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祖国歌唱合唱比赛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我为祖国歌唱
活动宗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展现少年儿童爱祖国、爱学校、爱学习、爱生活的优良风貌,用高雅的艺术引导人,用完美的艺术塑造人。
活动总负责:曹深、顾惠芳、卢燕、马莹琦
参赛对象:低年级全体同学
比赛内容和规则:
1、以班级为单位参加比赛,要求全员参与。
2、每个班选择两个演唱曲目,一首为必唱歌曲,一首为选唱歌曲。必唱歌曲为《国歌》《队歌》《校歌》,各班可根据班级情况选择其中一首;自选歌曲可以选择内容健康向上、适合少年儿童演唱的歌曲。
3、演唱形式可以多样,如:领唱、对唱、表演唱、大合唱等。
4、比赛分2次举行:一年级组;二年级组。
合唱比赛评判标准:
1、精神饱满、歌声嘹亮、队形整齐、上下台整齐有序。(40%)
2、音高准确、音色优美、咬字清晰、音乐完整。(40%)
3、演唱形式新颖、服装整洁统一。(20%)
参赛时间:
1、一年级组为五月二十一日下午第三节课;
2、二年级组为五月二十二日下午第三节课。
比赛地点:明德楼报告厅。
具体负责老师:各班主任、音乐任课老师。
评奖办法:
比赛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对获奖班级颁发奖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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