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恨歌》:渴望得到知己中考语文作文

文章 2019-07-11 06:29:34 1个回答   ()人看过

引导语:白居易的《长恨歌》中是如何描写杨贵妃的呢?作者赋予这个角色什么样的感情色彩?也许大家读完下面这篇文章就了解了。

人生在世,知己难求啊!问那世间有谁没有追求?可是又有谁想拥有知己呐?你可曾问道:“红颜知己多祸水,咋就要寻求知己呐?”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何谓知己呐?何谓的知己表面含义是知道自己。可想而知有个美丽佳人知道自己的心事,愿示抚媚、安慰,难道不说很高兴吗?难道反而说别人是什么祸水?这难道说的过去吗?你可以说杨贵妃是祸水,也可以说西施是祸水、貂禅是祸水。那你有凭证吗?

哪个美人不是因为男人而成名的。西施原本不过是一个打渔的姑娘,后因勾践的关系送给夫差,这能说是西施的过错吗?就算西施这么做,也是为了整个越国的百姓,这样做也值得。然而人家一提到“红颜祸水多薄命”,肯定就会想到杨贵妃,我认为杨贵妃并非祸,只是李隆基昏而已。杨贵妃原初只是李亨的妻子,后来被李隆基看上,就封为贵妃,这难道是杨玉环愿意的?后来的安史之乱,也并非杨玉环的错,

一、李隆基昏庸无能;

二、安禄山野心太大;

三、杨国忠乱国。

这三条是导致安史之乱开始的三大主犯,其实根本就没杨贵妃的事,更可笑的是什么白居易,写了《长恨歌》来贬斥杨贵妃的事,我认为杨贵妃就是有错,也是杨国忠和李隆基逼的。白居易对杨贵妃的恨虽然不明显,但是从他的《长恨歌》,我可以感受出白居易显示文人的怜逸心软,转而对贵妃和李隆基的荡气回肠的爱情加以描写,在国家大事的“恨”下又莞尔生出卿我千古之爱的生死离别之恨。这让我从中明白,只要有知己,无论有何苦恼之事,都可以侵诉。李隆基虽然逼迫杨玉环成为自己的女人,但是却得到杨贵妃这样的知己,并且有一段让人羡慕的爱情,此二人之爱原本无罪,却因角色的不同终成悲剧。

虽然天下人都在觅寻自己的真爱,但是依我而言知己与心中的她或许相似,或许相差,无论如何我也要找到向杨贵妃那样的知己,伴随我度过苦恼的日子来迎接快乐的日子。

我渴望得到知己,可惜不知那时终究在何时?

[知识拓展]

长恨歌读后感

翻完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有种自己跟着书中的女主人公王琦瑶活了一辈子的感觉,如果不是校园里操场上嘈杂的声音告诉我,这是在现实里、在我自己的生活里,我也许真的会以为自己被长脚掐死在黑夜里。就这样,又翻开了《长恨歌》……

那时王琦瑶才十几岁,还是女高的学生,单纯、善良、美丽,是一次偶然的机会到电影棚里试镜进而结识摄影师彭先生,彭先生给王琦瑶拍的照片沪上淑媛让王在上海的小圈子里火了一把。他对王琦瑶的好感与日俱增,建议她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王琦瑶成功当选三小姐,彭先生怎么都没想到,正是这“三小姐”的称号,让她与他的距离越来越远。王琦瑶被李主任包养了,在爱丽丝,王琦瑶是拿自己的全身心爱他,只要能见上他一面,能陪陪她,就能让她像孩子一样兴奋。他给了她一个西班牙雕花盒子,里面装着金条,也许一切早有预兆。李主任死了,他死后,她的生活就像身体失去了骨头,只剩下血肉,酥酥软软的。在这期间,程先生一直在寻找等待王琦瑶……

王琦瑶跟随外婆到苏州老家散心,乡间的山水是一副良好的滋补药,她渐渐对生活有了信心。王琦瑶于苏州,就像一朵盛开的牡丹一不小心来到了油菜花园,是朴素中的亮点。老家的阿二是一个单纯的读书人,他爱她,她爱怜他,他为了她到上海打拼,她想,到了她该会上海的时候了。毕竟,她是属于大上海的女人。从此,他在她的生命里再也没有了痕迹。阿二是王琦瑶生命中一个匆匆的过客,相遇的一瞬间,给她送去了一缕阳光,带来了温暖。阿二,是她生命中的插曲,路过后,便只能是错过。

回到上海,王琦瑶在平安里胡同开了诊所,结识了严师母和毛毛娘舅。在不停地聚会、吃饭、聊天中,王琦瑶爱上了康明逊也就是毛毛娘舅,他们发生了关系,王琦瑶怀孕了。迫于家庭压力,他离开了她,她本想打掉孩子,但在去医院的路上,她把孩子留了下来。似乎是个自己留下一件财产似的,康明逊走了,她就什么都没有了,唯一剩下的,就是这孩子。

那几年的上海,经济萧条,排队买米时,她偶遇了程先生,记忆虽被时光风化,但还留下斑驳的残角;面庞虽被时间冲刷,却还依旧有那年的风韵。他们相视一笑,为了她,程先生一直未娶。此后的每一天,程先生都来王琦瑶家里精打细算些柴米油盐的小事情,宛然一对恩爱的夫妻。只是程先生从没有在她家留宿过,照顾好她睡觉之后即使再晚也要会自己的家。谁不想就这样一直简简单单下去,就这样,守着一份小幸福,度过余下的几十年。可是,孩子的满月酒上,康明逊被邀请来了,程先生看出了端倪,面对自己心爱的女人,他没有办法这样骗自己继续下去,他选择了离开……

孩子薇薇逐渐长大,薇薇没有王琦瑶的姿色、气质,是没有打磨过的毛糙的玉石。女儿的成长并没有让王琦瑶轻松下来,反而更多了些麻烦。她要打扮、要时尚,却又不听信王琦瑶的指点,对母亲,是带着些嫉妒的。女儿的朋友张永红倒是天生懂得时尚的精髓,且和王琦瑶是一致的。薇薇嫁人出国后,张永红倒经常来陪她。

这时的王琦瑶已经50多岁了,虽然打扮的大方得体、显得你年轻,但年龄毕竟是经历过年龄的人,身体上怎么会不带有年龄的痕迹呢!她结识了20多岁的老克蜡。在爱情来临时,她逃避,她不敢承认。克服了种种心理障碍之后,爱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她面对的竟是老克蜡的抛弃,理由是她不再年轻了。她试过挽留,也注定只能是徒劳。张永红的男朋友长脚得知王琦瑶有金条,行窃不成,把她掐死在黑夜里。生命条令的最后一瞬间,她想到40年前在片场看到的情景,仿佛是现在的自己……

王琦瑶死了,她的死是个悲剧,她的40年生,也是个悲剧。我常常想,如果王琦瑶没有到片场试戏、如果她没有参加“上海小姐”的选拔、如果他没有认识李主任……是不是后面的一切悲剧都不会发生了呢?他会和程先生相爱、恋爱、结婚,然后过着一个平凡女人的生活。可是没有这么多“如果”,王琦瑶还是王琦瑶,悲剧就是悲剧。书中王琦瑶曾想:她这辈子,要说做夫妻,也就是和李主任了,虽然不是光明正大,倒也是实打实的。她的一辈子,身边停留过很多男人,却没有一个是陪她走到最后的。她不断地爱,得到的确实不断地伤害,当一个个人都离她远去,剩下遍体鳞伤的自己,在孤独中死去。

看完了《长恨歌》,我也像活了一个世纪那么久,令我感慨的不仅仅是主人公王琦瑶的一生,还有王安忆对王琦瑶各个阶段生活状态、心里的描写,以及同时代周围人的描写,无论是王琦瑶的哪个年代,还是那个年代的人,王安忆都将人物形象刻画的入木三分,让人有如临其境之感。可以说,这本书是一个女人荡荡起伏的一生,也是上海那个年代生活的逼真记录。

《长恨歌》,一个写进女人心坎里的小说,一个微小女人的情感生命,一个时代的记忆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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