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个“扶贫日”活动方案
篇一:第三个“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6年10月17日为第三个全国“扶贫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扶贫办要求,就开展好xx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该市第三个“扶贫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扶贫济困,践行友爱”。10月17日—11月17日,为xx市扶贫宣传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集中开展扶贫宣传活动。
开展“扶贫日”宣传活动要以xx总书记扶贫开发系列指示精神为指导,大力宣传党和政府的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和友善互助核心价值观,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扶贫开发的工作格局,动员全社会力量向贫困宣战。引导社会各界关注贫困问题,关爱贫困人口,关心扶贫工作,学习身边榜样,宣传凡人善举,动员广泛参与,培育良好风尚。
二、活动安排
(一)举行“扶贫日”宣传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10月17日(星期六)举行“扶贫日”活动启动仪式。上午9时,设彩虹门,市领导宣布xx市第三个“扶贫日”宣传活动暨“爱心包裹”捐赠启动仪式正式启动。市邮政局组织“爱心包裹”现场捐赠。市委、市政府门前两侧悬挂宣传横幅。
(二)组织开展专题宣传。一是突出媒体宣传。“扶贫日”当天,《朝阳日报》发表市委领导署名文章;朝阳电视台发表市领导电视讲话。以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向全社会发出倡议书。宣传月期间,在《辽宁日报》、《朝阳日报》开辟专栏,朝阳电视台专题节目,宣传扶贫开发方针政策以及扶贫开发典型经验做法和扶贫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事迹。二是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宣传月期间,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扶贫办、市文联联合举办扶贫开发成果摄影展,展出该市扶贫系统及市直机关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摄影作品和工作成果。
(三)领导干部“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主题实践活动。“扶贫日”前后,副市级以上领导、定点扶贫单位领导干部要深入开展走进贫困村共度扶贫日活动,深入开展走访调研,现场办公。市直定点单位深入帮扶村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深入帮扶村宣传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及各项意见,真切感受群众心声。开展爱心捐赠、技术指导、送医送药、助学助教、志愿服务等形式多样的扶贫济困活动。驻村扶贫工作队要在所驻村开展“扶贫日”活动。
三、强化协调
为保障活动开展,市扶贫办成立“扶贫日”活动领导组织,协调指导该市“扶贫日”宣传活动。各县(市)区扶贫办要制定“扶贫日”活动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扶贫宣传活动。出动宣传车,深入重点贫困村,向农民群众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发放宣传资料,为群众现场答疑。市直定点扶贫单位在“扶贫日”期间积极开展科技、文化、卫生下乡活动。
篇二:第三个“扶贫日”活动方案
2014年,国家将每年的10月17日设定为全国“扶贫日”,为组织开展好2016年全国“扶贫日”活动,按照自治区、地区安排部署,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扶贫济困,你我同行”。
二、活动时间:2016年10月8日-10月31日。
三、活动安排:围绕全国“扶贫日”活动主题,在“10.17”前后,开展系列活动,务求实效。
(一)召开协调会议,明确部门职责任务。以xx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召开县直部门2016年全国“扶贫日”工作协调会,区分责任,明确任务。
时间:2016年9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负责同志参加。
(二)突出舆论宣传,营造扶贫济困活动氛围。广泛宣传动员,引导更多爱心人士参与“扶贫日”活动。
1.营造全国“扶贫日”活动氛围。发布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名义在县电视台、政府网站以哈、汉文字公开发布参与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书,启动全国“扶贫日”活动,倡议全社会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县扶贫开发办在主要街道悬挂关于“扶贫日”活动主题的横幅和宣传标语,各乡(镇)在辖区内悬挂横幅和宣传标语;设立咨询、宣传、募捐台,县扶贫开发办、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局、县水利局、县畜牧兽医局、县卫生局、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林业局、县农机局、县总工会、县妇联、县残联、团县委、农业银行、信用联社结合本部门优势和特点,制作扶贫帮困展板,10月17日上午12:00(北京时间)在政府对面小广场展示,开展扶贫济困专项宣传活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供宣传短信内容,移动公司、电信公司、联通公司在活动期间发送手机短信。(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2.深入基层采访、宣传扶贫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以“扶贫济困,你我同行”活动为主题,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积极开展采访宣传活动,制作专题报道,扩大全国“扶贫日”社会影响,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扶贫事业。(县委宣传部牵头负责,县广电局、县扶贫开发办配合)
(三)精心组织策划,开展扶贫济困专项行动。开展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等丰富多样的系列扶贫济困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扶贫政策,引导贫困农牧民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帮助贫困村、贫困户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
1.开展机关干部职工爱心捐赠活动。本着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由各单位、部门组织募捐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单位、部门负责)
时间:10月17日至31日
2.开展厂矿、民营企业募捐活动。由商经信委组织各驻地企业向“扶贫日”活动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扶贫龙头企业应积极带头向“扶贫日”活动办公室开展公募认捐活动。捐款资金打入县国库专项账户,账户名称:xx县国库支付中心(基建专户),账号:xxxxxxxxx,开户行:xx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款项用途:xxx 收入。各企业要将捐款名单及金额在10月18日上午12:00之前报商经委、县扶贫开发办,联系人:马丽亚,电话:xxxxxxx 。
3.组织开展居(村)民“一元捐赠、一份爱心”捐赠活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4.开展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行动。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及“访惠聚”住村工作组,在“扶贫日”前后组织开展各项扶贫帮困活动。
5.以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活动为载体,开展政府、市场、社会扶贫到村到户融情行动。将每年10月份作为全县的扶贫济困专项行动月,在此期间,县直各单位、各行业集中开展调研走访贫困村、慰问贫困户等形式多样的结对帮扶活动。各行业部门要立足行业特点,发挥自身优势,开展能源扶贫、交通扶贫、水利扶贫、生态扶贫、旅游扶贫、信息扶贫、产业扶贫、金融扶贫、科技扶贫、教育扶贫、文化扶贫、卫生计划生育扶贫等到村入户融情行动,创新行业扶贫机制,制定和完善行业扶贫政策措施。(各相关部门、单位负责)。
(四)开通监督举报电话。10月17日开通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扶贫资金使用及募捐款物等存在问题,举报电话设在县纪委监察局,电话:xxxxxx。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部署,落实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动员、部署和参与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活动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不走过场、不搞形式,注重活动成效。
(二)积极发动,重在参与。采取多种形式扩大社会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的参与面,积极倡导扶贫济困志愿者行动,广泛发动广大群众、社会各界、企业和私营业主参与开展全国“扶贫日”活动。不断完善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援疆扶贫“四位一体”扶贫格局,不断扩大“扶贫日”活动的参与范围,努力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参与的活动品牌。
(三)注重监管,公开透明。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募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审计、监察机关将依法对募集款物情况进行审计监察。
(四)深入基层,宣传报道。加大扶贫新闻报道的力度。结合“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 活动以及我县扶贫开发工作的实际进展情况,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掌握第一手素材,用典型说话、用事实说话、用数据说话,推出有分量、有影响的文章、专题报道,增强宣传报道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五)募捐工作。开展全国“扶贫日”爱心捐助活动,接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上的一切募捐款项,除定向捐赠、工矿企业捐款由xx县“扶贫日”活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资金专户,负责日常管理以外,其他各级机关单位、部门募捐款项一律用于所属对口帮扶及“访惠聚”贫困乡村的扶贫帮困等活动,接受县纪检、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监督。10月18日前,将募捐款物统计情况(附表)报县扶贫开发办,县扶贫开发办适时统一通过xx县政府网公示。
(六)活动总结。10月18日前,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部门)报送活动基本情况,取得的成效;各级定点帮扶单位开展与贫困户“结对子”、访贫慰问、帮扶到户、关爱到人的系列扶贫活动情况;筹集的款物及使用情况;好的做法及经验;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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