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生物语义学立场出发批判意义理性主义论文

文章 2019-07-12 10:51:31 1个回答   ()人看过

摘要:在哲学领域,笛卡尔、休谟、胡塞尔、维特根斯坦、蒯因和普特南这些哲学家们会有什么样的共同之处呢?可能普遍会有一个否定的回答,但是在美国哲学家密立根看来,不是这样的,他们有共同之处,他们都是"意义理性主义者".密立根从生物语义学立场出发,批判了意,义理性主义,并为意义提供了实在论的新基础。

关键词:所与;意义理性主义;生物语义学;专有功能

一、最后的所与神话

在哲学领域,笛卡尔、休谟、胡塞尔、维特根斯坦、蒯因和普特南这些哲学大咖们会有什么样的共同之处呢·一个普遍的回答可能是没有什么共同之处。但是密立根说:不是这样的,他们有共同之处,他们都是意义理性主义者--几乎曾经研究过语言和思想的其他的每一位哲学家都是意义理性主义者。所谓意义理性主义(meaningrationalism)是与所与密切相关的,所与是为解决知者与被知者之间关系的问题而提出的。当我们讨论什么是直接性的知时,为了避免无限倒退,传统基础主义知识论认为必须在某个地方打住,这就是所与,它不需要其它命题性的知识对之进行辩护,是被给予的并独立于其它命题,对其它命题予以支持并且是其它命题的基础。早在1956年,塞拉斯发表的在知识论领域具有革命性意义的论文《经验主义与心灵哲学》中指出传统基础主义知识论所赖以立足的所与理论是错误的,并称之为所与的神话。他的爱徒密立根从《语言、思想和其它的生物范畴》中展开了对所与一贯始终的,基础性的,持续不断的,深刻的攻击。一般来说,以所与的名义受到的各种批评只是它的一些特殊的变种,而所与的最终形式,即所与的最终神话,密立根称之为意义理性主义,也可称为意义的透明性观念。

意义理性主义有各种各样的表现形式,但它不是一种学说而是一种症状,然而在认识论上它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认为意义的同一与差异,单义性和意义性等都是先验地给予思考者的。意义理性主义主要由三种认识论条件构成:(1)意义同一与差异的认识所与,根据其,一个理性的人有能力先验地识别出他们的思想是否符合同一词汇或命题,即具有相同的意义;(2)单义性的认识所与,根据其,一个理性的人有能力先验地识别他们是否怀有可疑的或歧义性的意义的思想;(3)意义性的认识所与,根据其,一个理性的人有能力先验地识别出他们是否意味着一个词汇或命题,或他们的思想是否是无意义的。如果能够明显地区分出心理学的思想和语义意义,我们就可以认为对意义理想主义的拒绝并不是对自我知识的否定,不是对本能观点的否定,我们有权接近我们自己的思想。但是这一拒绝实质上减少了我们的自我知识的范_.在一些假设之下,由于(2)从(1)中得出,意义理性主义的成功批判一定要靠批判和否定(1)和(3)。

因此,在批判理性主义之前需要明确几个问题。一是一个理性的人。密立根认为,短语一个理性的人是一个潜在的难以理解的短语,因为它可以从两种方面来理解。在一种意义上,它简单地代表着一个物理上的或心理上的理性的人。例如,一个头部未受损伤、有完好的物理结构、没有疾病、没有受伤的人、一个不是精神错乱的人。他的心智绝没有什么缺陷的,他就是一个正常的聪明的或认知上心智健康的人。在另一种意义上,短语一个理性的人代表着一个语义上理性的人,他的思想遵循着逻辑模式,他的思想过程是由词汇和命题的意义所规制或构成的。如果我们在后一种意义上理解了一个理性的人,那么当然意义理性主义就是对的,正确的,但不可能是真的,假设我们每一个都是理性的人,那我们只能简单地诉诸问题。因此,我们只能在第一种意义上理解理性的人。

二是对词汇和命题概念的一些解释,尤其词汇与命题同一性的标准。简单地说,就是理解同一性的三种方法:一个人可以把词汇和命题当做同一的,(1)它们是否具有同样的外延(比方说,关于词汇的对象和命题的真值条件);或除了具有同样的外延之外,(2)它们是否具有同样的结构;除了这些,(3)它们是否以同样的方式被表达。如果意义理性主义接受第一点,就是一种不可靠的同一解释,他们一定认为任何相信一个命题为真的人一定也相信在逻辑上或外延上相同的所有命题。这种情况是违反直觉的,任何一种反对它的细致论证似乎都是不必要的。但是,一个人也不可能如此容易地解决掉意义理性主义者理解词汇和命题同一的其它两种方式。接下来我们看看后两种方法。为了方便,把它们分别称为内容理性主义者和样式理性主义者。

为了解释内容理性主义者的立场,我们可以利用各种结构的词汇和命题(例如,摹状词和复合命题〉。但是最终他们不得不接受内容理论要在它的简单解释中,即从简单名字、索引词等等获得它决定性的形式。这些没什么好说的,除了它们把特定个体当做它们的指称物(或许随着语境的变化而变化),换句话说,它们就是直接指称的。做出那个假设之后,反对内容理性主义者的路线一般比较直接。可以看看下面的一段话:构成思想内容的原始性和简单性,不能以内容理性主义者需要的方式具有认识论所与的内容。

更准确地说,这些内容不可能是认识论上所与的,除非我们对思想内容诉诸于直接的解释理论,其应该能够解决这个问题。但是如果思想内容的简单性不会符合内容理性主义者的要求,那么明确的复杂性也不会符合。例如,如果来自思想摹状词的简单词汇不可能必然由思想者正确地重新确认,辜状词本身不能,任何建立在这些摹状词之上的命题也不能。这段论证的主旨还原为一个熟悉的外在论者观点,一个词汇或命题的语义内容是由它所指称的对象或事实所决定的。假如,指称对象或事实只是外在世界的一部分,那么那种指称关系就具有因果历史特点,一个个体思想者不可能先验地攀握意义的同一与差异。

意义理性主义者的辩护者可能会以两种方式作出反应。他们或许坚持直接的非因果的个体理解(奥卡姆)或者一般形式和性质(柏拉图)是可能的。

或者,不接受那样的观点,理性主义者倾向于使我们关于外在世界的知识理解为彻底非自然的知识,他们接受了罗素的策略:我们直接获得感觉资料和它们的性质,为我们的思想给出了基本的语义内容,所有的基础都是出于它而被建构的。此外,这似乎接受了一个可能解释,关于为什么我们具有关于我们自己的思想的可靠的知识和能够形成关于外在世界的错误信念的可能解释。但是即使接受这一罗素的策略,意义理性主义的倡导不得不忽略掉维特根斯坦和塞拉斯对感觉所与的批评,因为同时他们不得不以什么也没想而结束。

从理性主义的谬误中得出的结论是,意义不是经验的所与,因此例如相信矛盾的命题是没有疑问的。因为这个逻辑可能性不可能先验地被知道。外在论认为意义或心理内容的构建或个体化不仅靠在人的头脑中或在主体领域中,而且首先要靠一个思想者思考既定的意义或心理内容的外在的环境因素,甚至这些外在因素都没有被思考者发觉。这样,外在论的主张导致对所与的神话的放弃,就是说,对以某种方法毫无疑问地给予我们的意义和心理内容同一理论的放弃。理性,就像意义一样,并不在头脑中,相反,它是专有地完整的头脑一世界系统的一种性质。

二、意义不在头脑之中

笛卡尔、休谟、胡塞尔、维特根斯坦、蒯因和普特南这些哲学大家们怎么都是意义理性主义者呢·先从笛卡尔开始。

为什么笛卡尔是意义理性主义者呢·笛卡尔曾说过,我认识得如此淸楚、分明的东西竟是假的,那么这个知觉就不足以使我确实知道它是真的。从而我觉得我巳经能够把'凡是我们领会得十批判意义理性主义分清楚、十分分明的东西都是真实的这一条定为总则。然而,我心中有一个上帝的观念,这个观念是非常清楚的、非常明白的,它本身比任何别的观念都含有更多的客观实在性,所以自然没有一个观念比它更真实,能够更少被人怀疑为错的或假的了。从上面笛卡尔第三沉思中对上帝的论证中可以看出,他主张的一个具有涵义的观念知识就是扶手椅知识。我是不可能仅凭笛卡尔的沉思先验地知道任何东西。我也不可能知道用我的语言意味着什么;的确,我根本不知道我所言说的东西。通过笛卡尔的沉思,并不比我们真的在思考知道得更多,例如,我们或我们的思想想要任何东西。没有什么东西只是通过意识活动而得到保证的。密立根评论说:这就是攻击所与或理性主义可能采取的最终的形式。

休谟说:形而上学中有一条确立的公理,就是:凡心灵能够清楚地想像到的东西,都包含有存在的观念,换句话说,凡我们所想像到的东西都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从中可以看出休谟认为,逻辑可能性的知识和我们的观念所具有的有涵义的知识都是扶手椅知识。

胡塞尔说:如果我作为一个自然思维的人观察我正在体验的知觉,那么我立即会,并且几乎是不可避免地(这是事实)会将它统摄于与我的自我的关系中,它在这里是作为这个体验着的人的体验,作为他的状态,作为他的拧为,而感觉内容则作为对他来说在内容上的被给予之物,被感觉之物,被意识之物,并且和他一同排列在客观实践之中。随着先验唯心主义的提出,对象在意识中的构造问题就移到了胡塞尔思想中心,或者,按胡塞尔的说法是,存在在意识中的消融。意识既对它的用意又对关于它所意味的东西给出了自己的宣誓书。笛卡尔的怀疑剩下了我的思,但胡塞尔在这个怀疑中还发现了意识的意向性,如果意识是绝对的,那么意识的对象也就是绝对的,也是不可怀疑的。

维特根斯坦说:假如世界没有实体,那么一个命题是否有意义就依赖于另一个命题是否为真。维特根斯坦当然否定这一假设性的结果:一个命题具有意义不可能依靠另一个命题是否是真的。换句话说,一个命题具有意义一定是一个先验的知识,或者至少不是经验性的知识。

蒯因说:9和行星的数目是同一个抽象的名字,但大概必须认为是意义不一样的。因为需要做天文观测,而不单是意义的思索,才能够确定所指的这个东西的同一性。其中主要意思是,同义词的知识一定是先验的知识。按照密立根给出构成意义理性主义者三个认识论条件的特点可以。看出,一直自认为是自然主义者,主张自然化认识论的蒯因却是个意义理性主义者。

希拉里·普特南说:随意切匹萨,因为,意义不在头脑中。普特南已经主张意义不在头脑中了,他为什么是意义理性主义者呢·当代绝大部分意义理论和心理内容理论都采用了外在论。外在论认为个体命题态度的语义属性依赖于他的非社会的,物理的,化学的和生物的环境。普特南就持此观点,怎么就是意义理性主义者了呢·而有说服力的外在论支持者之一密立根认为,外在论导致了对所与的最后的神话的放弃,换言之,放弃了意义的同一和心理内容的毫无疑问地莫名其妙的给予我们的观点,并且我们可以容易地识别出意义和心理内容的同一性。虽然有人认为普特南根本就不是意义理性主义者,然而,普特南最终还是放弃了实在论。如果他不依靠意义理性主义,那么他巳经找到证据反对实在论了吗·在《意义的意义》中普特南认为至少在诸如水和黄金这样的自然种类词的事例中,内涵不能决定外延。内涵当然就是在头脑之中所是的。

他认为可能的是具有同一内涵的自然种类词或许仍然具有不同的外延。假设具有不同外延的词汇一定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无论是什么意义它一定决定外延,普特南得出结论却说意义在头脑之中。普特南在这里的论证就是实在论的论证。假设无论意义是什么,它一定决定指称或外延,这正好是实在论的本质。实在论的立场就是对于一个词汇它意味的是什么就是对于它来说怎样去符合某些事物。如果不是某些真实的事物,至少诸如柏拉图的形式或一个真实的可能性或一个外延如此的真实的东西。如果一个词汇的意义不取决一个指称物或一个真实的对应物或至少是它的一个外延,那么实在论就是错误的。因此,如果意义不是内涵,那么它们一定被揭示为一些别的能够决定指称或外延的事物。否则,实在论就崩溃了。

普特南断定,自然种类词的内涵不会决定它们的外延的原因是因为自然种类词是索引的。的确,意义是内涵的传统总是要面临索引问题。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没有必要总是纠缠于传统。关于索引词最终明确的是它们的指称物部分地由词汇符号(或说话者)与指称物之间的一种关系所决定。

普特南认为水和黄金的外延就是这样被词汇符号和它们的外延之间的一种关系所决定。这就是为什么普特南会错误地说这些词汇是索引的。但是说自然种类词是索引的只是标示出了一个问题,而不是解决了那个问题。因此,词汇黄金和它的外延之间的关系决定了这一外延。但是,到底是哪种关系呢·在讨论这个问题时,普特南所依靠的是对先验索引词的使用。什么能够决定那种关系一定就是一个词汇与世界之间的关系,那种关系一定构成指称关系吗·在《实在论与原因》中,普特南指出这种问题不可能被解决,因此形而上学实在论坍塌了。普特南认为形而上学实在论是人类在实践生活中自然形成的一种关于世界的直觉,我们只能改造它,而不能回避它,否则我们将陷人一种更加糟糕的相对主义。这种实在论立场并不适合他的描述。但是他的描述却适合内在实在论。无论如何,普特南对真理是符合于世界看法,和他对我们的词汇靠一对一地符合世界中的事物而确定指称的观点是不一致的。他认为指称的实在解释不是哲学的基石。普特南认为纯真理符合论是无意义的。一个纯符合理论不可能存在,因为数学意义上的映射关系是普遍的,然而指称-被指称之间的关系却不是。

只存在于一种完整系列的真表征与世界之间的映射关系之中的真理理论是空的,不是真的。如果任何真理符合理论为了避免无意义,那么它一定是一种理论,一种能够告诉我们关于表征对表征物的映射关系哪里是不同的或特殊的理论。因此,普特南问:有对指称进一步的限制吗·能够挑选出某一种解释作为唯一想要的解释吗·这种关系一定是正在被思考的或反射在头脑中的东西决定的。

普特南清楚地说出了意义理性主义的假设:为了指向世界中的某些确定的东西,我们必须同时知道那个东西和我们所意味的是什么,并且知道这个,要由一个理性主义者诠释知道。连接着头脑和世界的头脑与世界之间整体的关系一定被反映在头脑中。这就需要那种关系的反映和那种关系之间的关系也反映到头脑中,如此等等以至无穷。从这一回归中抽离出来的唯一办法是,就像普特南所说的,回到一个直接的(神秘的)理解形式上。就是说,从回归中把构建指称的头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6抽出来的唯一方法,就是古典实在论把指称物放进头脑中,把它(或它的本质)直接放在心灵前。那么,这种头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根本就不需要被反映了。

三、意义的实在论新基础

对于这个问题,密立根指出,构建指称和意义的头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真地就是头脑与世界之间的关系,而理解这些关系是由什么构成的并不是找到意义与指称。这个时候就需要考虑原初的悖论:映射关系是普遍的,然而表征-被表征之间的关系不是。表征-被表征之间的关系不是普遍的原因之一就是表征不是普遍的。范畴表征是事物中一个非常特殊的范畴。没有什么办法辨认出什么决定映射规则,使其为表征充当指称规则和意义规则,除非有人首先理解表征是什么,并把它们同其它事物(比方说喷嚏)区别开,是什么才使表征是其所是呢·根据生物语义学的观点,就要找到表征应该映射的,根据应该映射的找到什么决定映射的专有功能(properfunction)应该是根据一定的规则使表征是其所是的自然选择的历史所决定的规则。把进化论应用到哲学问题中,形成的一个事物的专有功能概念。专有功能,就是一个事物所做的这样的事情,即它的祖先在过去被自然选择所做的、有利于生存的事情。例如心脏有很多功能,但是泵血才是它的专有功能,这是由自然设计或选择决定的,过去的同类如此做了,就生存下来了。这种功能可以通过历史的链条一代代传承下去。拥有了一种专有功能就是拥有被设计或应该(非人为地)实现一定功能的能力。在这里的应该是自然界客观存在的选择、塑造、决定力量。心灵表征就是当它们实现它们的专有功能时,它们的指称物被确认的表征。一个人的思想是什么是由它们的历史选择的专有功能所决定的。所有的意向活动(蜜蜂舞蹈,语言形式,知觉,愿望,恐惧等等)都有这样的专有功能,任何特殊意向活动是什么,它的内容就是由这样的专有功能所决定。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普特南的关于表征是什么,真理和指称是什么的理论是另外的一种理论。他所提供的论证只能说明他的理论只是一种内在实在论,只是一种在我们的理论世界中的指称理论。

批判意义理性主义而指称理论和真理理论以及理论是什么的理论都是放在自然葬领域来讨论的。在这种意义上,密立根提出的理论就是内在于我们的世界的理论。她说:我使所有的理论都是内在的;我们所有的理论(和它们所关于的毎一个东西)都是在世界之内的而不是在某个先验的地方。一个人的词汇的意义不是由一个人的意向、意图所决定的,一个人的思想内容是由外在于一个人的知识范围的事实所决定的。

密立根坚决地拒绝意义理性主义,不只是为了破除一种対意义传统的看法,更重要的是她想为意义打造一种具有新基础的实在论,进而构建一种新的意义理论或者说为意义提供一种实在论的新基础。实在论被定义为在外在世界的存在中受到辩护的信念,然而却受到了意义理性主义的颠覆,意义的古典理论把词汇的外延作为个体说话者的内涵的一个功能,无法保证这些内涵真实地符合于外在世界中的任何东西。生物语义学为意义提供了一个生物进化理论基础,认为不需要任何说话者的内涵,可以由外在规范直接规定它们的外延。但是即使就算作为一个理论可能性,词汇意义或许可以通过外在的一个过程而获得稳定。尽管如此,实在论者希望运用生物语义学为词汇提供一个外在世界的语义证据。实在论者一定有能力确认这些外在的规范。只有当它们内在地被表征时它们才能知道这些规范,对于实在论者来说必不可少的就是去证明这些内在的表征准确地反映了出现在外在世界中的规范。

当涉及到密立根的生物语义学时,时刻要记住的是这一进化论为基础的意义理论想要实现而不只是提供了一个一致的意义理论。生物语义学也想要提供一个实在论的新基础的哲学功能:涵义,具有基本意向的或语义的特点,既不是指称也不是内涵。而且涵义也不被内涵所决定。……它证明我们不可能先验地知道我们在思考和我们在思考什么,就像我们不可能先验地知道我们所想的是否是真的一样。但是,我认为,勇敢地接受这个令人困惑的结果会挽救实在论。事实上,对实在论明确地无法接受的态度激励着密立根首先拒绝意义理性主义,并且试图在自然过程中为意义打造个新基础,而不是根据观念之幕之后的表征来定义意义。如果词汇的意义是由每一个说话者的内在表征(或随意的公共内涵)随意设定的,意义理性主义的问题就是,这一意义理论不能保证词汇可靠地符合外在世界的变化。这样就引起了对外在世界实在论的信念危机。

根据生物语义学主张,意义是从外在世界突现的没有任何意识输入,意义是一个自然的产物是不需要任何个体说话者内涵帮助的。因此,人类语言的词汇意义,不再是任意的、主观的,而被当做适当地符合语言所描述的外在世界的变化。这是想要去除关于意义的由传统真理符合论所引起的相对主义,其需要个体说话者把他们的词汇与外在的变化相符合,从而就提供了一个实在论的新基础。

通过笛卡尔的沉思,我们不可能先验地知道任何东西。我不可能知道用我的语言意味着什么;我甚至不知道用我的语言意味的是什么。笛卡尔的沉思不会单独揭示出我们观念和信念的意向性有许多推断和涵义,并不是所有的都易领悟。从这个观点来看,我们的观念和我们表达它们所使用的词汇是否是清楚的明确的,最终都不会由哲学的沉思所决定。必然的结果就是,甚至在自己的个人语言中词汇同义词的知识没有逻辑上可能的先验知识,就任何种类的知识来说都不是一种先验的知识。所有无意义的思想不会必然显示出它们自己在扶手椅中就是那些最智慧地最坚忍的。一言以蔽之,所有的理性主义的意义观点都是错误的。意识在意识中或直接在意识之前不包含意识的任何对象,甚至,一个意识绝不会把对象意识当做间接意识,根本没有半透明的意识。

密立根的理想就是消灭意义理性主义,之后把它放在太阳下暴晒。或许我会成功地提出一两个以至更多对理性主义的怀疑,我坚持推理是在现实世界中的推理,不是头脑中的。逻辑可能的先验地知道是不可能的。意向心理学唯一的希望就是接受它的生物根基。理性不是合法地发生的事件而是一种生物规范,它是在完美的生物条件下和完整的头脑一世界系统中产生的一个生物规范。它所依据的是那种类型事物在过去被自然选择而起到的一个特殊的因果作用,并因此获得直觉知识。一个事物能够具有一个功能,而实际上它现在并没有使用那个功能。密立根把专有功能概念运用到了思想和语言中,认为表征就是思想和语言的媒介物的生物功能。这推动着可以解释并构建一种不同类型的实在论,并拒绝了意义理性主义。语言的使用者和思想者有优先权接近它们使用他们自己的语言所传递的意义,后者构建了他们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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