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字经》典故:刘晏正字
《三字经》: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
刘晏(约公元716—780),字士安,曹州南华(今东明县)人。历任吏部尚书同平章事、领度支、铸钱、盐铁等使,是唐代著名的理财家。刘晏七岁举“神童”,八岁时唐玄宗封泰山,因献《颂》,授太子正字,据《东明县志》记载,刘晏十岁那年,“一日玄宗御驾勤政楼,大张鼓乐百妓,罗列教坊,有王大娘者,能戴百尺竿,竿施木山状,瀛州方丈,令小儿持绛节出入歌舞”。这时刘晏被唐玄宗诏于楼中,“使贵妃施粉黛如巾栉”,打扮停当,玄宗目视刘晏发问,“正字,正得几字?”刘晏答道:“天下字皆正,唯有朋字未有正得。”此话一语双关,不仅说出了“朋”字的字形结构特点,还寓意深刻地指出了朋党相互勾结的时弊,真不愧是有风趣的字谏。接着贵妃又让刘晏针对勤政楼下百戏争新和王大娘头戴百尺竹竿的精湛表演作诗。刘晏应声吟道:“楼前百戏竞争新,唯有长竿妙入神,谁谓绮罗翻有力,尤自嫌轻更着人。”博得了唐玄宗、杨贵妃和嫔妃等人的一片赞颂。为此,唐玄宗赏赐了刘晏一制象牙笏和一领黄纹袍。
刘晏少年时期十分勤学,少年时期才华横溢、名噪当时。宋代王应麟在他的《三字经》里写道:“唐刘晏,方七岁,举神童,作正字,彼虽幼,身己仕。尔幼学,勉而致,有为者,亦若是”。把他树立为当时青年才俊学习的榜样。
【解释】唐玄宗时,有一个名叫刘晏的小孩子,才只有七岁,就被推举为神童,并且做了负责刊正文字的官。
【启示】刘晏有一次回答唐玄宗提出的问题时,曾说臣凡《四书》《五经》都能正,只一个“朋”字正不了。后来玄宗一查证才知道,原来当时朝延里很多人朋比为奸,所以刘晏说无法正“朋” 字,就是这个道理。
【注释】刘晏:字土安,七岁能做诗写文章,大家公认他是神童。神童:聪明小孩子。正字:官名,主管校正书籍。
【故事】刘晏是唐玄宗时的一个小神童,据说,他曾经写了一篇《东封颂》的文章献给祭拜天地的玄宗。玄宗看了以后,赞不决口,于是,便召见刘晏,当他见到刘晏还是个孩子,不仅对他的写作能力感到怀疑,便命宰相亲自考刘晏。不久,宰相向玄宗说:“刘晏真是个神童,他的作文能力的确很高。”玄宗于是下令刘晏担任正字官,相当于现在的国立编译馆馆长。刘晏小小年纪,却能胜任这个官职,实在是不容易啊!刘晏不仅受到玄宗的喜爱,就连玄宗的庞妃扬贵妃,也非常欣赏刘晏的聪明伶俐。有一次,在贵妃的寝宫里,玄宗对陪在贵妃身边的刘晏说:“你这个正字官,还有什么字不能正呢?”刘晏说:“朋友这字个我无法正。”原来当时许多人朋比为奸,结党做坏事,刘晏就是利用这个字来暗示玄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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