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把我给丢了散文

文章 2019-07-20 07:13:44 1个回答   ()人看过

一个人与一个地方的关系,实质上主要表现在他和这个地方上的人的联系。一旦和这个地方的任何人的所有联系都断绝了,那么这个地方便只能作为这个人心中的一个概念存在,而失去其任何实际意义了。试想,以余光中为代表的一批游子诗人竭其一生在自己的作品里极写乡愁之苦,到头来却并不真正回归自己似乎始终魂牵梦绕的故里,除却政治原因,就该是他们实际早已经只把没有亲人的故乡作为精神家园的理由了。其实,在外已久,渐渐地,他们在心里已经把故乡给丢了。

徐志摩在上世纪之初曾在英国剑桥留学两年,学到了很多知识,也结交了很多的朋友,因而对剑桥印象很美好,也很深刻。时隔六年,重回剑桥寻梦,却深感物是人非,故人不在。于是满腔热情无处倾诉,只能悄然离去,黯然伤神,徒然留下《再别康桥》一诗言志。近日上课讲到此处,我突然的深深地就理解了徐那时那地的那种感受。因为这次陕西之行,宝鸡五日,我也既在预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既清楚又惨痛的感到:宝鸡已经把我给丢了。

陕西宝鸡,无论从居住的时间还是对我人生的影响来讲,都绝对称得上是我的第二故乡。因为在那里,我生活了十年,而且是我生命历程中最为珍贵的十年。而十年光阴在人的整个一生中绝对举足轻重。还因为在那里,我宣泄了我的激情,耗尽了我的青春。在那里,我立了业,成了家;娶了妻子,有了孩子;买了自己的房子,筑了自己的小窝。也就是这十年,在那里,我有了自己很多的学生、很多的朋友、很多的同事、很多的邻居。而这诸多的和我不同关系的人便使得我和这个地方产生了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后来,不管是节日里回农村老家还是假日里出外旅游,抑或是长期移居省外;不管是白天还是黑夜,抑或是梦中,我都有意无意的想起宝鸡这个有很多人惦记着我和我惦记着很多人的地方。即便在别人的口中听到或是影视剧中见到宝鸡的名字或景点,我都会自然产生亲切之感。

九月初送女儿回宝鸡上学,本该是重回故里,但我感到的已不再是亲切温馨,而是冷漠陌生;不再热泪横流,而是近乡情怯。其实,虽然离开宝鸡也已十年,但每年暑假几乎必回不可。每次几乎都和那里的或学生,或同事,或朋友,或邻居,或亲人团聚或联系。所以,虽说关系或多或少的疏远,但也不至于生疏的。然而,就像是事物发展中量变到质变的积聚,我们,我和这里的人,我和这个地方的关系似乎一下子就变的淡了,远了以至于几近全无,从而让我体味到了被我的故乡丢弃的伤感和清冷。

也许是真的很忙,也许是情绪不高,宝鸡五日,除了暂住的亲戚家和帮我办事的同学,犹豫几番,我最终都没有主动联系这里的其他任何人。那日办完事,站在宝鸡市中心最为繁华的开元商城前的广场上,我突然就有了能碰见一个熟人的渴望。现在想,遇见熟人想干什么,当时似乎很茫然,但那种欲望又似乎很强烈。于是我就站在树荫下,睁大了眼睛,平静了心情去等待。像大多数北方城市一样,宝鸡这个陕西第二大城市的生活节奏也是悠闲而又缓慢的。所以,眼前的红男绿女,大人小孩,干部白领,都不紧不慢,走走停停,闲庭信步般从我面前走过。没有人注意我,更没人知道我这时候的内心。半个小时过去了,没遇到一个熟人。一个小时过去了,我的腿都站得有些累了,依然是人来人往,却无一人因我留步。

我有些许失望,些许焦急,但并不甘心就这样放弃。于是,就像那个被渔夫关在瓶子里的魔鬼,我发誓,在随后第一个十分钟里遇见熟人,我和他聊会天,第二个十分钟里遇见熟人我请他吃饭,第三个十分钟里遇见熟人,我将不再理他,扭头就走。结果,三个十分钟已过,我并没有那个魔鬼般的幸运,我连谁都没遇见,只好悻悻的,轻轻地,悄悄地离去,连手都没挥一下。这时,心里已经蓄满了感伤,委屈甚至气愤。

现在,坐在电脑前,心平气和,我理性地想:我们每个人不是时时都在丢弃一些东西吗?思想、记忆、朋友、亲人。人的脑子其实就像是电脑磁盘,只有时时清理,才能轻装上路,保持运行的速度。这其实是符合科学道理而正常且正确的事情。一个人是这样,一个集体是这样,一个地方也是这样。吐故纳新,先破后立,自然规律。至此,我释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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