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医生规范化培训方案范文

文章 2019-07-13 08:08:41 1个回答   ()人看过

一、培训目标

通过建立并完善基层医生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制度,提高基层医生业务技术水平,培养具有综合执业能力,适应基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卫生技术人员,满足社区居民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通过培训使基层医生达到以下基本要求:

(一)掌握社区卫生工作所需的医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熟悉从事社区卫生工作所需的卫生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树立依法行医的观念。

(三)具有在农村基层从事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治疗、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保健等医疗卫生服务的能力。

(四)具有开展健康教育、卫生宣传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的能力。

(五)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正确处理医患关系。

二、培训对象

各中心卫生院女40周岁、男45周岁以下的临床医师。

三、培训实施时间

2010年-2011年

四、培训计划

(一)培训内容

理论部分包括社区常见的31种慢性非传染性疾病(NCD)的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内容和9种传染病的防治知识(具体培训内容见附件1)。

操作技能部分包括“三基”中所包含的部分操作技能(详见附表2)。

(二)培训时间

二年完成,每年60学时,共计120学时。

五、培训形式及考核

(一)培训形式:以13个中心卫生院作为集中培训点。

1、理论培训:以视频培训为主,面授辅导为辅。由卫校负责统一给13个中心卫生院安装机顶盒,卫生院负责管理开放集中听课,卫校把握总体进度。

2、操作培训:根据培训大纲由培训点分步完成。在确定统一师资准入条件的前提下,各培训点确定带教师资,卫校对师资进行集中培训。

(二)考试考核成绩由以下三方面构成:

1、平时成绩—培训出勤与学习情况占30%;

2、理论笔试成绩占40%;

3、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占30%;

平时成绩由视频教学系统生成,并由各教学点负责人审核定期上报。

操作考核在卫生局统一领导下由卫校负责统一组织,确定必考项目与抽查项目,分单位进行集中考核。

笔试根据教学进程分段进行。由卫校统一组织命题、阅卷,并负责考试实施。

理论笔试与实践技能操作考核成绩最后由卫校负责汇总。

六、各级职责与任务

(一)卫生局:制定培训整体计划、监督检查、组织考试考核评估。

(二)卫生进修学校:按照市卫生局计划和要求具体负责实施培训工作。

(三)中心卫生院:负责基层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的组织动员工作。

七、教学点的设置及管理

(一)培训点的设置条件:

1、配备有良好通风和照明条件的教室,一般设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配备彩色电视机,用于连接教学服务器进行上课学习。

(二)培训点管理

1、各中心卫生院确定一名领导为项目负责人,并配备一名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制定本教学点的教学计划与管理制度。

(2)每个教学点指定的管理人员做好教学设备的开关、学员考勤以及配合做好学员的学期考试等教学管理工作。

八、教学设备及维护

1、教学设备由一台教学服务器、一个遥控器和一台电视机组成。电视机由各教学点自备;

2、教学服务器和遥控器由教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并在学期间免费使用,并提供免费维护,如遇人为损坏需赔偿。

九、相关政策

1、各中心卫生院作为培训点根据本培训方案制定具体教学计划与管理制度,确保培训参与率达到90%,考试合格率达到80%。

2、参加培训人员每年的学习课时可取得相应的II类学分证。

3、医师每年的培训考试成绩作为二年一次医师考核的成绩。

4、各中心卫生院的培训参与率与考试合格率列入卫生局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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