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最新工作总结

文章 2019-07-14 01:07:05 1个回答   ()人看过

20**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攻方向,大力培养财源税源,努力增收节支,充分发挥财税职能作用,积极支持我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结构调整,着力保障和改善民计民生,财政收支规模进一步扩大,管理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

20**年,全市一般预算收入1455亿元,比上年增长36.1%。其中税收收入1004亿元,增长29.3%;非税收入451亿元,增长54.2%。全市一般预算支出1755.9亿元,增长28.2%;政府性基金支出956.6亿元,增长20.6%。财政收支的主要特点:

一是,财政收入规模迅速扩大。过去的一年,我市经济发展速度和质量全面提升,多点支撑的增收格局进一步巩固,有力地拉动了财政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各级财税部门坚持依法治税,积极完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健全税源管控机制,切实堵塞征管漏洞,确保了财政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当年增加386.1亿元,超过2005年全年收入,三年时间实现翻番,收入总量和增幅创历史最好水平,我市辖区内财政总收入达到5333.4亿元,比上年加近1000亿元。

二是,市和区县收入均衡增长。市级一般预算收入564.8亿元,比上年增长34%;区县一般预算收入890.1亿元,增长37.5%。其中,滨海新区、中心城区、环城四区和老五县收入分别增长42.7%、23.7%、34.7%和47%。市级和区县级收入实现均衡增长,充分体现了三个层面联动协调发展的良好态势。

三是,政府性基金收入增幅下降。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39.1亿元,比上年增长3.2%。增幅不高的原因主要是,受宏观经济政策和房地产市场变化影响,土地、房屋交易面积和交易金额明显减少,对土地出让金及其相关收入影响较大。

四是,民生领域投入不断加大。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项目支出,较大幅度增加民生投入。去年全市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和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额为2712亿元,其中,用于民生领域的支出达到2068亿元,同比增长25.8%,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达到76.2%,财政对于民生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支撑和保障作用进一步增强。

二、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支持各项社会事业均衡协调发展。

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认真落实《教育中长期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教育支出总额高于国家规定标准。巩固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标准建设,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提升工程,加固改造和重建校舍178.7万平方米,继续实施义务教育免学杂费和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政策,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扩建和提升改造幼儿园485所。扎实推进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建设,完成海河教育园区一期建设任务,7所职业院校6.5万名师生进入新校园。全面启动高校“十二五”综合投资规划,重点学科、品牌专业和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取得新进展,高校债务化解工作加快推进,校园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完善高校、职业学校食堂和学生伙食补贴政策,加大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向16万名本专科、中职和高中学生发放奖学金、助学金4.3亿元。

二是,积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支持完善文化公共服务体系,天津文化中心主体完工并开始布展,北塘古镇、杨柳青木版年画博物馆等一批新的文化设施建成投入使用,公共图书馆、美术馆、文化馆全部免费开放,3706个行政村实现农家书屋和村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全面落实促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推进报业宣传经营两分开和广播电视制播分离,建成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等重点文化项目。支持竞技体育和群众性体育活动,加快第九届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第六届东亚运动会场馆建设,奥林匹克水上运动中心建成交付使用,新建改造一批市民健身园和体育公园,支持开展全民健身运动。

三是,健全公共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系改革,全面落实基本药物制度,支持建立全市统一的非营利性药品招标采购平台。完善财政补偿机制,积极推动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改革,完成了6个区县医院和中医院、1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657个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新增76个社区国医堂。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20元提高到30元,实施妇女儿童健康行动计划,270万人次受益。加快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加大公立医院建设资金投入,肿瘤医院防治综合楼投入使用,中医一附院、海河医院、天津医院等迁建新建项目进展顺利。支持医院“环境年”、无假日门诊和大医院对口帮扶工作,加强住院医师和社区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快医疗卫生网络信息化建设,卫生应急救治和医疗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健全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全面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就业政策。大力推进创业带动就业实验区建设,支持启动百万技能人才培训计划,积极落实国家扶持创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小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提高公益性岗位财政补贴标准,着力扶持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认真做好零就业家庭、残疾人和“4050”人员等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的就业安置工作,全年新增就业47万人,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90%。妥善做好困难企业退出收尾工作,帮助困难较大的纺织集团、津滨造纸等特殊困难企业完成退出和职工分流安置。

二是,进一步完善财政社会保障制度。继续落实国家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连调政策,连续七年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增加180元。继续提高居民养老保障待遇水平,增加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老年人生活补贴和困难家庭生活补贴,扩大居家养老补贴范围,新建93个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新增3554张养老床位。进一步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将所有城乡居民纳入医疗保障范围,财政补助标准由年人均127元提高到210元。实施全民意外伤害附加保险制度,将国有企业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加大社会福利和救助投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480元和280元。健全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对困难群众生活补助联动机制,将农村低保、五保供养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纳入补助范围。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积极筹措财政资金,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1600万平方米、23.9万套,向8.5万户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房补贴。着力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继续做好我市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工作。

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支持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和功能区建设。结合滨海新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积极争取中央政策支持,北方国际航运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复,国际船舶登记、国际航运税收、航运金融和租赁业务等试点启动实施,融资租赁业务全国领先。大力支持功能区开发建设,东疆保税港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心商务区、南港工业区、滨海高新区等功能区建设进展顺利,一批世界级、国家级、区域级高端产业基地正在形成,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和服务辐射功能明显增强。

二是,深入开展“调结构、增活力、上水平”活动。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等政策措施,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5亿元,着重用于解决海河教育园、南水北调、库区水源保护等重大公益性项目资金短缺问题。积极开展企业帮扶工作,组成500个帮扶小组,以“一对一”专业化税收服务的方式,对2000余户企业开展帮扶,有针对性地解决了3000余个具体问题。

三是,支持科技创新和优势产业发展。积极落实各项财税优惠政策,支持大项目好项目加快建设,全市1280个大项目好项目,累计建成700项,实现地方税收182.5亿元,其中当年实现66亿元,占新增税收29%。大幅度增加财政科技投入,着力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和科技人才引进工程,新增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建成了一批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引进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发团队。进一步完善财税扶持政策,累计实施自主创新产业化重大项目120项,风电主控系统、锂离子电池隔膜材料等一批重大创新成果填补国内空白。拨付资金31.6亿元,全面落实科技小巨人成长计划,全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2.1万家,其中小巨人企业超过1000家,一批技术领先、成长性强、前景广阔的科技企业迅速成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积极推进节能与循环经济项目建设,足额拨付专项资金,支持65个节能项目和42个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建成后年节约标准煤29万吨。积极扶持培育新兴产业,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支持推广节能汽车20.6万部、新能源汽车近1000部,支持金太阳示范工程项目16个。

四是,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全面落实促进服务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一批新的私募基金、融资租赁、国际保理、小额贷款担保等机构注册落户,渤海商品交易所等交易机构运营规模不断扩大,资本、股权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积极发展总部经济、服务外包、中介咨询、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国家动漫产业综合示范园投入使用,国家信息安全产业基地落户天津。实施一批旅游业重点项目,海河风光游等旅游线路持续升温,中国旅游产业园开工建设。“津洽会”、“融洽会”等大型展会成功举办。大力支持服务业载体建设,梅江会展中心二期主体完工,津湾广场二期、泰安道综合开发进展顺利,重点商务楼宇改造提升步伐加快,税收超亿元楼宇由27个增加到67个。继续实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鼓励引导城乡居民扩大即期消费,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消费市场繁荣活跃。

五、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交通枢纽、地铁高铁、快速公路等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加快建设,京沪高铁天津段建成通车,西站综合交通枢纽、铁路南站投入使用,津秦客运专线等8条铁路加快实施,地铁9号线部分区段开通试运营,塘承、津宁、国道112等高速公路合团泊快速全面完工。积极落实以港养港、航线补贴等财税扶持政策,支持港口机场完善基础设施、扩大吞吐量,天津港30万吨级深水航道等一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全面落实加快水利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十二五”十大重点水利工程启动建设,南水北调市内干线工程全面完工,清水工程加快推进,综合治理了卫津河等38条河道,修建截污管道200公里。积极推进生态市建设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建设改造公园22个,新建提升绿地2427万平方米,全面关停第一热电厂,新建污水处理厂14座,城镇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87.5%和93%。大力支持新一轮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整修建筑5239栋,整治道路571条,改造里巷道路270条,新增停车泊位2万个,城市面貌和载体功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六、完善强农惠农政策,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一是,大力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作用,累计安排贴息资金4.8亿元,积极扶持示范工业园区建设,31个园区起步区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拓展区建设全面提速,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明显提高。支持都市型农业建设,累计建成20个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和155个养殖示范园区。大力扶持农业综合开发,安排专项资金近8亿元,重点支持设施农业以及产业化示范项目,累计带动各类投资24亿元。增加农田水利建设投入,新增节水灌溉面积11.3万亩,显著提升了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继续加大对粮食生产的政策支持力度,安排专项资金8亿元,巩固完善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抗旱补助、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等扶持政策,充分调动和保护了农民的种粮积极性,进一步稳定了粮食生产,强化了农业基础。继续实施农民素质提高工程,实现就地就近转移就业7万多人,农民收入保持较快增长。

三是,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安排文明生态村专项资金和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资金,积极推进示范小城镇和文明生态村建设,启动农村“三改一化”工作,农民住房累计竣工1800万平方米,40万农民迁入新居,完成139个文明生态村的创建任务,新建改造了一批农村公路、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显著改善了农村居民生产生活条件。

七、大力深化财税改革,进一步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政府预算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共财政预算更加科学完整,将所有预算外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更加科学规范,预算约束力不断增强,与公共财政预算的协调性和衔接性明显提高。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工作正式启动,及时收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按规定合理安排各项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试编工作顺利开展,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全部纳入编报范围。

二是,财政运行机制不断优化。部门预算实施范围扩大至市级所有部门和区县,基本支出定员定额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专项支出预算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和使用单位。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全面推进,市级预算单位全部纳入单一账户体系,全部区县开展改革试点,全年集中支付总额达到780亿元,占一般预算支出的44.4%。政府采购实施范围不断扩大,全年政府采购154.4亿元,资金节约率17%。预算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全市民生和发展领域的11个重大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绩效目标设定、跟踪、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机制正在形成。政府性债务管理进一步加强,融资平台清理工作有序推进,债务举借和担保程序逐步规范,“借用管还”良性循环机制初步形成。

三是,现代税收征管体系进一步健全。以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依托,加强与国税、工商、房管等部门之间的沟通比对,深入开展纳税评估,及时查找发现并解决相关问题,不断健全税源监管常态机制。全面推进重大项目和楼宇经济税源监管工作,将全部1280个市级重大项目和298座商务楼宇全部纳入税源监管范围,全年市级重大项目和楼宇经济累计实现税收收入97.7亿元和233.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8%和49.7%。对66项涉税事项实施“先办后审”,不断提高涉税服务水平。大力强化房地产一体化动态管理和建筑安装业闭环管理,全面推行房地产开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认真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进一步提高了房地产业税收控管水平。认真做好新《车船税》法实施前准备和资源税改革工作,切实提升税收征管水平。大力整顿规范税收秩序,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工作,全年共检查各类企业1.1万户,查补收入13.6亿元。严厉开展打击发票犯罪活动,共破获发票违法犯罪案件1541起,缴获发票476万余份,查补金额5400万元。不断优化纳税服务,大力完善12366纳税服务平台,推行“先办后审”和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了办税流程,提高了办事效率。去年,12366服务热线受理纳税人64万余次,实行“先办后审”的涉税事项66项,清理了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72%的服务事项实现大提速。

四是,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建立健全预算信息公开制度,全面公开市级总预算安排执行情况和市政府组成部门的部门预算,主动公开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三农”等重大民生支出情况,部分重点支出细化到“款”级科目。完成“三公”经费统计工作,基本摸清全市“三公”经费的规模、来源和支出结构。有序推进区县预算信息公开工作,统一了各区县信息公开的格式和规程,所有区县均公开了总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有6个区县公开了部分单位的部门预算。

五是,会计管理工作不断加强。扩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核算制度实施范围,完成了新旧制度的验收检查和平稳过渡,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大优秀会计人才培养力度,会计教育培训范围扩大到农村,全市有19万名会计人员参加了培训,会计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加强会计中介机构政策引导和日常监管,健全行政指导、行业自律与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对会计从业人员资质、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的检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设立审批,中介机构执业质量和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八、扎实推进财税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计划,不断完善个人学习和组织学习有机结合的工作方式,努力提升全体党员的思想理论水平。召开财政地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过去两年财税系统思想政治工作主要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任务。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组织开展红歌比赛、青年演讲比赛、“书法、绘画、征文”活动等一系列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爱国爱党、爱岗敬业。继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针对集中评议中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提高了各级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不断完善机构设置,结合滨海新区行政区划职能调整,组建滨海地税局,并对辖区内6个地税局进行更名,明确了征管范围和工作职能。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进一步完善竞争性选拔,认真开展处科级干部选拔配备工作,初步建立差额选拔干部工作机制,试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选拔任用处级干部实行票决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积极建立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经常性考核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了涵盖基层主要工作的两类14项92个要素的考核指标体系,有效提升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性。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交流力度,全年共交流处级领导干部23人,班子结构得到优化。认真落实四项监督制度,组织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积极构建网上巡查、实地检查、定期通报“三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形成了“事前把关审核、事中跟进督导、事后检查整改”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大力创新教育培训机制,丰富培训方式,完善培训评估,认真做好财税专业培训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选拔377人进入税务稽查、信息化和会计等人才库。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为重点,通过组织观影、讲座、知识竞赛等多种教育形式,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提高廉洁自律意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规定,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党务公开和民主生活会制度,保证各级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调整审计组织结构,增加审计内容,明确审计程序,有效提高了审计质量。进一步深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人机结合”风险防控模式,将风险防范措施固化到“津税系统”、税管员平台等税收管理系统之中,实现内控机制建设与业务工作的直接对接。严肃查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大力推行“一案双查”办法,不断健全防范措施,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认真做好行风评议工作,委托社会部门对地税系统22个办税服务厅、219个税务所纳税服务与行风建设情况开展评议,及时纠正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不断提升部门窗口形象。

总的来看,20XX年,我市财政工作总体运行情况良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虽然保持较快增长,但对部分行业和重点企业的依赖性仍然很大,财政增收基础还不够稳固;财政收入结构不够合理,可供统筹安排的财力增加不多,税收占比有待进一步提高;落实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大幅度增加水利、教育、文化、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点建设和民生领域投入,都需要财政安排大量资金,收支矛盾仍然比较突出;财税管理、制度建设还存在薄弱环节,应收尽收的机制尚不健全,部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仍然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部分区县和乡镇财政还比较困难,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财税干部做好新形势下财税工作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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