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外理论的文学化演讲稿
各位先生:
我在这封来信中着重提出一个场外理论应用问题,供各位先生讨论。诚如各位先生的意见,文学的发展需要场外理论。在一些语境下,场外理论的应用是必须的,具有重要而积极的意义。对于这一点我没有异议。但是,要注意的是,正当的场外理论的应用,或者说有效应用,必须立足一个正确的前提,这就是场外理论的文学化。否则,场外理论不能归化为场内的文学理论,很难给文学及其理论的发展以更多的、积极的意义。所谓场外理论的文学化,包含这样几重意思:其一,理论的应用指向文学并归属于文学;其二,理论的成果落脚于文学并为文学服务;其三,理论的方式是文学的方式。请允许我一一道来。
第一个问题,理论的应用指向文学并归属文学。这里要明确一个界线,做一个场域的划分。当今的批评理论早已不是文学的理论了。传统的文学批评和理论,是对文本具体特征和审美价值做文学、美学的评论。无论其理论如何阔大,指向如何辽远,总体上都是以文本为核心,对文本做文学的具体解析和阐释。这种理论和批评的文学指向明确,可以毫无歧义地定性为文学的理论。然而,大约是从上个世纪60年代开始,西方理论界兴起和放大了“批评理论”。这个理论不是或主要不是文学的含意,就其本意来说,它主要不是指向文本,尤其是文学文本。它指向理论,用汉语表达得更准确一点,可以称作“批评的理论”。与文学理论不同,批评的理论不限于文学,而且主要不是文学。它规划了一个跨学科的领域,哪怕就是以文学为起由,其指向也是哲学、历史、人类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文学以外其他一切方面的理论,而不是文学理论。更确切地说,批评理论的对象甚至也不是理论,而是社会,是理论以外的物质活动。批评理论认为,社会也是一种文本,一切社会的运行和操作都是批评理论关注的内容,理论要对实际的社会文本做出批评,以实现公共知识分子的社会关怀和理论责任。由此可见,对批评理论而言,文学不是它的主要兴趣,它的兴趣是批评社会,把批评理论当作甚至替代文学理论或文学批评是一个谬误。这就是问题提起的基本语境。其核心是,我们共同讨论的所谓文学理论及其强制阐释是指什么。
首先,我应该表述清楚,我提出这个概念的本意是,对文学理论场域中存在的各种非文学的理论现象,以及对征用场外理论强制阐释文本和文学的问题给予辨识和批评。这是文学理论的问题,不是批评理论的问题,不能用批评理论的特征或追求,为强制阐释的诸种弊端开脱。在场外理论的征用上,还应该细致区分两种现象,即征用文学阐释场外理论,与征用场外理论阐释文学。我认为,征用文学阐释场外理论,是所谓批评理论的一个基本特征。远的有弗洛伊德,通过征用《俄狄浦斯王》——古希腊经典悲剧——论证他的心理学理论。近一些的,如詹姆逊的《政治无意识》,通过对福楼拜、康拉德、吉辛等大师作品的分析,提出并论证了他的政治无意识。在这个过程中,不排除他对作品的分析精彩独到,也对文学理论的丰富和修正做出特殊的富于启发意义的贡献。但是,说到底,这不是文学理论,而现代意义的批评的理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理论而不在文学,它实现的是理论的文学化,即使用文学为理论服务,而不是文学的理论化,亦即构建文学的理论。这里没有理论征用合理与不合理的问题,强制阐释的场外征用,不是对这个问题的评述。
至于文学场内的场外征用问题,我的基本看法是,场外征用有其合理的一面。我从来都赞成,跨学科交叉渗透是充满活力的理论增长点。20世纪西方文论能够起伏跌宕,一路向前,正是学科间强力碰撞和融合的结果 。场外征用,正如周宪先生所言,“如果运用得当并得法 ,也可以丰富和深化文学理论及其文学阐释。比如,符号学和结构主义理论等,一旦引入文学理论,并与文学 的某些传统加以融合,便产生新的解释效力”。但是,里的前提应该是,理论的应用必须指向文学并归属文,而不是相反。这个指向不是可有可无的小问题。在逻辑上讲,这是理论的定性根据。一个理论,它的本质或者理论基点是什么,将决定它的分类和性质。哲学和文学及其他各种理论之间有所不同,很重要的区别在于它们理论指向不同。指向思维的、认识的、本体论、经验论等等,这是哲学。可以有跨学科的融合,比如教育心理学,但它也有自己的明确指向,像教育过程中的心理学研究,其重点仍然是心理学而非教育学。在文学领域内,比如,在女性主义批评问题上,我历来认为,对实际存在的、具体的女性文学作品的批评是女性批评,这是文学的。用文学的文本证明女权理论,则是女权主义的文学扩张,这不是文学的。这是一个充分的条件判断:如果某种阐释通过征用场外理论来实现,最终不能指向和归属文学,它一定是一种非文学的强制阐释。一般地讲,非文学指向的理论没有场外征用问题——尽管它可以大量运用文学举证——因为那些理论本身就是场外理论的场外应用。
第二个问题,理论的成果落脚于文学并为文学服务。这是落脚点问题,也是一种标识,一种效应评价。周宪先生所言直指要害: “就强制阐释而言,问题的核心好像不是种种理论的‘出身’,而是在于其阐释文学的相关性和有效性。”我赞成这个说法,我们并不因为场外理论的出身而歧视它。但问题的关键,是能否把这个引进“消化吸收”为场内理论,就像当年我们改革开放之初,引进国外的先进管理和技术一样,最终要看能不能把它变成自己的东西。如果能够达到这样目的和水准,这个引进就是成功的,否则就是失败。就20世纪西方文论的整体情况看,我们引进的理论甚多,但真正转化为文学场内长期有效的方法却较少,能够形成精致完整体系的理论就更少。伊格尔顿说的有道理:“任何理论都可以通过两种熟悉的方法来为自己提供一个明确的目的和身份。或者它可以通过它的特定研究方法来界定自己,或者它可以通过它所正在研究的特定对象来界定自己。”按照这个标准,我们考察一下西方文艺理论,有哪些能够称之为文学理论呢?从方法上说,哪些从场外侵入文学领域的理论,最终成为有效的,可以对文本做普遍文学阐释的方法?一些大的“主义”给了我们一些概念和范畴,系统的、可持续的方法在哪里?也许新批评是一个例外。从对象上说,这些场外理论的研究对象是文学吗?还是再看看伊格尔顿怎样评价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的:“德里达显然不想仅仅发展一种新的阅读方法:对于他来说,解构最终是一种政治实践,它试图摧毁特定思想体系及其背后的那一整个由种种政治结构和社会制度形成的系统借以维持自己势力的逻辑。”这句话绕了一些,换句话就是,解构主义这个场外的哲学理论,本质上是一种政治的语言和实践,它涉猎于文学,阐释于文本,其结果就是把文学变为由头和脚注,借此发挥它的政治主张,证明它的立场而已。这是明明白白的征用文学为理论服务。
场外理论的进入是可以的,但它合法化的条件是其理论成果要落脚于文学,并为文学服务。在场外理论的文学化上,我认为神话原型理论是比较成功的一种。弗莱的神话原型理论从荣格的集体无意识进化而来。集体无意识又蜕变于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原本。但是,弗莱把荣格对原型的定义从心理学的范畴移置到文学领域,建立了自己以“文学原型”为核心的原型批评理论。这个理论从弗氏的精神分析起步,进入至集体无意识学说,转换进神话原型,形成了一系列新的有关文学理论的概念、范畴,具体为一整套可实际操作的批评方法。弗莱的研究对象是文本。他在自己的代表作《批评的解剖》中,分析评述了几百部文学作品,其目的是寻找关于文学作品的类型或“谱系”,力求发现潜藏于文学作品之中的一般文学经验,把精神分析学说转化为具有鲜明文学本真的原型批评理论,实现了场外理论的文学化。原型批评理论本身的价值我们不去讨论,但是弗莱的研究方法给我们以启示。引进场外理论是可以的。引进得好,会极大地开拓文学理论的发展空间,有效推动批评的科学化和理论化进程。弗莱的场外理论——精神分析学说一没有停留于文学场外,没有浅薄地贴附于文学,更没有反其道而行之,征用文学去证明理论,而是从起步就开始,目标指向文学,以场外理论为文学服务,理论的全部成果落脚于文学,形成了以场外理论为支持的理论体系和批评方法。弗莱说:“我想要的批评之路是这样一种批评理论:首先,它可以解释文学经验的主要现象;其次,它将就文学在整个文明中的地位引出某种观点。”这是值得借鉴的。
第三个问题,理论的方式是文学的方式。这里提出一个新的问题,什么是文学的理论方式?它与其他学科的理论方式,比如哲学与文学的理论方式有什么不同?卡勒在《论解构》中所说,任何“其他话语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普泛化了的文学,或原初文学”,这句话是不是可以推衍为“其他的理论方式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普泛化了的(文学的)理论方式,或原初的理论”?这个推衍有些“戏仿”的味道,但这的确是20世纪西方文艺理论泛化的基本倾向,也是场外理论突进文学领域,并用诸多非文学本征的理论替代甚至完全外化文学理论的基本理由。在这个理由的驱动下,所有的理论,特别是哲学理论,无论怎样抽象空洞,只要贴附于文学,只要找来几个文学例子混杂其中,就可以是文学的理论,就可以用作广泛的文学批评。强调文学理论的独特方式,就是强调其文学理论区别于其他理论并独立存在的基本依据。
文学理论的独特方式是什么?我认为,最重要的就是理论的具体化。这个具体化是指,理论与文本阐释的紧密结合,理论落脚于文本的阐释,通过阐释实现自己,证明自己。这是文学理论存在的独特方式,这个方式决定了文学理论与其他学科理论,特别是哲学理论的差别;场外理论进入文学场内并真正发挥作用,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文学理论的基本对象是文学,不是一般的社会生活现象的理论研究,也不是形而上的一般思维和认识方法。文学理论的重点应该聚焦于文学规律、文学方法的具体阐释上,聚焦于对文本的具体的认知和分析上,离开文本和文学的理论不在文学理论的定义之内。
当下的学院派有一个明显的倾向,就是理论的生存和动作与具体的文本阐释和批评严重脱节,其理论生长和延伸,完全立足于理论,立足于概念、范畴的创造和逻辑的演进,与文学实践及其文本的阐释相间隔和分离。我的疑惑是,作为文学的理论,既不关注文本,又不关注审美,而只热心于一般的社会批判,热心于非文学的思想建构,热心于黑格尔意义上的纯精神运动,还是文学的理论吗?我向来主张理论与批评的结合。我的基本愿望是,理论是批评的理论,批评是理论的批评。理论的自我演进当然是必要的,但必须和实践结合,在实践的基础上演进。而对文学理论而言,除了文本、作品及其他形式的文学活动以外,批评是理论的重要实践形式。离开了具体文本的批评,绝对无法被认定为文学的理论。这当然是对理论构成的总体而言的。作为个体的理论家,其更关注纯粹的理论,而少一些具体的文学批评是正当的。但文本的批评也是基础,是理论的基本来源。只有如此,理论才能具体化,才能够成为文学的理论,或者才能被接受为文学的理论。也有另外的倾向,所谓的批评家不懂理论,文本的批评只是普通读者的观感,全无理论指导的意义,这样的批评,媒体的造势可以,理论建树就是空话了。没有理论不行,理论不与批评结合,远离了文学亦不行,这就是理论与批评、理论与文学的辩证法。
我想,米勒的文学实践可以佐证这一点。作为由新批评转变而来的解构主义思想家,他的文学理论实践主要以文本批评方式表现出来,既有很强的理论性,也有很强的文学性。应该承认,德里达的解构主义理论,其主要方面或锋芒是政治的,起码其本来目的不是文学而是政治的。米勒追随其后,将解构主义的理论紧密地嵌入到文学阐释当中,创设了自己独特的批评方法,更好地实现了解构主义理论的文学化。在这里,我不评论解构主义理论,也不评论解构主义文论的价值,只讲一点,在场外理论文学化过程中,米勒的具体化是如何实现并取得成效的。他的《小说与重复》可以作为一个样本。米勒自己清楚,撰写这部著作的目的,是为了创设他的“重复”理论,其理论指向是文学。为此,他不是从理论和概念出发,而是精心选取了七部经典小说文本,通过文本的解构,在差异中找出共性,认定“重复”是这七部经典中共存的现象,也是一切小说创作普遍遵循的规律。表面看来,对这七部作品的解读方法是新批评的,非常地“细读”,而在理论深处,它是解构主义的。他把解构的思想和理论具体化了,实现了场外理论的文学化。借此他还对理论的“理论性”提出批评。他指出,在对文学与历史、伦理和政治关系进行研究时,如果不去力图理解文本的文学形式和特性——在他看来当然是抽象的重复主题—一“那么这种研究便会毫无效果。它成了显示所有文学研究彻头彻尾浸染着‘理论性’这一情形的绝好例证。这意味着每一种形式的文学研究应该自始至终好好地对它的理论前提进行思考,以免为它们所蒙蔽,譬如,把这些理论前提理所当然地视为正常的、普遍有效的,就会陷于盲目性。”诸位先生,他对“理论性”的警惕,他对理论脱离文本的认真批评,不是值得严肃对待吗?
请各位先生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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