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柔的夜》序篇
三毛一生短暂,但经历不凡。她的文章所以写得好,完全因为她到了撒哈拉沙漠;要是她一旦离开了这个地方,她就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了。
他们说三毛
丹扉:尚是“无名小卒”时
有些作品,当作者尚是“无名小卒”的时候,并没有任何人向我推荐或介绍,是我自己碰上读到,就觉得十分明畅顺心;从此留下了美好的第一印象,迄今多读,这份感受依然没有改变。三毛便是这类作者之一。
司马中原:仰望一朵云
如果生命是一朵云,它的绚丽,它的光灿,它的变幻和飘流,都是很自然的,只因它是一朵云。三毛就是这样,用她云一般的生命,舒展成随心所欲的形象,无论生命的感受,是甜蜜或是悲凄,她都无意矫饰,行间字里,处处是无声的歌吟,我们用心灵可以听见那种歌声,美如天籁。被文明捆绑着的人,多惯于世俗的繁琐,迷失而不自知,读三毛的作品,发现一个由生命所创造的世界,像开在荒漠里的繁花,她把生命高高举在尘俗之上,这是需要灵明的智慧和极大的勇气的。
朱西宁:唐人三毛
三毛那样喜气洋洋的孤军深入,不独要辛苦的迎对撒哈拉沙漠和沙哈拉威,而是欢喜不尽那些比沙漠和阿拉伯人更其不毛之地的今之中东文化和西洋文化。
不是说她在那般低文化前,便浅薄的种族优越感起来;若说她有优越感,也决不是西洋那种动物身而血统性的竟就傲慢起来;若说她有傲慢,也决不能是那种心虚的自大和变相的自卑;若说她有自大或自卑,又也决不曾用施舍来炫耀甚么,报复甚么。而三毛她本就没有一星星的优越感、傲慢、自卑自大、或炫耀和报复。因为中国人的气质里从没有过这些卑贱和贫寒。他国人每称中国人为唐人,三毛才真的配是唐人那种多血的结实、泼辣、俏皮、和无所不喜的壮阔。三毛是直令人疼惜的叨念起到得宋明便统被闭进卧室之前的唐代女子;她的潇湘挥洒和柔中的强大,便令该是李白子夜歌的“……蚕饥妾欲去,五马莫留连。……回舟下待月,归去越王家。……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明朝驿使发,一夜絮征袍……。”
彭歌:沙漠奇葩
我也很喜欢三毛的作品。说是“也”,因为实在是有很多人都有同好的缘故。但大家喜欢的理由可能不尽相同。我喜欢的是她那种爽朗的性格,好像很柔弱,其实却很刚强。她把很多凄怆的际遇,都能写得生气勃发,洒脱浑厚,她不是不知忧愁伤感,但在生命里还有比伤感更强的东西。我想,应该说,她的文章好,她的心更好;到了天涯异域,就更磨砺生光,沙漠里也有奇葩。
痖弦:穿裙子的尤里西斯
中国传统文学中也有很多异国历险的描述,《镜花缘》或可与荷马的《奥德赛》相比拟,而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林之洋或尤里西斯却是一位中国女孩子。她渡重洋、履荒漠,以中国人特有的广博的同情,任侠的精神,以东方女性不常见的潇洒相诙谐,生动地记述了她壮阔的世界之旅的见闻与感受。她,便是取了一个常常使我有一种“小可怜”联想的笔名的三毛。我认为三毛作品之所以动人,不在文字的表面,不在故事的机趣,也不在作者特殊的生活经验,而是在这一切背后所蕴藏的作者的那颗爱心。我喜欢她对她所见到的悲苦小人物的那种感同身受的入微观察,我更欣赏她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时对人性恶的一面的鞭笞。这是我们现代散文中所少见的,很少有作品能够给我这样的感受。
晓风:落实的雨滴
我总是还没有看她的东西就先感动了,感动我的是她那个人,以及这十几年来的点点滴滴。
初识她时,我大学,她中学,教会的许多女孩子里,她是极特殊的一个,白皙、美丽,而又稍稍不安,简直就像天生下她来去属于那年头流行的又玄又冷的存在主义似的。
十几年过去,她虽不落地,却也生了根,她变成了一个女子,能烤蛋糕,能洗衣服,能在沙漠中把陋室住成行宫,能在海角上把石头绘成万象,她仍浪漫,却被人间烟火熏成斑斓动人的古褐色。三毛的流行说明了什么?它说明我们都曾爱飘逸的云,但终于我们爱上了雨,低低地,把自己贴向大地贴向人生的落了实的一滴雨。
隐地:难得看到的好戏
三毛岂仅是一个奇女子?三毛是山,其倔强坚硬,令人肃然起敬。三毛是水,飘流过大江南北,许多国家。三毛是一幅山水画,闲云野鹤,悠哉游哉。三毛当然更是一本书,只要你展读,就能浑然忘我,忧愁烦恼一扫而空,仿佛自己已告别“俗世”,走进了一个趣味盎然的“卡通世界”和“漫画王国”,所以三毛自然也是一出戏,人生中的一出难得看到的好戏。
薇薇夫人:真正生活过的人
像我这样年龄的人,应该不会成为“三毛迷”的,因为我已经不会把梦幻和真实的生活搅混在一起了。
我迷三毛是因为她在“浪漫的流浪”以外,那一份对人性的悲悯,对生活真义的认知,以及对婚姻的洒脱(不是随便)。譬如她说:一个男人与朋友相处的欢乐,即使在婚后,也不应该剥削掉他的。谁说一个丈夫只有跟妻子在一起时才可以快乐?听听看,有多少妻子是这样洒脱的?
“三毛是真正生活过的人。”这是我对三毛的认识,那么多人喜爱读她的文章,我不用再锦上添花说什么了。
我不是三毛迷
——读《温柔的夜》
周粲
据说有一些读者,迷上了三毛的作品;这些读者,被称为“三毛迷”。我不是三毛迷。几十岁的人了,只会有“执着”,不会有“迷”的。但是自从有了三毛之后,三毛的书,我倒是看了不少。屈指一数,计有:《撒哈拉的故事》、《哭泣的骆驼》、《稻草人手记》和最近才出版的《温柔的夜》。
一直都以为三毛是属于沙漠的;她的文章所以写得好,完全因为她到了撒哈拉沙漠;要是她一旦离开了这个地方,她就再也写不出什么好东西来了。三毛自己也有这种想法。记得她在一篇文字里也这么表示过。那一阵子,她似乎很苦恼,觉得自己写不出好东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当我读完了《温柔的夜》,我知道事实并非如此。三毛并不是仅仅属于沙漠的;离开了沙漠,三毛仍旧能写出好东西来。
在读《温柔的夜》的时候,我私底下一直这样想:唔,这一篇写得不错;不过,恐怕也只是这一篇写得好而已;接下来的,总不会都写得精采吧?这是不可能的。就是一般的大作家的书,也不是这个样子。三毛还不是什么大作家;一点也不是。但是看了一篇又一篇,我竟然发觉里面的每一篇,都有一些东西能深深地把我吸引住。
就说第一篇《寂地》吧,吸引我的是一股气氛。在一篇文学作品里营造气氛到这么成功,是不容易的。这篇作品的重点是在“脸狺”这种东西上面。什么是脸狺?世界上有没有脸狺?是萦绕在作品中人物心里的问题。后来问题多了一个,那就是脸狺出没的地点。于是情节的发展推进另一个高潮。当三毛说了一句“脸狺贪心!”的时候,她拉下来这样描写:“这时不知哪里吹来一阵怪风,眼看将尽的火堆突然斜斜往我轰一下烧过来,荷西一拖我,打了半个滚,瞪着火;它又回来了,背后毛毛的感觉凉飕飕的爬了个全身。”
读到这里,谁者差不多已经透不过气来了。
第二篇《五月花》是集子里最长的一篇,占了大约九十页。这一篇的写作手法也比较新;它是以日记的方式写成的。作品中的人物,除了三毛和荷西夫妇之外,还有荷西沙漠里的老同事路易、老板娘杜鲁夫人、杜鲁医生、荷西的雇主汉斯、汉斯的太太英格等。三毛这样形容杜鲁夫人:
“她,三十多岁,一件淡紫缀银片的长礼服拖地,金色长耳环塞肩,脚蹬四寸镂空白皮鞋,头发竖立,编成数十条细辫子,有若蛇发美人,一派非洲风味,双目炯炯有神,含威不怒,脸上荡着笑,却不使人觉着亲切,英语说得极好,一看便是个精明能干的女人,只是还不到炉火纯青,迎接人的方式,显得造作矫情。”
经三毛这么一形容,杜鲁夫人的形象,便栩栩如生地出现在读者面前了。用来介绍英格的文字也很出色。三毛说:
“英格很年轻,不会满三十岁,衣着却很老气,脸极瘦,颧骨很高,鼻子尖尖的,嘴唇很薄,双眼是淡棕色,睫毛黄黄的,看见她,使我想起莫底格尼亚尼画中长脸,长脖子,没画眼珠的女子,又很像毕卡索立体画派时的三角脸情人,总是有个性的,不算难看,透着点厉害,坐在她前面,总觉坐在冷气机前一样。”如果读者看过莫底格尼亚尼和毕卡索的画,英格的形象,简直呼之欲出。从这一点来看三毛,她在人物出场时经营的文字,并不会比白先勇逊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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