码头转让合同范本

文章 2019-07-10 04:09:44 1个回答   ()人看过

合同(Contract),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码头转让合同范本,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反复协商,一致同意甲方1118号大治河金砖码头有偿租赁给乙方从事货物装卸、仓储使用,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特制定如下协议条款共同恪守:

一、租赁范围

大治河1号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和与该地快相对应相连地块长133.3米宽50米约10亩地及安装在码头上8吨吊机一台。

二、租赁期限

自20xx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止。

三、租金计算

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和8吨吊机一台,第一、二年租金为人民币贰拾 伍万元整;与码头岸线由西向东长50米宽15米地快相对应相连地块长133.3米宽50米约10亩地,第一、二年租金为(每亩每年人民币贰万元)人民币肆拾 万元整。以上第一、二年租金合计为陆拾伍万元整。

第三、四年租金在第一、二年每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0%每年分别为人民币叁拾玖万元。

第五年租金在第三、四年每年租金基础上递增20%为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

四、租金交纳期限

第一、二年租金为人民币陆拾伍万元整,在本协议签定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叁拾贰万伍仟元,三个月内再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叁拾贰万伍仟元。 第三、年租金,在第一、二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清。

第四年租金,在第三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清

第五年租金,在第四年租期满后一个月内交纳。

五、甲方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直至单方解除合同。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要保证乙方内外道路畅通、和正常经营。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

5、甲方应对码头进行严格管理,并负责码头内的安全防范和经营设施的建设及维护保养工作;对水、电、等设备、管道、线路、设施及系统的管理、维修及保养。

六、 乙方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

3、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4、应按期支付租金并承担因经营产生的各项税费。使用甲方公司发票应照章纳税,并享受优惠政策。

5、乙方应选派责任心强,素质高,懂经营,善管理人员对码头进行管理,对外来打工人员要认真进行临时户口登记申报,确保一方平安。

6、乙方要对设备和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保养,冬季要对吊机做一次防锈保护,保持设备完好及正常运转,对设备故障及时修复确保安全。

7、应按照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本着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合法经营,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及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承担因违法经营造成的一切后果。

8、乙方在租用期间,不得随意改变码头状态和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附着物及水、电、污水管网等设施,如确需改动或扩增设备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对有关设施进行改动或扩增设备时如需办理相关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协助,所需费用有乙方承担,否则,乙方应恢复原状,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 合同的解除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收回经营证照的。

2、未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码头,经甲方多次书面通知未改正的。

3、利用场地加工、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

4、将场地码头擅自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人。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退还剩余租金:

1、不具有合法码头经营使用资格的,包括因违法经营被有关部门取消码头使用资格时。

2、码头因人为或自然因素丧失码头使用功能无法恢复时。

八、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负责乙方生活、作业、办公供电供水,以分支计量表核算费用。

2、乙方租用甲方码头需向有关部门交纳有关费用由甲方代交后向乙方收取。

3、航头港监费(0.02元/吨)由乙方自行交纳。

4、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承租方享有优先承租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码头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

5、租赁期满后,甲、乙双方不续租时乙方应提前对码头场地进行清理,将属于自乙方的临时建筑拆出清理干净,在租期结束后按时交还甲方。

6、乙方在经营中需使用甲方地磅时甲方应指派司磅人员积极配合,乙方应按0.2元/吨交费。

九、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码头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减收相应的租金。如果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应退还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协议生效时间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1、 本协议所涉及的码头使用证复印件

2、 本协议所涉及的土地证复印件

3、 港口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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