师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继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以贯彻落实土地执法监管长效机制为重点,关口前移,及时遏制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发生。实现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业务更加规范、人员素质不断提高、管理水平逐步提升。现将分局本年度的土地执法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根据年初的工作计划,为使土地执法监察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分局认真学习了《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及师局今年下发的各种文件,对《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报告备案制度》、《五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月例会制度》、《国土资源执法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等制度进行了认真的贯彻执行。通过师执法大队的培训和分局人员的自主学习,分局人员土地执法监察的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进一步加强基础制度建设。
年初制定了20XX年土地执法年初工作计划,建立各连队土管员参与的连队执法监察网络。并利用土管员例会组织土管员学习土地执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制定分局土地执法人员不定期下到连队田间地头巡查制度。同时,建立违法案件集体会审、违法案件查处备案制度;建立执法监察管理目标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办法。
三、加强动态巡查,及时对土地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按照《兵团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巡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落实巡查责任制,规范动态巡查职责,明确动态巡查主体,做好巡查记录和现场勘查记录,形成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格局。贯彻落实“防范在前、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执法监察新机制,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案件,根据团场工作实际,分局国土资源动态巡查主要采取普查与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场巡查区域实行全覆盖的全面巡查和对国土资源行为多发时段和高发区域实行有针对性的重点巡查方式。分局与连队协管员建立了相对稳定的联络机制,保持信息渠道的畅通。分局按规定做好了日常管理工作记录,建立动态巡查工作台帐、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台帐等。截止20XX年11月11日,分局累计动态巡查42次,发现32起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均已下达了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现场制止32起。
四、积极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
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开展以来,团场党委高度重视,在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领导下,“土地执法模范团场”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大进展。根据制定的20XX年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团场”活动工作计划、目标和任务分解,团场领导带头学习并自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没有以权谋地、行政干预的现象,并且大力支持土地执法工作,自觉守法,对查处的土地违法案件不袒护、不说情。
五、扎实开展国土资源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在20XX年度工作中,分局始终把宣传土地法律法规工作视为主要工作之一。分局主动联合团场宣传、司法等部门组织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今年“4·22”地球日、“6·25”土地日、“测绘法宣传日”等活动期间,分局主动联合团场有关部门开展了土地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板报、标语、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守土地法律、法规的意识。
六、严格依法行政及时调处土地矛盾纠纷。
为认真落实新兵办发〔2009〕67号文件精神,完善对外公示和内部制约机制,创新土地执法观念,实行“全员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推进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的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团场分局在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在案件查处过程中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要求,在执法大队的领导和指导下做到执法主体资格正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案件查处过程中使用规范的法律文书,查办案件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定,适用的法律条款准确,定性准确,处罚合法。20XX年上半年为进一步完善团场信访案件受理处置工作,分局建立完善了信访台帐(信访记录卡、信访案件受理处置表),畅通了信访渠道。
七、加强批后监管,严格保护耕地,杜绝违法案件发生
一是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工作,落实耕地保护行政领导责任制,将耕地保护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团场主要领导的责任与义务,团、连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19份,有效的保护团场基本农田,避免破坏耕地案件的发生。
二是继续巩固完善与团纪检监察、公安派出所、司法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批后监管,对未按程序和规定依法办理用地手续的,坚决责令停止建设,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建设过程中不按规定和使用要求进行建设的,限期责令整改,该停止的要停止建设,并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全年分局共上报审批20宗用地,面积47.0259公顷。
八、存在的问题。
一是八十六团4连、5连、水管所,特别是洪桥以东精博公路两侧范围内,即是城区东郊,地理位置特殊;又是民族聚居区,职工、外来人口混居,特别是2009年下半年停止该区域土地过户后,私自交易的情况特别多,分局无法掌握用地情况,给管理带来了诸多困难。
一年来,工作做的不少,存在的问题也不少,在今后的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加强土地执法监察规范化管理,努力提高分局的整体素质,保障和促进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稳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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