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围城》的钱钟书阅读题及答案参考
写《围城》的钱钟书
杨绛
要认识作者,还是得认识他本人,最好还是从小时候起。
钟书自小在大家庭长大,亲的、堂的兄弟共十人,钟书居长。众兄弟间,他比较稚钝,孜孜读书的时候,对什么都没个计较,放下书本,又全没正经,好像有大量多余的兴致没处寄放,专爱胡说乱道。钱家人爱说他有“痴气”。他确也不像他母亲那样沉默寡言、严肃谨慎,也不像他父亲那样一本正经。他母亲常抱怨他父亲“憨”。也许钟书的“痴气”
和他父亲的憨厚正是一脉相承的。
钟书四岁由伯父教他识字。伯父是慈母一般,钟书成天跟着他。每天早上,伯父上茶馆喝茶,料理杂务,钟书总跟着去。伯父花一个铜板给他买一个大酥饼吃;又花两个铜板,向小书铺子或书摊租一本小说给他看。钟书吃了酥饼就孜孜看书,直到伯父叫他回家。回家后便手舞足蹈向两个弟弟演说他刚看到的小说:李元霸一锤子把对手的枪打的弯弯曲曲等等。他纳闷儿的是,一条好汉只能在一本书里称雄。关公若进了《说唐》,他的青龙偃月刀只有八十斤重,怎敌得过李元霸的那一对八百斤重的捶头子;李元霸若进了《西游记》,怎敌得过孙行者的一万三千斤的金箍棒。妙的是他能把各件兵器的斤两记得烂熟,却连阿拉伯数字1、2、3都不认识。钟书考大学,数学只考得十五分。
他有些混沌表现,至今依然如故。例如他总记不得自己的生年月日。小时候他不会分辨左右,好在那时候穿布鞋,不分左右脚。后来他和钟韩同到苏州上美国教会中学的时候,穿了皮鞋,他仍然不分左右乱穿。在美国人办的学校里,上体育课也用英语喊口号。他因为英文好,当上了一名班长。可是嘴里能用英语喊口号,两脚却左右不分;因此当了两个星期班长就给老师罢了官,他却如释重负。他穿内衣或套脖的毛衣,往往前后颠倒。或许这也是钱家人说他“痴”的又一表现之一。
那年他父亲到北京清华大学任教,寒假没回家。钟书寒假回家没严父管束,更是快活。他借了大批的《小说世界》、《红玫瑰》、《紫罗兰》等刊物恣意阅读。他父亲回家的第一件事是命钟书钟韩各做一篇文章;钟韩的一篇颇受夸赞,钟书的一篇不文不白,用字庸俗,他父亲气得把他痛打一顿。这顿打虽然没有起“豁然开通”的作用,却也激起发愤读书的志气。钟书从此用功读书,作文大有进步。钟书考入清华之前,已不再挨打而是父亲得意的儿子了。那时商务印书馆出版钱穆的一本书,上有钟书父亲的序文。据钟书告诉我,那是他代写的,一字没有改动。
钟书在他父亲的教导下“发愤用功”,其实他读书还是出于喜好,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极俗的书他也能看的哈哈大笑。戏曲里的插科打诨,他不仅且看且笑,还一再搬演,笑得打跌。精微深奥的哲学、美学、文艺理论等大部著作,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厚厚的书一本本渐次吃完。诗歌更是他喜好的读物。重得拿不动的大字典、词典、百科全书等,他不仅挨着字母逐条细读,见了新版本,还不嫌其烦的把新条目增补在旧书上。他看书常做些笔记。
钱家人常说钟书“痴人有痴福”。他作为书痴,倒真是有点痴福。供他阅读的书,好比富人“命中的禄食”那样丰足,会从各方面源源供应。(除了下放期间,他只好“反刍”似的读读自己的笔记,和携带的字典。)新书总会从意外的途径到他手里。他只要有书可读,别无营求。这又是家人所谓“痴气”的另一表现。
我认为《管锥编》、《谈艺录》的作者是个好学深思的钟书,《槐聚诗存》的作者是个“忧世伤生”的钟书,《围城》的作者呢,就是个“痴气”旺盛的钟书。我们俩日常相处,他常爱说些痴话,说些傻话,然后加上创造,加上联想,加上夸张,我常能从中体味到《围城》的笔法。我觉得《围城》里的人物和情节,都凭他那股子痴气,呵成了真人真事。可是他毕竟不是个不知世事的痴人,也毕竟并不是对社会现象漠不关心,所以小说里各个细节虽然令人捧腹大笑,全书的气氛,正如小说结尾所说:“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令人回肠荡气。
(选自《记钱钟书与<围城>》,有删改)
19.结合文本,比较下面两个句子在表现人物的特点上的相同点和不同点。(4分)
①只似馋嘴佬贪吃美食:食肠很大,不择精粗,甜咸杂进。
②他像小儿吃零食那样吃了又吃。
20.文章标题为《写<围城>的钱钟书》,但却从传主小时候写起,侧重写他的日常生活,这样写的意图是什么?(5分)
21.钱钟书博学多能,学贯中西,被誉为“文化昆仑”。本文却说他“痴气”旺盛。“痴气”旺盛的钱钟书为什么会成为大学者?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6分)
参考答案
19.相同点:都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将读书比作吃东西,表现了钱钟书对书的热爱
不同点:
第一个句子表现钱钟书在选择书本时不论雅俗,兼收并蓄的阅读习惯;
第二个句子表现钱钟书阅读深奥典籍时细致严谨的研究态度。
20. ①文章从传主小时候写起,是为了让读者了解,传主年少时的学习和阅读为他以后打下了扎实的写作功底,积累了渊博的学识,培养了他丰富的想象力和创造力,这些都是他日后写作《围城》基础; ②侧重选取日常生活的材料,是因为日常生活中的感悟和思考,正是传主写作《围城》的源泉,也是传主的形象更真实生动,贴近常人。
21. ①钱钟书的“痴气”表现在对书的痴迷和热爱,只要有书读,别无所求; ②读书研究是出于爱好,乐在其中,全情投入;③读书研究上心无旁骛,对其他琐事不甚关心。④而正是这股痴气使他积累了渊博的学识,养成了细致严谨的治学态度,不被外界迷惑、诱惑、潜心做学问,从而使他成为大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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