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歌曲征集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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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歌曲征集启事
为制作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成立30周年县庆歌曲,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征集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 征集要求
(一)反映环江优美的自然风光、丰富的民俗文化、悠久的人文历史以及环江在改革开放和建设中取得的成就等相关题材的歌曲作品。
(二)作品风格与体裁不限,思想健康、旋律优美、风格新颖、易于传唱,贴近生活、贴近人心、贴近时代。
(三)每位作者限五首作品参评(无论词曲)。
(四)在以往创作比赛中已经获奖的作品以及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不在应征之列。
二、征集对象、时间要求和投稿方式
(一)征集对象:全国词、曲作者,专业和业余作者均可参加征集活动。
(二)报名方式:作者需先填写报名登记表,将报名登记表发送到环江县委宣传部,邮箱:hjxcb8827589@163.com,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20日。
(三)作品报送:作品可以采取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投稿,作品曲谱一式五份(需提供录音小样)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县委宣传部。邮寄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江滨路98号环江县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778-8821269,联系人:覃靖庭,邮政编码:547199,邮寄时请在信封右下方注明“歌曲征集”字样;电子邮箱(E-mail): hjxcb8827589@163.com,电子文稿请注明为“歌曲征集稿件”。 作品报送截止时间:2017年7月31日。
三、评选方式
投稿截止后,主办方将邀请有关人员(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投稿作品进行初评、复评、终评。初评入围15首,复评从初评范围内评选入围作品10首,终评从复评范围内评选入围作品5首。(如没有符合使用要求作品,将空缺)。评选结果将在环江政府网进行公示。
评选时间:2017年8月1日起至2017年8月31日止。
四、奖励办法
1.初评入选的15首作品,每首获奖金1000元(税后)。
2.复评入选的10首作品,每首获奖金3000元(税后)。
3.终评入选的5首作品,每首获奖金8000元(税后)。
注:同作品词、曲作者按4:6分配奖金。
五、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中共环江毛南族自治县委员会宣传部
六、特别声明
1.投稿人须保证所投稿件为最新个人原创、且未发表过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凡涉及著作权等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2.因邮寄延误、丢失或损坏、误寄、邮资不足、失窃或其他非主办者原因造成应征作品受影响,主办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作者投稿参与此次活动,即表示同意主办方对其报送作品的所有形式(包括曲谱、音响资料等)拥有非商业性的出版、发行、播出、演出等使用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4.稿件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依投寄当地邮戳和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先后次序)。所有征集作品恕不退还,由主办方保管,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5.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由作者自理。
6.一旦成为采用作品,原作者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作品或转让第三方。
7.本次征集活动最终解释权在环江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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