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工作总结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以下是关于放管服工作总结,欢迎阅读!放管服工作总结
按照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更有力举措推进“放管服”改革,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机制障碍,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发展壮大新经济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形成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比照《黔西南州201X年推进简政 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府发〔201X〕7 号)文件要求,安龙县及时下发安龙县201X 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实施方案》,落实具体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间等,现将七月份工作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继续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1.继续精简权力。对国务院要求取消的县级审批事项,坚决予以取消,印发《安龙县人民政府决定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做好省、州下放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印发《县级承接省、州下放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清理规范中介服务项目。对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列出取消事项、保留事项清单,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印发安龙县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4.健全完善权力清单。根据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县农业局、县安监局相关内容。
二、实施公正监管。
积极探索双随机抽查制度,县市监局目前已拟定初步方案,待进一步完善后开始试行。
三、规范行政审批办理。
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正在拟定《安龙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证件、年检要求以及审查环节、内容、标准、要点、注意事项等,做到统一审批标准,简化审批手续,规范审批流程。
四、为进一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贯彻落实5月9日全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和5月20日全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安龙县及时调整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
放管服工作总结
201X年以来,在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及区政府的领导下,XX区安监局在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接、放、管”工作中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逐步走向规范化、公开化、制度化,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为促进XX区社会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做出了贡献,现将执行的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XX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XX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下放事项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工作部署,201X年XX区安监局认真开展了清理现行审批项目工作;接收上级下放的审批事项0项,最后经上级批准确认,本单位现有审批事项共21项,其中行政审批14项,非行政审批7项;审批事项全部进入全区政务监察系统办理,没有“体外运行”或“两头受理”现象。
二、落实工作责任制,促进窗口管理规范化
XX区安监局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坚持“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将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告知、统一发放所有申请表格、统一受理、统一初审。明确安排两名工作人员进驻XX区政务服务大厅,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对外业务办理,确保群众来见到人,办得了事,坚决把中心窗口建设成为为民办事的窗口、服务经济发展的窗口、树立安监部门形象的窗口,不断促进窗口的工作规范化。根据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办理程序,将有关办理事项、办事流程、相关材料要求等在服务窗口予以公开,使前来办事群众一目了然,同时通过港北信息公开平台网站予以公开,公布、公开的主要内容是审批项目的审批依据、申请条件、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办事时限、承诺事项、责任股室、联系电话等,确保审批项目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方便群众办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
201X年,XX区安监局服务窗口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和局党组的领导下,本着“便民、高效、公正、廉洁”的服务宗旨,牢固树立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圆满完成了本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1X年窗口在行政服务中心的办理事项共253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18件,按时办结218件,非行政审批事项35件,即时办结35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85%,群众满意率100%。2014年1--3月办理事项共61件,其中受理行政审批事项33件,按时办结33件,非行政审批事项28件,即时办结28件,审批事项办结提速率94.92%,群众满意率100%。
四、下步工作措施和建议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精减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优化审批程序和审批方式,建立一套科学、合理、高效的审批制度。
一是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工作效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本着责权利相一致的原则,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合理制定每一环节的办事时限,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努力简化审批手续,缩短承诺时限,真正做到削减与提速相结合。
二是进一步改变审批方式,改进工作质量。强化和推行“一站式”、“窗口式”和“一条龙”的服务模式,大力推行“并联式”审批。根据每个审批项目的特点和具体实际,尽可能地采用科学的审批方式,避免重复审批、多头审批或审批过程中不必要的材料提供,完善服务制度。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完善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要实行审批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责任内容、责任监督、责任追究等制度。对每一项行政许可项目,凡审批行为涉及的每一个岗位、每一个工作环节,都必须制定严格的监察制度,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监督办法,对违反纪律、办事拖拉、超时误事、不负责任、推诿塞责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要进一步追究批而不管出现问题的责任,也要追究虽然没有审批但疏于管理而出现问题的责任,做到既批又管,不批也管,确保行政审批工作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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