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7年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文章 2019-07-13 15:25:07 1个回答   ()人看过

中国的农村扶贫开发是新中国成立后,政府一直致力于发展生产、消除贫困的工作。但真正严格意义上的扶贫,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提出并大规模实施的。从1978年到2000年,中国的扶贫开发大致经过了三个阶段。下面是关于乡镇2017年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乡镇2017年扶贫开发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中共休宁县委、休宁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休〔2016〕76号)文件精神,立足本镇实际,发挥资源优势,依托项目拉动,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经济建设为抓手,扎实做好我镇扶贫开发工作,稳步实现贫困群众的脱贫致富,特制定2017年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进脱贫攻坚。

(一)加强镇村两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组织领导。脱贫工作工作是党中央确定的一项政治任务,党中央将脱贫攻坚工作做为全党上下一项重要工作,必须强化各级党组织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镇党委书记是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镇长为主要责任人,镇党委班子成员为全镇脱贫攻坚工作领导组成员并对各自联系村的脱贫攻坚工作负责。各村党支书记为本村脱贫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委会主任为主要责任人,村两委其他成员为本村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

(二)明确包保责任人,切实提高帮扶精准度。加强驻村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帮扶措施落实。实施“百名党员干部帮百户”帮扶活动,建立健全帮扶机制。镇村干部根据所联系村组工作实际包保联系扶贫户。主要是每月对所包保的扶贫户进行不少于一次走访,在走访中了解贫困户致贫的主要原因,帮助贫困户分析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帮扶措施,帮助贫困户通过自身努力发展产业来脱贫,在帮扶走访中要做好记录,填写好扶贫手册和收入明细账。

(三)明确全镇脱贫攻坚任务,确保精准施策、精准脱贫。

到2016年底我镇建档立卡贫困户83户204人,根据上级要求及我镇实际情况,2017年计划脱贫120人。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大力推动脱贫攻坚十大工程,认真制定扶贫“四项清单”,明确脱贫攻坚时间表、路线图。全面落实产业扶植到户政策,切实为贫困户提供增收渠道;实施危房改造,切实做好贫困户住房安全工作;多方面争取资金补助资助贫困学生;统筹各类培训资源,组织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收集信息为贫困户提供就业信息,推荐劳动力转移就业,提高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确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

二、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发展基础。

结合各村实际,继续抓好农村“一事一议”、道路硬化、河道治理工程等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解决基础性问题,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继续实施坞口至大源道路硬化工程、推进大斐通组道路项目;完善岩脚、兰渡、龙源农民广场建设,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修缮龙源村安全饮水工程,落实危房改造、农田水利灌溉工程,提升生产生活条件。

三、做好社会保障,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始终把扎实推进民生工程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以改善民生为宗旨,全面提高百姓幸福指数。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妥善解决“五保户”和特困户的生活困难问题,切实做好弱势群体救助工作;做好残疾人护理补助、计生奖特扶等补助发放工作,做好社会保障,增强群众福祉。

四、加强考核督查,明确奖惩机制。

(一)加强督查考核。加强对全镇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检查,每年督查检查不少于四次,镇“村为主”办公室在每季度对各村村为主的考核中将脱贫攻坚工作列入考核范围。镇纪委要对镇干联系贫困户开展脱贫工作督查,对没有按照要求走访或在扶贫工作中不尽职不尽责的党员干部予以教育批评,对有违纪现象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二)运用考核机制进行奖惩。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镇村干部给予通报表扬,村干部绩效考核工资中给予一定比例的经济奖励,对镇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干部在评先评优等方面向上级组织部门推荐。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职履责不到位,工作马虎,所联系贫困户(贫困人口)在上级组织的考核评估中不合格的,将对帮扶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镇干取消年终普发的奖励奖金,所在的村在“村为主”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绩效工资扣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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