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小说作品《变》主要内容及读后感
【1、莫言作品《变》主要内容】
二〇〇五年一月,女儿笑笑陪我去意大利乌迪内领取NONINO国际文学奖。其间,结识了印度加尔各答一家出版社的编辑NaveenKishore。女儿与他用英文交谈,我坐在旁边看他。这是一个面部轮廓极为鲜明、沉默寡言的黑皮中年男子。穿一身黑色制服,披一件黑色风衣,提一架看上去十分沉重的黑色照相机。风衣的领袖、皮鞋的帮沿、相机的边角,都磨得发了白。我请他吃了一盘面条,他给我拍了一张照片。当时互留了电子信箱和通讯地址,但分手之后,也就基本上把他忘记了。今年年初,突然收到他的邮件,说希望我能给他们出版社写一篇描述三十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的文章,我感到这个题目太过宽泛,自己难以胜任,便婉辞了。但架不住他一再来信劝说,最后竟允许我“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想写什么就写什么”,这样,就没有理由拒绝了。拿起笔来才知道,我不可能“想怎么写就怎么写”,也不可能“想写什么就写什么”。拿起笔来才知道,他给我的题目,还牢牢地约束着我。他还发来了当年为我拍的那张照片,附着在邮件上,黑白的,有些酷。我这样的脸他竟然能拍出酷的感觉,可见是个高手。
【2、莫言作品《变》读后感篇一】
在一个冬日的深夜静静读完了莫言的中篇小说《变》。
台灯昏黄的光弥漫在四周,灰尘上下纷飞,似乎是挣扎的魂灵,却始终无法逃脱那无形之手的束缚。始终无法逃脱,那种涩涩的压抑紧紧压迫在心头,窒息,深深的窒息。
其实这是一本相当轻快的小说。语言平平淡淡中略显起伏,仿佛单调平直的高速公路,忽然转了个弯,其实只是一个小小的温柔的弯,只需你轻轻拨动方向盘,座驾变优雅地飘过,若它穿着长衫,或许还可以听到衣摆畅快的呻吟。语言虽然平淡却不失特色,或许说带着浓浓的乡土气息是过分了,但是那种随意甚至会粗俗的语言,哪里是书中的文字,分明是一个人的自言自语,从小时候的天真无所畏惧到长达后的成熟稳重。
是了,自言自语,这本就是一本自传体小说。莫言用轻松调侃的腔调,从一九六九年缓缓陈述到二零一零年,大约四十年的岁月。那四十年的岁月,就在这轻松调侃中平平淡淡的流逝,似乎,似乎这四十年,就像那嘎斯汽车从村头驶向村尾,刺溜便要踩下车刹,可是不要忘记一地的鸡飞狗跳,甚至不要忘记那汽车的饱经沧桑。
谈一谈书的内容吧。小说讲述了莫言从小学退学起却对学校念念不忘,到抱着一腔热血踌躇满志地参军,到懵懂中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到功成名就的故事。围绕着“我”,提及了刘大嘴老师,鲁文莉,何志武等边缘重要人物的发展及结局,平平淡淡中展示了四十年岁月中社会的变迁,人物命运思想的改变。
小学时的“我”是充满了纠结的。一方面,“我”对何志武勇于挑战老师权威,勇敢地追求自由充满了敬佩,甚至于认为他有着三分“英雄气”;但另一方面,当“我”被刘大嘴赶出学校时,又是那般心酸,甚至于事后死皮赖脸地进入学校。按照“我”自己的话来说,这叫“贱”。这一种复杂的“贱”,配着“我”看似轻松无所谓的语调,莫名地,让人产生了一种苦涩的感觉,仿佛面对的不是一个少年,而是一个饱经沧桑的老人用自嘲的口吻讲述童年心酸的往事——或许这本就无比相似。这种“贱”可以归结为“我”性格的悲剧,但这更是特定时代下的悲剧产物。当孩童向往自由、无拘无束的天性和阶级森严、极端压抑的社会产生了冲突,性格的悲剧就在所难免。
对于“森严”这个原本应该死亡在历史中的词汇,我不得不重新拾起,并且郑重地放在那个社会前面。历史上的阶级对立是地主与农民之间,那种不可调和性压抑到了极端,农民运动不可避免地爆发,农民在生命和利益的驱使下拿起了刀剑。但在那个奇怪的时代,虽然仍然是“农民”和“地主”的对立,但是被压迫的却是“地主”。悲剧性的是,即使被压迫,即使压抑到了极端,“地主”还是不敢暴动,不,是从未想到暴动。这种压抑无法外泄进而不断在体内堆积,也就不难理解人性的扭曲。
当然,“我”——莫言,远未达到“人性扭曲”的程度,但是作为中上农成分子,在那个贫困的年代,他连领救济粮的资格都没有——他甚至曾在某一年的大年三十到别人家讨饺子。经济上的贫困和政治上的歧视给他的少年生活留下了惨痛记忆。更何况父亲过于严厉约束带来的火上浇油?
“我”幼年的悲剧性在于由于身份、地位不被主流社会接纳,但“我”却始终渴望并不断努力使自己被接纳。“我”的一厢情愿,愈加得不到他人的接纳,最终迫使“我”走上了参军的道路,逃离这个与自己格格不入的社会。
“参军”之于莫言的意义我认为是巨大的。首先,莫言在心理进一步扭曲之前离开了家乡——心理扭曲的根源,使得这种扭曲处于可控范围内,并在以后的许多年中得到了恢复。而这种恢复的过程正是对比反思的过程,冥冥中这也成就了莫言的“寻根”文学。莫言所要找寻的“根”,正是在那个年代下人们逐渐失却的生命张力和对自由追寻的勇气,正是人与人之间那种超脱利益的情感,无论是友情,爱情还是亲情。其次,正是“参军”中的一系列事情,或是有意或是无意,将莫言送到了文学创作这一条路上来,成就了中国第一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对于“寻根”,其实本质上就是一种自我人性补完的过程,类似于EVA中的灵魂补完。莫言通过写作,通过对那个奇怪年代的思考,正在实现着对人性的补完,那么小说中的其他人,那些边缘重要人物呢?
个人认为何志武是小说中最重要的配角。小时候的他,敢于做“我”想却不敢做的事,事实上是“我”性格中崇尚自由的投射;青年时代的他,又成为了那个时代背景下无数被生活摧残得近乎绝望最终决定放手一搏的年轻人的时代形象;随着何志武在内蒙的发达,经济上的富足逐渐使他走出了童年贫穷的阴影,某种程度上,他的人性此时已经得到了补完。但是,此时的何志武又陷入了另一种扭曲的状态——对金钱的狂热追求和信任。无可非议,他对鲁文莉的爱一如初始,但是这种爱在金钱的覆盖下已经面目全非。“金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金钱却是万万不能的”,在这种思想下,何志武在一定意义上,已经成为了金钱的奴隶,只是他自己仍未发觉。此时的何志武,正是改革开放那个遍地机遇的年代投机商人为了发财致富用尽一切方法的社会集体形象。最终,同样功成名就的何志武和“我”相遇,畅谈,畅饮,同游,回忆往昔,倒是有浮一大白之感。似乎,似乎已经找到了那失却已久的“根”。就在这时,何志武的电话蓦然将这个美好的梦打碎。何志武与“我”的友情当然还在,但是这已经不是纯粹的友谊,不再是“根”。有一些失去的,或许永远找不回来了。
对于鲁文莉,却是不愿做出确切的评价。童年时,她是骄傲的公主;青年时,她依然坚持着自己的骄傲,但是更像是为了坚持而坚持;丈夫的死亡,她找到了何志武,似乎是放下了骄傲,但为何又坚持不做情人?直至最后,为了女儿的前途,她找到了身为评委的“我”,似乎是总算放下了坚持大半辈子的骄傲。那么她从坚持到放弃的一生有意义吗?归根结底,鲁文莉悲剧的大半生同样是时代的悲剧。从一开始,鲁文莉的骄傲就是一个错误。她的骄傲来自于什么?是优于常人的家境还是父亲的社会地位?俗气一点,后来的她比何志武有钱还是比莫言名气大?她的“骄傲”是那个奇怪时代的奇怪产物。随着那个奇怪的时代的远去,她所谓的“骄傲”又凭什么坚持?何志武说:“(鲁文莉)是个君子”是吗?或许对于何志武来说,鲁文莉始终是坚持骄傲的君子。但从客观角度,她真的是君子吗?我不能给出确切的答案。鲁文莉的一生,是转变的一生,从骄傲,学会了妥协,更学会了“活动”。而她的改变却又是自然而然的,这种改变并不是说明她走向了市侩,只是代表她跟紧了时代的步伐。无论她是否是君子,这种转变应该是痛苦的吧。时代的错误,却需要受害者来承受痛苦。
回到文章开始提到的那种窒息的感受。变,变的是什么?人,人当然变了;变的更是日益变迁的时代。在“变”中,每一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路,或是富裕,或是贫穷,或是声名远扬,或是默默无闻,但无论选择了什么,都逃脱不了时代的网。那四十年的坎坷人生路,坑坑洼洼的分明是时代的痕迹。或许我们都还年轻,或许我们都远离了那个如今看来奇怪的时代,但是,谁又能说清四十年后的事情呢?那时的我们,将“变”成何种模样?那是回首,如今是否又是一个奇怪的时代?那种窒息,贯穿了虚幻的四十年,更要贯穿现实的四十年,甚至更加久远。
“变”或许就是莫言的文字的意义所在。无论贫富贵贱,风风雨雨的一生都是追寻的一生,变化的一生。追寻着自己不知不觉中失去的“根”,像夸父一般或许永远追寻不到,但永远要在路上。《红高粱》中的九儿是这般,“我爷爷”是这般,罗汉是这般,甚至土三炮也是这般。死并非生的对立面,死是包含在生之中。肉体的死亡,灵魂却可以在追寻的道路上走得更远。
明明知晓了未来,甚至努力去改变过,但结局却依然如故,便是宿命。在这个变化的世界,几乎任何事物在时时刻刻都在经历着变化,或许唯一永恒的就是“变”本身了。这种宿命般的“变”或许就是莫言的“怨”。不怨天,不怨地,不怨人,怨得只是不变的宿命。
真正的悲剧是笑着流下泪水,真正的沉重是被轻松压得喘不过气,《变》如是。
【3、莫言作品《变》读后感篇二】
莫言首先交代了写这篇小说的缘由是印度加尔各答一家出版社的一个编辑请求莫言能够写出描述三十年来中国所发生的巨大变化的文章。看到最后,也没有看出我们中国在这三十年里发生的沧海桑田,而是抛开主流媒体的歌功颂德,含蓄的描述了他周围人事的变化。
小说中的主人公何志武是一个不学无术的家伙,被张老师骂走,但他当时的走法是胜利的走,在同学们的眼中是大英雄。正如作者说的那样:大流氓往往带有三分英雄气概,而大英雄也往往具有三分流氓气。所以后来的何志武在改开的浪潮中成了时代的弄潮儿,凭借着那种现在看来算本事以前算投机倒把的聪明成了暴发户。下面是一段他发财时用的小聪明,我们可以从中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那时羊绒禁止私人贩运,从关外将一吨羊绒私运入关内,可得暴利万元。他们设了关卡。我找了两辆完全一样的卡车,前边一辆装上布匹,后边一辆装上羊绒,车顶上都用帆布盖好。开到关卡附近,将装羊绒的车停下,先开装布匹的上去,让他们检查。检查时敬他们烟,送他们酒,答应帮他们从关内捎东西,检查完毕,开车通过。但一会儿我就把车开回来了,对他们说一个备用轮胎丢了。开到羊绒车处,将装棉布车停下,将羊绒车开上去,对关卡的人说备用轮胎找到了,他们刚刚查过了,自然不用检查。就这样,瞒天过海,我带着两个弟弟,一个春天,贩卖了四十吨羊绒,净赚了四十万元。
文中的“我”工作也是几番变动,最后成了一名知名作家。——这应该是作者的自传体小说。由于知名度很高,当上了高密县首届茂腔电视大奖赛的评委。何志武所求之不得的窈窕淑女鲁文莉的女儿正好要参加这次大奖赛,鲁文莉就给“我”送礼,希望能够得到帮助。当“我”给当局领导打了电话询问后,得到的回答是这个孩子可以被录取,鲁文莉感动的眼泪哗哗的。送给了“我”一万元,说是请当局吃顿饭。“我”想了想,收下了。
鲁文莉读书时就仰慕权贵,嫁给有钱人,希图过上不奋斗就能有的好日子。然而中途丧夫再丧夫,生活并不如意,但这只是个案。莫言的《变》其实是通过何志武的发迹来展现改革开放的巨变的。看看我们周围暴发起来的不都是通过何志武的方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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