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义灭亲的成语故事
春秋时期,卫庄公有个儿子名叫州吁,因是庄公爱妾所生,格外受到庄公的宠爱,以致于养成目中无人、骄横自大的个性。当时,卫国的石碏(què)大夫也有一个儿子,名叫石厚,经常与州吁在一起游玩。石碏屡次劝告儿子不要与州吁在一起,他始终不听,依旧我行我素。
卫庄公死后,卫桓公(州吁之兄)即位。卫桓公十六年,州吁在石厚的帮助下杀兄夺位,石厚有功而被封为上大夫。本来二人以为会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不料,州吁却因杀兄夺位的恶行导致众叛亲离、王位不稳。于是他与石厚商量对策。石厚说:“我父亲石碏在任的时候,人人敬服他,我们请他来辅佐吧!”
于是,州吁派石厚带着贵重的礼物去请已经告老还乡的石碏上任。石碏早已知晓他俩合谋篡位之事,推托有病,坚决不肯入朝。州吁无可奈何,只得再命石厚去向石碏求取稳定王位的妙策。石碏对其杀兄夺位非常愤怒,便施用了一个计谋。他对儿子说:“只要周天子许可州吁当国君,其他人就一定会服从。”石厚说:“就怕周天子不答应,请问谁能够向周天子说情呢?”石碏就说:“陈桓(huán)公治国有方,又与周天子关系要好。你到陈国请求陈桓公出面帮助,一定会马到成功。”
石碏暗中写信给在陈国当大夫的好友,请求他协助自己为民除害。这为好友立即将详情告诉了陈桓公。待做着美梦的州吁和石厚刚一到陈国,陈桓公就下令将他们逮捕,并当众宣读石碏的来信。州吁和石厚此时才知中了石碏的计,但为时已晚。
陈桓公下令将州吁和石厚关押起来,并派使者告诉了石碏。石碏和众大夫商议决定马上派人到陈国将两人处死。有位大夫说:“州吁杀兄夺位,罪大恶极,我愿亲手处死他。但石厚是您的儿子,并且只是从犯,应该从宽处理。”石碏却说:“州吁干的坏事,大都是石厚谋划的。你们不杀他,我亲自去动手。不杀石厚,恐怕难安民心啊。”几个家臣不愿看到年老的主人旅途劳顿,便代主人到陈国去,杀了石厚。
当时百姓赞扬说:“石碏为了国家大义而忍心杀死为非作歹的儿子,他是一个纯正的人。”
这便是成语“大义灭亲”典故的由来。——《左传·隐公四年》
简介
【拼音】dà yì miè qīn
【解释】:大义:正义,正道;亲:亲属。为了维护正义,对犯罪的亲属不徇私情,使受到应得的惩罚。
【出处】:《左传·隐公四年》:“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近义词】:大公无私、不徇私情、铁面无私
【反义词】:徇情枉法、徇私、认贼作父
【语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定语;含褒义,指维护正义。
【示例】:这是一条汉子,~,死活只有一个党。 ◎丁玲《太阳照在桑干河上》二四
姚雪垠《李自成》:“治军如治国,宁可~,不可因私废法。”
法律规定
刑诉法二次修改 取消“大义灭亲”
对于证人作证方面较大的突破,是拟规定除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外,一般案件中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但近亲属仅限父母、子女和配偶。
如果此条得以通过,长期以来在我国大力提倡的“大义灭亲”司法政策将被颠覆,这与世界部分国家的法律理念相契合。
此前曾有案例:弟弟为了筹集哥哥上大学的费用而偷窃了室友4万元。在警方的动员下,哥哥将弟弟骗出,埋伏的警察将弟弟抓获。哥哥的大义灭亲之举受到了社会的强烈谴责。
“大义灭亲的立法理念”,于保蔽罪相互制约,中国“亲亲相隐”与祸灭九族是相辅相成的。
“某些情况下近亲属可以拒绝作证,威震违法行为的是:按包蔽罪论处!这是一种体现‘以人为本’精神的规定。”陈光中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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