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保安年终总结

文章 2019-07-10 22:33:50 1个回答   ()人看过

导语:法院保安工作性质比较特殊,参加诉讼、开庭、旁听的人次多,保安需要配合法警做好维护秩序、安检、维稳等工作。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法院保安年终总结的内容吧!

法院保安年终总结一

年来,司法警察大队在院党组的领导关心下,围绕法院工作的大局,并结合本院的实际,把服务审判和配合其它工作作为司法警察工作的重点,热情服务,认真做好相关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司法警察的职能作用。下面将法警队年度工作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一年的工作情况

1、警务方面。根据省院法警工作教育训练大纲和中院法警支队工作安排,法警队参加了由全省法院开展的岗位大练兵活动,学习了法警基础理论、专业技能,法警队队伍管理和警队建设方面取得的良好成绩。

2,门卫安保方面。上半年,法警门卫安保值班共检查受检人4700人余次,检查违禁物品2件(录音笔),没有一名当事人携带危险物品进入法院审判区,很好的保证了审判人员的安全和审判秩序的正常进行。

3、刑事审判方面。上半年共出警343人次,值庭38次,出警80人次;提押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人次,出警114人次;看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56 人次,出警114人次;中院调警6次,出警20人次;其他用警7次,出警15人次。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能按时将人犯提押到指定地点、庭审中维护法庭秩序,做好法庭警卫,根据庭审工作需要,传唤证人,出示证据等。在维护法庭秩序中,能服从审判长指挥,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传递证据,提押犯人,处置违反法庭纪律等行为。

二、法警队伍建设及现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在院党组的关心、重视下,使法警在维护审判和参与其它工作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但是,目前法警队伍建设和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十分突出的问题,严重影响了法警队伍职能作用的发挥。 警力人员严重不足。目前,我院法警共有7名,2名正式干警,5名协勤。由于警力不足,存在着刑事案件庭审押解,值庭不能落实安全制度,庭审安全隐患很大;遇有突发事件,难以快速集中警力有效控制局面。

三、工作安排

结合目前法警大队的现状和本院工作实际,法警队作以下安排:

1、 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警队的相关工作及警务制度。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警大队要根据自己工作的性质和规范化建设的要求制定套规章制度,并在实际中严格执行,有效促进警队依法规范文明执勤。如派警制度、安全保卫制度和法警本职业务制度及规范。做到内务管理规范化;履行职责规范化;业务登记规范化。

2、努力工作,严格要求,克服人员少、任务重的困难,紧紧围绕审判工作,完成工作任务,为我院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首先要认真完成刑事等值庭、押解任务。并经常性的对押解警械具的安全性进行检查,从而为刑事审判提供有力保障。

3、加强与分管领导和有关庭、室沟通协调。由于法警大队的工作具有服务的性质,难免在工作中产生疏漏和分歧,希望相关庭室能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相互反馈,相互沟通,取得大家的理解,尽可能搞好工作,为法院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优质的保障。

综上所述,法警队的工作,需要院党组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重视法警队的各项建设,继续关心法警个人的工作和生活;同时还需要各庭室的帮助和理解。尽量减少工作中的失误,齐心协力,将各项工作搞上去。法警大队要以积极的姿态投身到为法院整体工作服务当中去,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从而使法警队伍为一支忠诚可靠、纪律严明、作风过硬、能够统一指挥,快速反应招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队伍。

法院保安年终总结二

xx年,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我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努力践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规范审判活动,提升审判水平,提高审判能力,深化审判改革,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基层建设,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自觉服从和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大局,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要求,审判工作和其他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xx年工作基本情况。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充分发挥审判制裁犯罪、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合法权益的职能作用。受理各类诉讼案件件(含旧存件),结案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减少件、件,结案率为99.5%;受理各类执行案件件(含旧存件),执结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件、件,执结率为.%。

(一)刑事审判

以建设“平安当涂”、“和谐当涂”为目标,建立健全“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危害社会稳定、侵犯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受理并审结各类刑事案件件,结案率连续19年保持100%,连续19年无超期羁押案件,所受理的刑事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公诉案件在一个月内审结的为.%,当庭宣判率70.4%。生效判决中,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人,5年以上不满10年的人,3年以上不满5年的人,3年以下人(含缓刑),拘役人,管制人,单处罚金人,免除处罚人,检察机关撤回起诉人,决定不予受理人,自诉案件件,人,经调解撤回起诉的人,移送管辖人,裁定驳回起诉人。

依法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严惩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秩序稳定。案犯林红海等11人,在本市及邻省的南京市江宁区实施抢劫、破坏电力设备、破坏交通设施等犯罪活动,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20年至2年。

依法惩处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充分运用财产刑等刑罚手段,惩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经营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件,判处案犯人。被告人张世美在本县某机械刃模厂任出纳会计期间,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3份,价税累计2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27.6万元,非法获利24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罚金30万元。

严厉打击贪污贿赂犯罪。依法审判了贪污、贿赂案件件,犯罪分子人。燕某某等三被告人利用修高速公路职务之便,采取伪造迁坟补偿表、虚报工程造价、收款不入账等手段侵吞公款12万余元,分别被判处8年至3年有期徒刑。原县盐业局局长蔡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私分国有资产,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

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坚持罪刑相适应和罚当其罪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被告人蒋某(系未成年人)被检察机关指控盗窃作案7起,价值22000余元。从审查起诉到审判阶段,被告人蒋某一直否认起诉书指控的其中一起盗窃2万元现金的事实。为避免错案的发生,办案人员认真审阅了全部案卷材料,并会同公安、检察机关的办案人员深入案发现场走访、取证,先后三次开庭审理,合议庭经过认真评议,认为该起作案事实证据不足,未予认定,故对蒋某作出适当的判决。在蒋某服刑期间,公安机关在侦破另一起盗窃案时,抓获了真正的作案人,供述了在上述作案现场盗窃2万元的犯罪事实。

(二)民商事审判

进一步加大民事审判工作力度,依法调整民商事关系,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件(含旧存件),结案率为.%,当庭宣判率为.%。没有因案件处理不当导致矛盾激化和“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积极稳妥地运用法律手段正确处理各类矛盾。慎重审理企业改制、破产及各类合同纠纷案件。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的程序与实体审理,准确认定改制合同效力,稳妥处理被改制企业遗留债务,切实提高破产债权清偿率,有效防止逃废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现代企业的制度的建立。及时主动与政府部门沟通,加强企业职工的权益保护,维护社会稳定。

9、认真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依法保护金融债权,制裁非法金融活动和违法违规行为,确保金融资产安全,维护金融秩序。针对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帮助金融机构堵塞漏洞,规范管理。

10、重视涉农案件审理。通过审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制裁各种侵害农民土地承包权行为,维护农村土地承包权的基本稳定及合理流转。妥善处理土地征用补偿款分配纠纷,保护失地农民合法权益。妥善处理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引发的纠纷,制裁违约和其他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促进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

11、妥善审理婚姻家庭、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通过婚姻家庭案件审理,保障婚姻自由,制裁家庭暴力维护妇女、儿童、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因交通、医疗、触电事故等引发的各类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加大对受害者权益保护;在审理劳动报酬、工伤赔偿劳动合同等争议案件时,既注意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又依法支持用人单位规范管理和改革用工制度。

12、依法审理房地产案件。正确适用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房屋买卖、拆迁安置、土地流转、工程建设等房地产案件审理中,坚持公平、公正、兼顾各方利益,把个案审理与稳定大局结合起来,把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与制裁违约、欺诈行为结合起来,促进居民安居乐业。

注重发挥调解制度的优越性,切实做好诉讼调解工作,尽量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矛盾、平息纷争,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调解结案的民商事案件件,调解结案率为70.1%。慎重处理社会矛盾较为集中、纠纷容易激化的群体性纠纷。

此外,积极运用司法手段,及时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促进劳动用工管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依法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依法调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财产、信用和契约关系,制裁各类侵权、欺诈、恶意拖欠甚至逃废债务等违法违约行为,保护公平竞争和诚实守法经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交易安全。审结房地产、借款、建设工程、运输和买卖合同等案件件,诉讼标的总金额达万元。

依法保护农村经济发展。认真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审理涉农案件,稳定农业承包关系,保护承包人的合法利益,不断促进农业、农村和农民经济的发展。依法审结涉及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质量问题案件和农村土地、宅基地等涉农纠纷案件件,审结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件,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认真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正确适用《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慎重稳妥处理因家庭暴力、婚外同居关系、无效婚姻关系,以及夫妻财产关系引发的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妇女、儿童、老年人及无过错方给予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促进新型和谐的家庭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建立。全年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件,占民事案件的46%。

(三)行政审判

通过对涉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严格审查,依法裁判,正确调整“官民”关系,化解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特殊矛盾和冲突,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同时,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有效地促进行政机关提高执法水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100%,当庭宣判率100%,案件均在3个月以内结案。同时,严格审查非诉行政申请执行案件件,依法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审判人员还深入到计生、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开展调研活动,并就行政处罚等法律问题开展辅导,帮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审判监督

坚持“依法纠错”的原则,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加强申诉审查和再审立案工作,对符合再审立案条件的,依法及时立案,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获得司法救济。对申请再审理由不能成立的,认真做好服判息诉工作。认真审理各类再审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和申诉权利。受理再审案件件,结案件,结案率为100%。

(五)执行工作

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要求,积极探索执行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方法,加大执行力度,坚持严肃执法,完善执行程序,最大限度地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农、下岗职工等社会关注的执行案件,保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妥善慎重地处理,以求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张某某等30多名农民工追索劳务费纠纷执行案,执行人员在被执行人某建安公司处未查到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执行陷入僵局。后经过多方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在某房产公司有一笔工程款尚未决算。执行人员多次到该公司做工作,该公司负责人为法官的精神所感动,终于同意在决算前协助扣划20万元工程款返还给农民工,使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在社会上引起强烈的反响,盛市多家媒体对此做了报道。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从6月开始在全院开展为期六个月的集中清理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和执行卷宗的活动。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我院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全体执行法官加班加点,对历年来和解案件、中止案件和受托案件全面进行登记造册,彻底摸清案件底数,并对执行款物和执行卷宗进行清理。同时,以此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基层法庭的执行规范化建设。经过执行法官们不懈努力,清理归档执行卷宗2100件、清理执行物品余件、清理中止案件件,“三清理”活动取得令人满意的成绩。此外,紧紧围绕我县工作重心和大局,充分发挥强制执行权的功能,依法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全年共受理此类案件件,执结44件。其中受理社会抚养费行政非诉案件件,执结件,标的额达118.5万余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县计生工作的开展。

(六)综治工作

以审判工作为依托,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努力为“建设平安当涂,创建最安全地区”提供服务和保障。积极推进“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针对青少年的心理特征,在审判中坚持“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寓教于审,感化、挽救未成年人犯。深入本县一些中小学给学生上法制课,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刑事审判庭法官还对上一年度判处缓刑、管制和免于刑事处罚的未成年犯进行了一次回访,认真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和生活、学习情况,促使他们得到较好的矫治。积极做好审判服务延伸工作,通过向社区、乡村派出“司法联络员”,指导和参与社会调解组织调处矛盾和纠纷。针对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12份,帮助其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安全隐患。

二、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按照司法为民的要求,认真落实本院制定的20项司法为民的具体措施,努力在便民、利民、护民上下功夫,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一)切实解决群众告状难。努力加强窗口建设,改善接访环境,进一步落实“六个一”便民服务措施,并延伸至基层法庭。不断巩固“文明接访室”的创建成果,完善和落实“院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重大信访电话预约接待,认真倾听群众的诉求,关注和解决人民群众的实际困难。建立和完善了信访登记、审查、转办、分办、督办等一整套工作制度,实行责任、人员、措施三落实,做到信访案件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上述措施为涉讼当事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提供了便捷的通道,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大大减少了涉法上访事件的发生。此项工作受到省检查组的高度评价。此外,实行电话预约立案,方便人民群众起诉,并实行立案、收费、排期一站式服务,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探索建立方便群众的诉讼模式。落实假日法庭工作制度,利用双休日、节假日接待来访、调处纠纷和审理案件,落实巡回、流动法庭就地开庭审理案件的做法,在法律框架内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即调解、当庭结案,及时化解矛盾,切实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实现司法功能的多元化。

建立简易案件速裁制度,迅速化解社会矛盾。今年我院安排1名法官和1名书记员组成速裁组,及时处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速裁组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力争以最快的速度解决纠纷,解除当事人的烦恼,大大节约了司法资源,受到涉讼群众的一致好评。全年速裁结案70件,占我院(除基层法庭外)已结的民商事案件结案总数的22%,平均结案周期仅为5天。一天下午,临近下班的时候,家住广州市的张某来到我院,要求与前夫变更子女抚养关系。速裁组接到案件后,了解到被告因患甲亢,当晚即准备动手术。如等被告出院后再调处此事,可能影响小孩下学期上学。她们立即冒着酷暑赶到医院。一直工作到晚上8点多钟,妥善处理了此案。

(三)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司法救助工作。为14名符合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法律援助中心的辨护律师,为60余名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减、免,缓减免金额达40余万元。

三、继续推进审判工作改革,不断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一)继续探索审判方式改革。认真落实《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的若干意见》、《关于适用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的若干意见(试行)》、《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努力在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和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等方面寻找最佳结合点。刑事审判庭在审理林红海等11名被告人抢劫、破坏电力设备、破坏交通设施、销赃一案中,针对该案人数多、案由多、证据多的特点,大胆尝试“普通程序简易审”,在进行庭前证据交换,理清争议焦点后,庭审中着重进行法庭辩论。以往需几天才能完成庭审程序的案件,不到四个小时便审理结束,大大提高了庭审效率。

(二)继续完善审判管理机制改革。落实以审判流程为重心的审判管理制度,对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实行跟踪、督办,确保审判工作公正高效运行,实现各个工作环节的协调运转。完善审限警示制度。强化审限跟踪,对临近审限的案件进行审限警示通报,防止案件久拖不决现象的发生。完善排期开庭制度。每周集中公告开庭的日期、主审法官、合议庭成员等内容,提高审判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认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及时通报评查的情况,把好案件质量关。评查各类判决结案的案件220件,合格率为100%。

(三)继续推进执行工作改革。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根据执行权的自身属性,实行执行裁决权与执行实施权相分离。有效地防止“一人说了算”和“暗箱操作”等有碍程序公正的现象,减少当事人的合理怀疑。进一步完善执行工作联络制度,调整执行人力资源配置,从而在全院形成执行网络。继续实行重大执行事项听证制度,对执行过程中涉及实体权益的决定和处分,组织听证、合议,确保当事人享有平等的举证、申辩权。

四、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着力提高整体素质

坚持以人为本,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法官职业化的要求,以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以司法权威树立人民法官的新形象,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品德高尚的法官队伍。

(一)加强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今年以来,我院把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建设作为队伍建设重中之中。对班子成员的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和能力素质提出严格要求,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法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律和党内规章,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选配执行局(庭)长、监察室副主任和四名基层法庭庭长,一批年富力强的业务骨干走上中层领导岗位。

(二)认真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今年以来,我院集中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坚持执法为民大讨论”、“作风整顿”、“学习条例、接受监督、严守纪律”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等六项教育活动。活动中,要求人人谈感想、提建议、找差距、定措施,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并召开法庭工作征求意见座谈会、司法监督员征求意见座谈会,认真查摆问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通过各项活动开展,增强了全体工作人员的群众观念,实事求是观念、政策法制观念和廉洁自律观念,激发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工作热情。同时,加强法院宣传工作,大力宣传司法正义,提升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三)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狠抓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强化对队伍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不廉不公问题的发生。同时,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在全县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聘请十七名特邀司法监督员,对法院工作和人员进行全方位监督。一年来,全院无一人违法违纪,未发生一起不文明执法现象。

(四)大力加强法官业务建设。我院把“人才兴院、素质强院”放到战略位置,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今年以来,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先后邀请市中级法院资深法官传授业务知识,并派出20余名法官和司法行政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业务培训班学习。同时积极鼓励法官岗位成才,通过开展评“四优”活动,提高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五)努力完善宣传调研信息工作机制,提高法官的理论素养。坚持“加强学习,深入研究,提高素养,促进审判”的指导思想,努力形成“人人重调研、人人搞调研”的良好风气和大信息、大宣传、大调研的格局。充分利用各级媒体快捷的传播方式,广泛宣传我院的先进事迹、先进工作经验以及生动的案例,做到“报纸上有文字、电台中有声音、电视里有图像”,增进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有利于群众知法守法用法意识的提高。全年在各类媒体上发表宣传类文章483篇,其中国家级60篇,省级92篇。同志撰写的报告文学《忠诚者的赞歌》,在最高法院新闻办和中国法院网联合举办的“首届法官风采征文”活动中获奖,成为20篇优秀作品之一,为我省唯一获奖的作品。同时,全院法官积极参加审判调研,并以此作为提高法学素养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全院在各类媒体、中院《工作研究》上发表以及参加上级法院交流的调研论文58篇,其中,在十六届全国法院业务研讨活动中,提交学术论文16篇,为区县法院最多,其中1篇获国家级三等奖,为马鞍山法院系统争得了荣誉。

五、严格法院工作管理,创造运转协调的工作机制

(一)科学规范司法管理工作。以“质量、效率、规范化司法管理年”活动为载体,以制度建院为核心,努力加强制度建设,完善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确保审判工作高效运行;完善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法院队伍管理制度,提高干警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完善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行政管理,实现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按照建立高效流畅的案件运行机制、科学合理的实绩考评机制、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奖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严格周密的监督机制的思路,进一步加强六项制度建设,即审判工作宏观指导制度、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审判质量管理制度、执行工作管理制度、队伍管理制度、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制度,这些制度相互衔接,共同作用,形成了一整套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的涵盖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的制度体系,逐步实现了由以人管人向以制度管人的转变,由粗放式管理向精细化管理的转变,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由他律为主向自律为主转变。

(二)大力推进办公智能化建设。为促进审判工作的规范、高效,今年我院在财力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开通了院内局域网,初步实现了办公自动化。今年下半年,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利用全国政法补助专款,完成全国政法专网的基础设施建设,不久将与全国政法专网联网。

(三)开展生动活泼的文明创建活动。按照中院党组提出的“建一流法院,树一流形象、创一流环境”的创建目标,坚持把文明创建作为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争先创优的重要抓手,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全面推进创建工作上水平上档次,形成人人关心创建,人人参与创建的浓厚氛围,在市文明委开展的争创市级文明单位评选活动中,受到检查组的高度评价,树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四)加强法警工作管理。法警队以建设一支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纪律严明,有坚强战斗力的人民司法警察队伍的目标,强化为审判服务,维护法律尊严的职业特点,在押解、值庭工作中,一丝不苟,认真落实“程序严、手续严、押解严、看管严”的“四严”要求,一年来共押解人犯次,值庭次,协助执行死刑次,参与各类案件执行次。同时抓好制度落实,制定并落实《司法警察规范化值庭实施方案》、《处置突发事件应急方案》、《押解、值庭工作预案》,使法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加强业务技能训练,按照上级法院的要求,积极开展业务技能“大练兵”,并在全市法警业务技能比赛中,获得团体射击第一名的较好成绩。严格车辆管理,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确保行车安全。此外,法警大队积极参与配合执行庭、基层法庭开展执行工作,认真完成疑难案件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受到各部门的好评。

(五)加强安全保卫工作。我院严格落实安全保卫制度,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认真开展院部和基层法庭的安全检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全院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2004年,未发生一起严重影响审判工作的安全事故。

综上,今年以来,我院的各项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步,并被省高院、省人事厅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刑事审判庭被团市委、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政工科长胡敏被团省委、省青年联合会授予安徽省“五四青年奖章”,立案庭副庭长吴宗和被评为县“优秀共产党员”,并受到表彰。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少数法官大局观念不强,精神状态不佳,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效率不高,工作纪律不严;法庭工作人员“走读式”工作现象依然存在;制度落实仍需加大力度;廉政建设仍需深化;由于财政保障不足、经费紧缺,与市区法院相比,干警福利待遇较差,以致部分干警思想不稳定,人才流失,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开展。上述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xx年主要工作意见

xx年及今后一个时期,我院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公正与效率”为主题,以司法为民为基点,以司法改革为动力,以基层建设为基础,以建设高素质法官队伍为保证,全面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为建设平安,早日实现新的崛起和两个率先的目标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总体工作思路是:抓住一条主线——法院现代化建设;瞄住两个目标——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制环境;搞好三大管理——审判管理、队伍管理、行政管理;落实“四铁”——打造铁的队伍、培养铁的作风、执行铁的纪律、办出铁的案件;实现“五化”——法官职业化、审判流程化、管理制度化、法庭规范化、办公智能化。具体要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以公正司法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为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人民法院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就是要按照全会的要求,深入推进司法能力建设。具体说来,就是要努力增强以下六个方面的能力:

一是增强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

要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坚持严打的经常性、长期性,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同时要坚持严打的针对性、实效性,继续重点打击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和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犯财产权的犯罪,确保社会稳定。

二是增强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能力。

通过对民商事案件的审判,坚决贯彻民事主体平等原则,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司法环境,制裁违约失信行为,维护诚实信用的商业道德,促进社会诚信体系的建立。积极妥善地审理好涉及企业改制和破产纠纷案件,推进县属国有企业改革深入开展。

三是增强依法处理矛盾纠纷,保障社会和谐的能力。

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的原则,尽量通过诉讼调解达到平息纠纷的目的。切实解决重判决、轻调解导致的不愿调、不会调的问题。同时,要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把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紧密结合起来,探索和推动各种诉讼替代解决方式。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推行“四项新举措”、“完善四项新制度”,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着力解决执行难案。四是增强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能力。通过行政审判监督、支持和保障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协调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关系,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

五是增强在司法领域保障人权,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能力。

坚持把保障人权,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对刑事审判内在规律的研究,既增强严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能力,又提高依法保障人权的水平,切实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杜绝超期羁押和超审限问题的发生。通过司法活动,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基本理念,努力营造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帮助人的良好社会风尚。

六是增强正确适用法律、公正高效司法,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能力。

不断树立科学的司法理念,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统一,坚持法律真实与客观真实的统一,坚决抵制和克服人情、关系、金钱、地方和部门保护等各种干扰。进一步完善并强化内部监督,切实做到公正司法、廉洁司法。

(二)坚持以人为本为价值观念,进一步优化司法为民的各项措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求真务实,把司法为民的理念变成法官的法律修养和自觉行动,推广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

一是要在诉讼程序安排上尽可能根据本地区的实际,为群众诉讼和参与诉讼提供更多的方便。进一步完善案件速裁制度、巡回审判制度,迅速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的诉讼成本。

二是进一步扩大司法救助的范围,规范司法救助的程序。严格按照最高法院、省高院的有关规定,对经济确有困难不能交纳或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当事人,实行减缓免交诉讼费,确保他们打得起官司。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和农村五保户提起的诉讼案件,一律免收诉讼费。

三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立案、信访工作,提高公正司法水平和为人民服务的质量,保障社会公平,实现社会正义。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预警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涉诉信访事件,确保把矛盾解决在基层。四是继续落实审务进社区、入乡村的各项措施,做好审判服务延伸工作,积极消除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

(三)坚持以为民、务实、清廉为要求,进一步打造高素质的法官队伍。

继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交流轮岗、任职回避等制度,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监督,做到靠廉洁勤政的班子带出一流过硬的队伍。继续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树立学习则强、学习则胜的理念,树立工作学习化、学习工作化的理念,树立善于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继续抓好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深入开展“向任长霞同志学习”、“向蒋庆同志学习”的活动,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增强感召力、渗透力,建设一支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官队伍,为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提供优质的法官人才资源和组织保证。继续提高职业道德水平,要求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时刻注意恪守职业道德、崇尚司法诚信、确保司法廉洁、弘扬司法文化,为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继续加大廉政建设的力度,一是要加强对法官的审判纪律教育,有效地规范和约束司法行为,杜绝枉法问题的发生。二是要教育法官增强廉洁意识,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三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制度,探索形成包括“不愿为”的自律机制,“不敢为”的惩戒机制,“不能为”的防范机制和“不必为”的保障机制在内的廉政制度体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四要完善审判监督,依法纠正审判过程中存在的少数不公、不廉等现象。继续抓好教育培训工作,提升法官队伍的学历层次,进一步提高法官的业务素养和岗位技能,培养专家型、复合型法官。继续抓好党支部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切实解决少数党员身上存在的执法指导思想不够端正、大局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淡雹工作作风简单、组织纪律性较差、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好等问题,增强党员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四)坚持以弘扬司法正义为主题,进一步搞好司法宣传工作。

积极拓宽宣传阵地,继续利用网络等新的传媒工具,及时宣传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中取得的成果,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司法公正,弘扬司法正义,维护司法权威的良好氛围。认真总结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等方面的典型经验,对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弘扬和宣传,使广大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学有榜样,赶有先进,同时最大限度地取得社会公众的认同,充分展现新时期人民法官的风采。

继续加强与新闻单位的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扩大审判工作的社会效果。进一步增强调研工作的前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加强和规范司法统计工作,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为审判工作提供服务。

(五)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基层建设。

一是继续加强“两庭”建设和物质装备建设,按照上级法院关于“两庭”建设的标准和要求,搞好院审判法庭和基层法庭的立项、规划、设计、争取国债项目等工作,为建设现代化的人民法院奠定物质基矗二是积极探索司法效能建设,着力提高司法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杜绝超审限和超期羁押;进一步完善案件审判质量评估、评查制度,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完善岗位目标考评办法,引进激励机制,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按照科学人才观的要求,建立健全选贤任能的科学机制,为优秀人才施展才干创造条件,用事业留人,用感情留人,用待遇留人。

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严格财务管理制度,优化支出结构,努力提高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继续抓好综治、文明创建工作,创造安全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加强司法警察的政治业务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增强责任意识,维护工作秩序,确保安全押解、安全行车,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保障。

此外,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最高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和具体实施工作,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人民陪审员的联络和日常管理等工作,并搞好初任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机制,使这项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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