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和财政局年度经济工作总结范文

文章 2019-07-14 02:18:37 1个回答   ()人看过

20xx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发展和财政局紧扣加快打造“深圳绿谷”的总目标,按照 “创新提速年”、“转型提质年”、“作风提效年”活动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经济增长速度继续领跑全市,保持了“有质量的高速增长”。20xx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预计如下:

地区生产总值580亿元,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360亿元,增长1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330亿元,增长16.5%;固定资产投资220亿元,增长1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6亿元,增长22%;进出口总额100亿美元,增长10%;国地两税62.5亿元,增长21.8%;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5.9亿元,增长41.5%。

第一,理机制,打基础,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提速。

认真落实“八项规定”和市委“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树立优良工作作风”活动要求,转作风,提效能,大幅压缩审批时限。项目审批方面,重新修订《光明新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大幅下放项目审批权限,减少政府投资项目过会数量70%以上。在财政审批方面,取消用款计划纸质审批环节,直接减少全区各预算单位纸质审批流程1000多批次,审批时限缩短至原来的1/3。政府采购方面,通过购买服务开展政府采购事务性工作,再造公开招标项目审批流程,项目采购周期从45天大幅缩减至25天。累计梳理局内审批权限及业务流程45项,取消及优化审批事项达13项。此外,结合新区项目管理实际,制定《光明新区重点储备项目策划与管理暂行规定》和《光明新区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提升新区重大项目管理水平。

第二,谋发展,利长远,四大重点课题强势推进。

积极发挥发改龙头引领作用,谋求新区长远发展,年初即密集走访并明确相关研究机构,确立了局年度重大调研课题计划。开展光明新区建设“深圳绿谷”概念研究课题,初步搭建起“绿色生态谷、绿色科技谷、绿色活力谷”三大概念体系,为全面打造“深圳绿谷”做好顶层设计。开展光明新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课题研究,提出完善新区购买服务体制机制若干意见,并编制深圳市各区首份政府购买服务目录,获得了应春副市长的高度评价。开展光明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略研究,提出新区应重点发展平板显示、节能环保、移动互联、生命健康和文化创意五大产业,谋划新区未来五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策略。以上三项课题均得到新区领导的高度重视,并被列入新区年度十大重点课题。与此同时,强势推进循环经济课题研究,作为深圳市唯一代表申报国家级循环化改造示范园区和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城区,有望为新区再添两张国字号绿色招牌。

第三,优政策,增后劲,金融产业洼地效应凸显。

编制印发《光明新区扶持私募基金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在国内率先对私募证券基金予以扶持,全年共引进私募基金23家,实现纳税7100万元。光明新区私募基金产业园正式开园并投入运营,首批入驻私募基金企业30家,总注册资本超过60亿元,预计园区招商完成后,可吸引50家以上优质基金入驻,管理基金规模超过100亿元。进一步加强与优质金融机构的对接合作,年内新增总部银行一家(沪农商村镇银行)、大型一级支行一家(农行光明支行),新区一级支行以上银行达到5家,辖区存贷款规模分别达450亿元和200亿元,金融业发展日趋活跃。用好用足新区总部经济优惠政策,认定喜德盛公司等7家企业为光明新区总部企业,电连精密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为光明新区成长型总部企业,并将给予约300万元的资金奖励及相应政策优惠,进一步促进新区总部经济发展。

第四,抓统筹,优服务,投资管理工作不断优化。

进一步优化项目审批程序,全年共办理立项批复98宗、可研批复4宗、概算批复35宗,累计下达区本级政府投资计划14.66亿元,争取并下达20xx年市级投资计划15.27亿元,有效保障了新区的项目建设。加强对新区重点片区建设发展的统筹,全面建立了分工明确、协调得力的三大基地建设工作机制,保障了这一新区重要产业基地建设的有序推进。全面梳理新区成立以来的项目管养问题,提出具体处理方案,避免了重复投资,有效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前完成《深圳市20xx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责任书》中光明新区7个重大建设项目的年度总投资计划。

第五,拓财源,惠民生,财政保障实力持续增强。

认真梳理分析新区成立以来跨区企业纳税情况,深入走访新区纳税大户、总分机构近50家,制定出台本年度纳税工作方案,全年跨区企业纳税额较20xx年增长1.8亿元。突出亮点保障民生,全年安排民生项目投资计划超过9亿元,占年度计划的60%以上。重点加大对新区人民医院、光明医院、万丈坡、高新西(塘家)拆迁安置房等民生领域的项目投入。积极配合推进“幸福社区”建设,幸福社区项目总计已投入6025万元,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第六,控支出,强规范,管理服务水平全面提升。

严控“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减少各项公务支出800多万元,实现公务支出大幅压缩10%以上;严格控制预算追加,制定出台《光明新区临时请款管理办法》,切实规范临时用款审批;进一步强化财政核算管理,累计核算各类预算资金收入10.11亿元,资金支出11.89亿元。积极配合推进新区机构改革,提前完成新区13所小学财务整合准备工作。建立健全采购委托代理制度,制定《光明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1+n”系列文件,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全年共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23个,同比增长42.9%,完成政府采购金额2.45亿元,节约资金2200余万元,节约率8.3%。

第七,推试点,促转型,国资国企发展步伐加快。

制定印发《光明新区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方案》,在全市率先启动股份合作公司试点改革工作;深入走访社区,充分征求意见,制定新区层面集体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三资”清理成果;指导光明集团制定出台二级公司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开启光明集团资源整合的新篇章;推动解决原光明农场历史遗留问题,研究制定光明集团土地确权总体方案和地价转资本金办法,完成了两批10宗土地资产确权工作;加快传统养殖业转型升级,推动凤凰牛场、畜牧公司猪场顺利搬迁,为新区土地整备扫清障碍;促成新区与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获得100亿元的意向性授信额度,有效满足了新区融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努力降低费用、提升效益,实现国有企业利润总额继续保持30%以上增长;连续三年被评为“深圳市国有企业财务报表工作先进集体”。

第八,重分析,抓普查,数据基础进一步夯实。

强化统计分析、监测,逐月对经济运行动态跟踪,全年共提交月度、季度经济运行分析报告11篇。定期出版《统计月报》、《社会发展统计监测季报》等刊物,及时反映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按照全市经普办统一部署,迅速组建普查机构、落实经费保障、制定工作方案和开展普查业务培训等工作,为全面开展三经普入户登记工作打下坚实基础。顺利完成经济普查单位核查工作,共有9660家企事业单位核查入库,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21%,居全市首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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