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制约因素与建议的论文

文章 2019-07-10 21:01:33 1个回答   ()人看过

人力资源被誉为社会发展的第一资源,其中女性人力资源是社会总人力资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我国女性人力资源得到了持续的开发,但开发水平极不平衡,在城市里,女性人力资源得到较为充分的开发,男女机会趋于平等,但在农村,由于长期受到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以及传统的“重男轻女”思想影响,农村女性在接受人力资源开发上遇到不公正待遇,力资源开发程度不高且进展缓慢。广西壮族自治区是劳务输出的较多的省区之一,随着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广西大量农村男性青壮年劳动力外出打工,留在农村的大多数是儿童、妇女、老人,俗称“613899”部队。人力资源的素质低和人力资本的存量少在一定程度制约着广西经济社会的发展,促进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不仅有利于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推进农业现代化发展,还有利于维护广西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研究当前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问题显得尤为必要和迫切。

一、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现状和问题

(一)受教育程度低,科学文化素养不高

广西农村妇女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根据 2010年全国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测算,广西乡村 6 岁以上女性人口未上过学的比重为 7.61%,小学文化占46.62,初中文化占 40.21%,高中及以上文化占5.56%.而同期乡村 6 岁以上男性人口未上过学的比重仅为 2.46%,小学文化占 39.52%,初中文化占 48.96%,高中及以上文化占 9.06%.可以看出,广西农村女性受教育程度不高,比农村男性受教育程度要低得多。

(二)政治参与程度不高,话语权不够

农村女性干部在基层公共管理和决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广西加强了农村女性基层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担任农村“两委”的女性干部的数量和质量均有所提高,但从整体上看,广西农村女性参政议政的比例仍然不高,女性在基层管理和决策中的“话语权”不够。根据《2013 年度广西妇女发展状况统计监测报告》显示,2013 年,广西全区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 18.3%,其中村委会主任中女性的比重为 7.2%;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为 44.4%.

(三)身体素质不高,健康状况欠佳

良好的身体条件是农村女性从事生产经营,照顾家庭,培育子女的前提。据相关数据显示,2013年,广西农村孕妇死亡率 14.7/10 万,高于广西城市孕产妇死亡率 12.9/10 万。有学者近期对广西某县农村育龄期妇女病普查,结果发现农村育龄期妇女发病率高达 37.51%.此外,一些少数民族女性倾向于早婚早孕,对卫生健康知识缺乏了解,对母婴保健不够重视,影响到她们的身体素质。由于大量男性青壮年外出务工,农村女性承担起了主要的农业活动、家庭抚养和赡养责任,长期以往积劳成疾。

(四)接受培训少,专业技能差

接受培训和成人继续教育是现代农村人力资源再开发的一种有效形式,然而广西农村女性接受培训的机会和自主意愿不高。据统计,2013 年,广西全区培训农村社会结业人数为 37969 人,而同期相邻省份广东的农村劳动者接受培训人数高达 187219人,大约是广西的 5 倍。在接受培训的农村劳动者中,占主要的是男性,女性比例并不高,据有关学者实地调研发现女性仅占 40%左右。

(五)外出务工经历少,社会经验不足

广西长期是劳务输出大区,根据广西第二次全国农业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数据显示:广西农村外出从业劳动力 680 万人,其中男性劳动力占 59.1%,女性劳动力占 40.9%.由此可知,广西的农村劳动力输出主要以男性为主,农村女性外出务工的机会并不多,这也致使广西多数农村女性的阅历少,社会经验不够,缺少在实践工作里“干中学”的提升自身人力资本的宝贵机会。

二、制约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因素分析

(一)自我因素:农村子女自我发展意识较弱

由于广西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农村中,信息传播比较闭塞,农村女性与外界交往少,获取信息的渠道比较狭窄,造成了农村女性狭隘保守的思想观念,其“等、靠、要”的心态比较严重,在民族贫困农村地区表现得尤为明显。相当多的农村女性习惯于安于现状,缺乏进取心,只注重眼前利益而缺少长远打算,不太愿意挑战和开发自己,学习知识和技能的积极性不够,自我发展意识不强,继而影响了她们的个人的就业和创业。

(二)家庭因素:重男轻女思想比较严重

当前,男女平等在我国已是全社会的共识,且得到了法律的保障,然而由于受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和贫困文化的影响,广西农村地区家庭的重男轻女的传统思想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农村家庭的宗族家支观念和刻板的社会性别观念仍然比较强,在少数民族农村地区表现的较为明显。例如广西彝族至今还有“缺不得粮食、少不了家支”的男性为主的传宗接代思想。家庭重男轻女思想的盛行,致使广西农村女性有从小就很少的受教育和其它提升人力资本的机会。

(三)社会因素: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是影响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本开发的又一因素。广西属于西部地区,整个区域经济发展水平还很低,与东部沿海地区相比还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经济发展水平低、产业化程度不高,也就意味着产业发展所提供的就业机会较少,容纳农村女性就业的人数十分有限。在我国,第三产业一直是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阵地,但就广西而言,第三产业发展的程度不高,特别是城镇郊区第三产业规模小、力量分散,对农村女性劳动力的吸纳能力较弱,这也就意味着广西农村女性在当地实践工作里“干中学”的提升机会不多。

(四)制度因素:农村教育体系和医疗保障体系不健全

农村教育体系不健全可以说是影响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性因素。农村教育是一项基础性民生工程,在短期内难以发挥其“经济效益”,出于政绩工程的考虑,一些落后地区在面对捉襟见肘的财政资金上,往往会减少对农村教育的投入,导致农村教育体系不完善、农村教育的软件和硬件条件落后的局面,极大地影响了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的开发。此外,广西农村医疗保障体系也不够完善,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投入还不够,农村的医疗卫生条件远落后于城市,医疗资源的分布也不够合理,难以满足广西农村女性卫生健康的需求。一些地方病、流行病、妇科病在广西农村女性群体中比较普遍,还有相当多的农村贫困女性在重大疾病面前因高额的医药费而无能为力。在某些民族地区农村女性由于无法享受到较高质量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或难以承受其高额的医疗成本,在健康问题上过度迷信于巫师法术,致使贻误最佳治疗时期而加重病情。

三、促进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建议

(一)加大农村教育投资,优化农村教育资源配置

教育是提升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的关键,农村教育体系主要包括基础义务教育和农村职业教育两大部分。在基础义务教育上,要继续贯彻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加大对农村基础教育的师资力量、办学条件、硬件设施上的投入,进一步减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适当加大对农村女童的校园生活补贴。特别是要保障和提高民族地区农村女童的入学率和升学率,努力提高整个广西农村女性受教育年限。职业教育方面,除了一贯的加大对农村适龄学生进入职业学校学习的学习费用补贴外,还应该降低农村女生进入职业院校入学的门槛和标准,让更多的农村女生能够进入更高层次的教育阶段。就成人职业教育而言,要依托各地区的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基地,根据不同民族不同地区女性的特点和专长,分阶段、有针对性的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她们的劳动职业技能素养。

(二)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制,提高农村女性健康水平

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保障体系,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对于增强广西农村女性身体素质来说意义重大。一是要合理分配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充分照顾到偏远的少数民族农村地区,加大对农村基层卫生组织建设的投入力度,加强农村医护人员的业务素质的培养,提高乡村基础医护人员在常见病方面的诊治能力,让大多数农村女性能够在“家门口”解决一般性常见的身体健康问题。二是进一步推进农村公共卫生活动,继续扩大母婴健康“两免一补”幸福工程、农村女性“两癌”免费检查项目、母亲健康快车项目等项目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村女性能享受到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发展的成果。三是积极促进广西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范民族医药行业秩序。民族医药是各少数民族在与疾病抗争、维系民族生存繁衍的过程中创立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医药体系,在保障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卫生健康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此,应该积极推进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组织民族医药文献整理和适宜技术筛选推广工作,规范民族医药行业秩序,坚决打击各种邪教组织的非法行医行为。

(三)营造良好的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环境

一是要深化男女平等的思想观念,动员全社会力量通过树立典型、宣传政策、引导舆论等方式宣扬男女平等思想,要在广大农村地区解除思想观念的桎梏、突破认识固化的篱笆,破除“男尊女卑”、“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封建思想,消除性别歧视的观念,塑造多元的农村女性形象,营造有利于广西农村女性发展的社会环境,激励广大农村女性积极投身于广西经济社会建设当中。二是政府应该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做好农村女性人力资源的长远规划,建立健全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开发体系,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促使各类社会资源向农村女性群体倾斜,建立专门针对广西农村女性的劳动力转移机制,加强对农村女性就业和创业的培训与指导,促进广西农村女性人力资源得以充分开发。

(四)加强农村妇女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女性话语权

首先,以妇联为代表的妇女组织是政府了解和沟通农村妇女的桥梁和纽带,应进一步发挥其职能作用。广西各级妇联组织应立足于实际,创新工作思路,从农村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建立“农村女性就业服务热线”、“农村女性法律援助中心”等农村女性专项服务渠道,为广大农村女性提供更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其次,应加强农村女性经济组织建设。根据当地产业发展的形势、市场的需求以及不同民族农村女性的特点,建立形式多样的基层农村女性经济合作社,一方面农村女性可以通过闲暇时间来提高技能,增加收入;另一方面又可以继续在农村从事农活,照顾家庭。最后,还应该鼓励农村女性积极参与公共事务决策,继续提高广西农村“两委”的女性以及少数民族农村女性干部的数量和比例,维护农村女性干部在选拔、任用和晋升上不受歧视,要让更多的农村女性群体广泛参与到各项社会事务的管理和决策中来,提高农村女性话语权。

参考文献

[1]陈丽阳。17342 名农村育龄期妇女病普查结果分析[J].中国营养保健,2012,(10)。

[2]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年鉴 2013[Z].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13.

[3]黄约,江燕娟。基于性别平等的少数民族农村留守妇女教育救助[J].浙江学刊,20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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