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经》的十大威力
依《金刚般若经旨赞》开示:略显此经有‘十威力’,犹如金刚,故得此名。何等为十?
(一)【最胜威力】。
最上第一希有之法,所在之处皆应敬故,如彼金刚胜诸宝物,故《涅槃经》云:“如诸宝中金刚最胜,随彼宝膜,成彼宝故。”
(二)【难见威力】。
经义果报,皆不思议,乐小法者,不能受故,如彼金刚非余能见,故《正理经》云:“帝释顶宝,名曰金刚,非余能见,光赫夺故。”
(三)【除灾威力】。
下品持经,为人轻贱,先世罪业,尚消灭故,如彼金刚能消灾毒,如《真谛记》云:“有六种宝,皆名金刚,青碧二色,除灾毒故。”
(四)【称求威力】。
有目能见,普利众生,能严净土,得菩提故,如彼金刚满人所愿,如六宝中其余四色,黄赤白空,随须游空,出水火故。
(五)【坚实威力】。
能摧我人众生寿者,法非法相非彼破故,如彼金刚非彼物所坏,故《涅槃经》云:“金刚拟处,物无不破,而是金刚无折损故。”
(六)【利用威力】。
通达无我,得成于忍,以佛眼等,悉知见故,如彼金刚,穿通诸物,故《梁摄论》云:“譬如金刚其体锋利,悉能穿割一切物故。”
(七)【无间威力】。
不住行施,生无住心,相即非相,无所得故,如彼金刚非物不杂,故《对法论》云:“譬如金刚体无间隙,非沙石等所相杂故。”
(八)【一味威力】。
皆以无为而有差别,诸法如义,皆佛法故,如彼金刚其体纯一,故《对法论》云:“譬如金刚其体一类,纯一无杂,不变异故。”
(九)【能引威力】。
诸佛及法,从此出生,成不思议无边福故,如彼金刚能引诸宝,故《梁摄论》云:“金刚能招一切宝物,有金刚处宝自集故。”
(十)【遍满威力】。
福广如空,利益一切,离一切相,度一切故,如彼金刚遍满一切,故《对法论》云:“譬如金刚遍一切处,金刚轮等,遍世界故。”
由此观之,《金刚经》有如是‘十威力’,只要受持读诵此经,不但可以开慧(明心见性),而且又可以积福(积功累德),难怪禅宗五祖弘仁大师以《金刚经》代替初祖达摩大师之《愣伽经》,传之于后,并由六祖慧能大师加以发扬光大,并因之而‘明心见性’之禅师倍增,其来有自。如果我们要明心见性,又要积功累德,福慧双修,早日圆满,非受持读诵此经并为人演说,自利利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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