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的培训论文
湖南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和省建设教育强省规划纲要,以“国培计划”为引领,以提高教师师德素养和业务水平为核心,以提升培训质量为主线,以农村教师为重点,大力开展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着力提升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为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省提供师资保障。
落实培训计划。以“国培计划”为引领,“省培计划”为拓展,市、县培训为主体,校本研训为基础,远程教育和集中培训为主要方式,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全体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分类、分层、分岗培训。“国培计划”、“省培计划”及“市培计划”为县、校(园)培训骨干教师梯队;“县培计划”和校本研训,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进行全员培训。
加大经费投入。2010年以来,教育部、财政部为湖南“国培计划”安排教师培训专项资金14900万元,共培训骨干教师130656人;省本级共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4320万元,共培训中小学校长、骨干教师63855人,其中骨干教师29530人,校长4435人,班主任29890人。
完善培训机制。一是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机制。实施国培、省培项目实施评审答辩制,增加招投标的透明度,提升项目实施质量。二是建立培训基地遴选制度。立足省内开设师范教育的高校,遴选培训单位,稳定培训专家团队,开发建设优质培训课程,稳固实践教学、教学观摩和实习基地,为教师培训提供有效保障。三是建立健全首席专家制度和省级培训专家库。四是建立教师培训激励约束和保障机制。出台《湖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学分登记管理办法》,长沙市把继续教育纳入对学校和区县的绩效考核;岳阳、常德等地将教师培训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和教育“两项”督导;湘潭、郴州等地实施“四挂钩”制度,将教师培训与教师年度考核、绩效工资、继续教育考核、评先晋级挂钩。
创新培训模式。创新完善置换脱产研修、短期集中培训、网络远程培训、校本研修等有机结合的培训形式和方法,为教师提供包括专业发展、骨干教师拓展提升培训等在内的多种培训形式。在“国培计划”项目实施过程中,探索建立置换脱产研修项目“二次置换”、短期集中培训“前移后拓”、远程培训“统一管理、分网学习”、转岗教师培训“三环节三统一”等培训模式,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发培训资源。衡阳师院组织专家开发了包括《初中思想品德教育理念与教学技巧》、《向着阳光走》等在内的系列国培课程优质资源。湖南理工学院带领学员变废为宝,自制低成本、高智慧的教具20余件。湖南第一师范学院开发了七个学科国培教材。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网投入200多万元,开发建设培训课程资源,视频时长超过10000分钟。
【创新背景】
为积极探索学前教育办学模式,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切实保障适龄幼儿接受教育的权益,湖南省基于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支持的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管办分离”模式省教育厅公布《湖南省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项目“管办分离”实施办法(试行)》,明确“管办分离”模式幼儿园的实施运行和保障机制。
【具体实施】
(一)“管办分离”模式由中央进行财政投入
幼儿园中央资金投入主要用于安排落实建设用地,建设基础设施,添置基本教玩具,配备幼儿图书等。幼儿园建成后,其固定资产的所有权保持国有性质不变。在委托办园之前,政府负责对其现有全部资产进行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委托办园的社会团体、社会机构或个人在办园期间负责对园内固定资产的维护维修,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管办分离”幼儿园实行经费独立核算,确保中央资金专款专用。县市区设立中央项目学前教育专项经费,通过以奖代补的方式,用于奖励“管办分离”幼儿园提高办园质量和资助贫困家庭幼儿入园等。引导幼儿园提取一定比例办学收入用于改善办园条件,资助贫困幼儿。
(二)“管办分离”模式的运营
“管办分离”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园长全面主持幼儿园工作,是幼儿园办园的第一责任人,对幼儿园的组织管理负总责。我省规定严格制定幼儿园园长、教师及其他工作人员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持证上岗,实行合同管理。教育局的职能部门对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管办分离”幼儿园教师应予以注册登记,并为其业务培训、专业发展、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评优评先等提供制度保障。各地应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状况,制定“管办分离”幼儿园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指导标准,并依此开展相应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对实行管办分离的幼儿园要建立专项督导制度,定期对其目标规划、保教质量、园务管理、安全卫生、资源配置、经费投入、教职工待遇保障、收支情况等进行专项督导,引导其提升办园质量。各地应将“管办分离”幼儿园纳入教育系统考核评比范围,对管理得当,保育、教育质量好的要给予奖励,对因管理不力,造成教育质量下降,出现突出问题的要给予警告并限期进行整改,超过期限仍未达到要求的,要按程序提出意见,严肃处理。“管办分离”的幼儿园要核定人数招生,在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不得随意扩大招生数量。据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所“管办分离”幼儿园提供学位200人左右。
幼儿园收费应参照公办幼儿园标准,严格按照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范围收费,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随意提高收费标准。不得以各种理由擅自向家长收取费用,各类服务性收费应严格遵照家长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坚持保教并重原则,实施素质教育,满足幼儿多方面发展的需要。要加强园本教研,完善保教管理,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体系,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工作,建立房屋、设备、消防、交通、食品等安全防护和检查制度,防止发生各种意外伤害事故。
【实施效果】
目前湖南已建成和在建的“管办分离”幼儿园有15所左右,今年9月我省在较为贫困的8个县开始了第二批“管办分离”幼儿园建设,预计明年8月建成并投入使用。湖南将用5年时间按10%的比例建设100余所普惠性的“管办分离”幼儿园。
【制度创新】
在学前教育领域实行“管办分离”的运营模式,一方面符合了我国学前教育的政府投入不足的现状,对鼓励社会各方资源参与到学前教育服务行业特别是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上具有较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也能提高政府在学前教育服务领域投入的效率,通过引入社会团体、机构或个人参与办学,能促进办学质量的提高和一定程度上避免在农村地区幼儿园空置的情况。湖南省作为2010年率先进行学前教育推进工程项目试点的10个省份之一,在此次公布的《湖南省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中央项目“管办分离”实施办法(试行)》中,不但明确了“管办分离”的运行机制,也对“管办分离”幼儿园的各项监管措施、师资待遇、税收政策等多个层面进行了细化,将对全国其他省份幼儿园推行“管办分离”的运行模式上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28日,长沙市2012年秋季中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下达。
通知要求,今年秋季长沙市城乡公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继续实行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学生只需缴纳少量自愿选择的服务性收费。
同时,通知要求对长沙市就读义务教育阶段的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市户口学生入学收费一视同仁,即:免收“一费制”范围内的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
普通高中学费标准分省级示范性高中和其他高中两个档次,原城区和市级示范性高中、农村高中归并到其他之中。
公办高中择校继续实行“三限”政策。省、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择校生取消学费项目,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按规定收取代收费。择校生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和“限钱数”的政策。
1、合计数四舍五入。市级示范性高中执行表列“其他”标准。
2、学费中包括文体卫生费9元,实验仪器费12元,水电费10元,图书费7元,师资培训费4元,电教费5元。
3、*为侧重于文科学生的收费金额;**为侧重于理科学生的收费金额。
4、与学生学习直接有关的课程教辅期刊等,由学生或家长自愿向出版发行单位购买。
5、择校费标准统一规范为:省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2300元,市级示范性高中每生每期不超过1800元。择校费不准跨学期预收。向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可按规定收取代收费,但不得再收取学费。
6、农村高中学生体检费按3元/生·期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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